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教办字„201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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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评选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评选管理规定》(青教字[2002]65号,以下简称《规定》),市教育局决定评选2011年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规定》执行,其中,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按属地化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内四区民办高中(含职业学校)通过市教育人才市场推荐。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
1.全市拟表彰“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不超过500名,根据《2009-2010学年度青岛市教育事业(部分)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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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数为测算基数,确定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各区(市)教体局和各职业学校在推荐人选时,专业课教师应占一定比例,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技能突出的专业课教师可优先推荐。
2.各区市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兼顾学段、类别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 三、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调整为:近三年学年度考核等次应为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2.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技能突出的或取得高级工证的专业课教师可优先推荐。
3.荣誉称号、论文、专著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4.年龄和各种证件、材料的形成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底。
四、上报材料
1.个人总结、学校综合鉴定材料各1份,应结合评选条件进行写实性表述。
2.近三年学年度考核表(经单位核实的复印件)、最近一学期开设选修课的教案目录证明、学生民主评议教师的测评情况证明。参评的中层以上干部,还需学校出具兼课情况证明。
3.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论文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后,原件退回,其他评审材料不再清退。
4.推荐的人选中,2008年及以前荣获 “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还需由学校出具三年任期工作表现考核情况证明。
5.《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申报表》(用A4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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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打印一式1份;评优软件系统生成《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打印一式1份。其中,单位结构代码分配如下:
001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002 市南区 003 市北区 004 四方区 005 李沧区 006 黄岛区 007 崂山区 008 城阳区 009 即墨市 010 胶州市 011 胶南市 012 平度市 013 莱西市 014 其它单位
系统单位结构示例如下: |—市南区
|—青岛市实验小学 |— …… 五、有关要求
1.评选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是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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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有关表格请登陆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www.qdedu.gov.cn/renshi/)下载;各区市需下载评优软件系统上报参评人员数据;局属各单位通过青岛教育人事网上办公系统报送参评人员数据。
3.局属学校、市区民办高中7月5日,七区教育(体)局7月6日,五市教体局7月7日将推荐材料报市教育人事服务大厅(贵州路38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为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永久性取消其评选资格;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单位),取消其评选推荐工作的资格; 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隋世宇 联系电话:85912915
附件: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评选 青年 优秀 专业人才 通知
────────────────────────────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1年6月10日印发 ──────────────────────────── 打 字:吕 芳 校 对:隋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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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岛市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推荐名额
分配表 高中段 单位 普高 幼儿园、进特合计 职初中段 小学段 修学校、殊教育等 业 其中农村(偏远)学校不少于 6 12 16 30 22 28 19 34 167 专任教师测算基数 市南 9 10 3 22 3353 市北 9 9 2 20 3033 四方 7 8 1 16 2406 李沧 9 7 2 18 2820 崂山 2 1 5 6 2 16 2550 黄岛 4 6 9 9 3 31 4921 城阳 5 4 12 14 5 40 6189 即墨 8 4 27 30 6 75 11662 胶州 7 3 18 24 5 57 8890 胶南 8 8 23 26 6 71 11101 莱西 6 3 20 17 3 49 7535 平度 10 6 30 33 6 85 13277 合计 50 35 178 193 44 500 77737 局属学校、市内四每单位按条件,根据36岁以下教师人数,40人以区民办高中 下的推荐1人,40—80人的推荐2人,80人以上的推荐3人。 注: 1.测算基数根据《2009-2010学年度青岛市教育事业(部分)
统计资料》专任教师数;
2.各单位分配的名额中含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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