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设备及器具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和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必须配备的检测设备及器具的种类、数量、基本功能和性能参数。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境内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2.引用标准
GB 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5746.1~15746.3《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7993《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业条件》
3.通用性要求
3.1所有配置的检测设备、器具均应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CMC认证标志。
3.2所有需进行计量检定的检测设备、器具均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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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所配置设备、器具的种类、数量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检测类别、检测项目与检测参数的要求。
3.4所配置设备、器具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本规范提出的功能、技术指标。
3.5所配置设备、器具的测量范围应覆盖本地区所拥有各类车型。
4.检测类别、检测项目与检测参数 4.1检测类别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机动车实施检测的类别划分为五类,即:技术等级评定、客车春运检测、维修质量抽检、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检测。
4.2检测项目
对应于各检测类别的检测项目规定如下: 4.2.1技术等级评定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8项,即:发动机性能、驱动轮输出功率、制动性能、前照灯特性、车速表性能、底盘状况、转向性能、轮胎特性、制动踏板性能、离合器踏板性能、驻车制动器性能、侧滑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噪声、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悬架特性、人工检视参数。
4.2.2客车春运检测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3项,即:发动机性能、制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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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照灯特性、车速表性能、转向性能、轮胎特性、侧滑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噪声、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悬架特性、人工检视参数。
4.2.3维修质量抽检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2项,即:发动机性能、制动性能、前照灯特性、车速表性能、底盘状况、轮胎特性、转向性能、侧滑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人工检视参数。
4.2.4二级维护竣工检测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8项,即:发动机性能、制动性能、底盘状况、轮胎特性、侧滑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轴荷、人工检视参数。
4.2.5委托检测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由用户指定,应是以上四种检测类别中一个或多个检测项目。
4.3检测参数
对应于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参数规定如下:
4.3.1发动机性能: 发动机无负荷功率、怠速转速、汽缸压力、启动电压、启动电流、蓄电池内阻、稳定电压、柴油机供油压力。委托检测还包括:点火提前角、配气相位、分电器重叠角/白金闭合角、点火高压、单缸转速降、喷油压力、针阀开启压力、燃油雾化质量、供油泵供油量/供油均匀性、曲轴箱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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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驱动轮输出功率: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滑行距离、整车加速时间。
4.3.3制动性能:行车制动力、同轴制动力平衡、车轮拖滞力、制动协调时间、驻车制动力。
4.3.4前照灯特性:基准中心高度、远光灯发光强度、远/近光灯光轴偏移量。
4.3.5车速表性能:车速表示值误差。
4.3.6底盘状况:传动轴异响、传动轴游隙、前束、车轮外倾、主销后倾、主销内倾。
4.3.7转向性能:方向盘自由转动量、转向盘操纵力、转向轮转向角。
4.3.8轮胎特性:轮胎气压、轮胎花纹深度。 4.3.9制动踏板性能:制动踏板力、制动踏板行程。 4.3.10离合器踏板性能:离合器踏板力、离合器踏板行程。 4.3.11驻车制动器性能:驻车制动器操纵力。 4.3.12侧滑性能:车轮横向侧滑量。
4.3.13尾气排放物含量:汽油发动机: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氧气;柴油发动机:波许烟度值、光吸收系数。
4.3.14噪声:喇叭声级、客车车内噪声。 4.3.15轴荷:各轴质量、整车质量。 4.3.16客车防雨密封性:客车门窗泄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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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悬架特性:吸收率、同轴左右差值。
