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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养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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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养猫的规定

⼀般家庭养猫,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未有作相关规定,法律不禁⽌,则是默认许可的。如果是办个养殖场,这个肯定要⼀定⼿续的,具体如下:

  国⼟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地政策的通知》(国⼟资发[2007] 220号)其中有规定:

(⼀)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需经乡(镇)⼈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申请,进⾏审核备案。

(⼆)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所要积极帮助协调⽤地选址,并到县级国⼟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地备案⼿续。涉及占⽤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或押⾦;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地选址,并到县级国⼟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地备案⼿续。其中,⽣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地占⽤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补充耕地;附属设施⽤地涉及占⽤农⽤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地转⽤审批⼿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地要依据《农村⼟地承包法》、《⼟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地所有权⼈和原使⽤权⼈的合法权益。县级国⼟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地有关⼿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地变更调查和登记⼯作。因建设确需占⽤规模化畜禽养殖⽤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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