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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基本素养、职责及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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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基本素养、职责及任职要求

教师的基本素养有:道德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职业心理素养。

教师的工作职责是: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的任职要求是:

1、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

2、年满18周岁;

3、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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