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社区)管理公约
为了规范小区(社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全体住户、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一个安全、清洁、舒适、优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和秩序,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约。
总则
---------的委托,对小区(社区)物业的公共设施和居住秩序等事项进行管理和服务。
全体住户应遵守和履行本公约的规定,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公约内容
一、全体住户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公共秩序、绿化等管理。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企业根据有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体住户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四、住户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制度,不得违规、违章,装修时如出现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渗、漏、堵、冒等)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
五、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防盗门窗的安装不得影响其他住户权益。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排水、通风管道、消防等公共设施,确需改造水、电的须将改造设计图纸报物业。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不能乱设摊点,随意侵占使用。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住户家中不能经营麻将馆。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
(13)法律、法规及禁止的其它行为。
六、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它住户设施设备损坏,由责任人负责恢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完好。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共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住户须知:
(1)物业企业按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物业服务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缴专项维修基金。物业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2)住户拒交水、电、暖气及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向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视作其自动放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管理权。
(3)楼宇维修保养期满后的公共设施及外墙翻新大型维修工程费用,住户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缴纳。
(4)住户接收房屋时,请认真查看室内设备、土建装修等是否损坏或未尽妥善。
(5)住户不得将其房产进行非法买卖、赠与、交换、继承。
(6)住户在规定装修期内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有权对其住宅进行装修,若超出规定装修期限,经物业公司同意,并收取相关费用。
(7)住户在楼层内公共地方,不得摆放家具、杂物、神位及烧香、烧纸、祭祀等,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家长负责。
(8)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暖等计量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含阀门)部分由用户负责维修养护。用户应管理好室内的水、电、液化气等阀门,不当使用所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住户应承担相关责任。
(9)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攀折,不乱摘花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10)楼房住户,请用垃圾袋收集干净自行放于垃圾收集点,严禁沿路抛散或不在指定位置丢弃。
(11)装修完毕,住户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弃物弃于走廊、通道及其它公共场所。
(12)所有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更不能影响道路的通畅。
(13)住户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住户
个人信息变化后,要及时报物业。
(14)物业管理企业的宗旨是\"依法管理,住户至上,服务第一\",诚信采纳有益建议,共创文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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