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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来源:榕意旅游网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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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由生产部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应用,各车间负责本专业正常使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3、各车间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4、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产品合格证、中文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范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厂家、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

5、各专业部门应对正常使用的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6、生产主管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的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7、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8、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9、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10、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防护设施。如因损坏维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维修后及时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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