4.3.18 人工检视参数:整车装备及标识、车门车窗雨刮器、司乘座椅、卧铺、行李架(舱)、车架车身驾驶室外形与连接、安全带及安全出口、车厢地板挡泥板、轮辋车胎紧固及变形、悬架装置紧固及变形、传动轴车桥紧固及润滑、转向节(臂)横直拉杆及球销松旷及磨损、制动装置(行车、应急、驻车)完好、螺栓螺母紧固、灯光数量光色及位置、信号装置与仪表、漏气漏油漏水漏电、底盘异响、发动机启动性能、全车润滑、消防装置、内外后视镜前下视镜、主车挂车侧面后部安全防护装置、机油压力、空气调节装置、燃油系统安全防护、除雾除霜装置、安全架、列车牵引铰接装置、集装箱运输车锁止机构、危险货物运输车设施。
5.应配置的检测设备、器具
5.1应配置的检测设备: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平板式制动检验台、轴(轮) 重仪、不透光烟度计、五气分析仪、前照灯检测仪、车速表检验台、声级计、汽车底盘测功机、发动机综合性能分析仪、油耗计、转向轮转角仪、转向盘转向力—角仪、悬架装置试验台、前(四)轮定位仪、制动踏板力计、驻车制动操纵力计、喷淋装置、润滑油质分析仪、底盘间隙观察仪。
5.2应配置的检测器具:钢卷尺、钢板尺、轮胎花纹深度尺、轮胎压力表、气缸压力表、轮胎气压表、秒表、漆膜光泽仪、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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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扳手及专用手锤检验。
5.3以上设备、器具中转向轮转角仪、底盘间隙观察仪可根据各站检测量确定是否配置,声级计需配置2台,其它至少配置1台(套)。
6.检测设备、器具的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名称 应具备的功能 测量范围 技术指标 分辨力 准确度等级或允许误差 大于等于20%F.S时,驱滚筒:直径310mm~380mm,尽汽车底盘测功机 校正驱动轮 输出功率 动力±2%,功率±2.5%;量采用370mm;滚筒中心距为:小于20%F.S时,驱动力(620+滚筒直径)×sin31.5;±3%,功率±3.5% 表面作防滑、耐磨处理;台架基 加速时间 滑行距离 滑行时间 ±0.2s ±1% ±1% 本惯量为800±20kg;举升装置:气缸举升;挡车装置:带手动(或自动可移动挡边轮),便于前驱车测试;软件车型库:要求配有车型数据库,至少需有80%以上常用营运车辆的车型数据。并提供开放式数据接口,用户可自行维护;能将油耗仪联网;软件系统能够根据测试车辆的轮惯量,给 里程表示值误差 ±1% 出修正后的加速时间、滑行距离、滑行时间数据;采集(自动或人工键入)大气压力、温度、湿度系数,计算校正系数,直接给出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及相关比值;能够按照给定值进行加载。反拖、飞轮装置选配。 油耗计 等速百公里 燃料消耗量 要求 轴(轮) 重仪 测量值不大于4%F.S时,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10t,专用于轴(轮)重量 ±5%;测量值大于%4F.S小车检验的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时,±2% 3t。 -6-
小于等于0.015Mg范围时,制动力示值误差、左右制动力示值间差均小于等于0.00075Mg,3t滚筒 反力式 制动 检验台 前轴制动力因数 以下的制动台,制动力示值误差为±22N;大于滚筒表面摩擦系数大于0.7;直径0.015Mg范围时,制动力240~250mm;滚筒表面线速度示值误差小于等于±2.5km/h±10%;前后滚筒高度差5%,左右制动力示值间为30mm;信号标定加载点必须在差为轮制动力标准示值滚筒或其等效位置上(不允许直的5%。M制动台允许承接标定传感器);空载动态误差不载质量,kg;g重力加速得超过满量程的0.2%;允许最大度,m/s2.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 整车制动力因数 制动力平衡因数 车轮阻滞力因数 驻车制动力 制动协调时间 前轴制动力因数 示值误差不超过0.25%F.S和±2% 示值误差不超过0.25%F.S和±2% 示值误差不超过0.25%F.S和±2% 示值误差不超过0.25%F.S和±2% 示值误差不超过0.25%F.S和±2% 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滑板0.1m/km ±0.2m/km 有效测试长度1m;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10t,专用于小车检验的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3t。 台板位置调整方式:系统根据探测到的轮胎位置信号自适应调转向 轮转 角仪 转向轮最大转角 左右各50º 0.1º ±1º 整。测试时转盘能旋转及平面移动,能自动锁零;在转盘上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防止旋转时轮胎与转盘接触点打滑;允许最大承载质量10t,转角测量范围±50°(选配)
附着系数不低于0.75 承载质量为10t,专用于小车检验的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3t。 整车制动力因数 制动力平衡因数 驻车制动力 制动协调时间 侧滑 检验台 对称零点左、右转向轮侧滑量 均不小于10.0m/km -7-
转向盘转向力—角转向盘自由转动量 仪 悬架装置试验台 转向盘操纵力 指针式示值允许误差 ±5º;数显式示值允许 误差±3º 示值允许误差 不超过±2F.S 前照灯基准中心离地高 度测量的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0mm 当光束照射方向偏移值或偏移角为0时,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2%;当光束照射方向偏移值或偏移角为测量范围内的其他值时,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5%。 远光光束中心 上20cm/dam~下 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4.4cm/dam或15¹ 吸收率 左右轮吸收率差 悬架特性曲线 悬架效率 对前照灯基准 能测量1500kg以下轴重的汽车,并允许10t以下轴重车辆通过。 左右轮悬架效率差 前照 灯检 测仪 基准中心高度 中心离地高度的车辆范围不小于50~130cm 远光光强 0~40000cd 垂直方向上、 40cm/dam或上下偏角(或偏距) 1º30~¹下2º30¹ 远光光束中心 左40cm/dam~右 水平方向左、 40cm/dam或左右偏角(或偏距) 2º30¹~右2º30¹ 近光光束中心 上20cm/dam~下 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4.4cm/dam或15¹ 垂直方向上、 40cm/dam或上下偏角(或偏距) 1º30~¹下2º30¹ 近光光束中心 左40cm/dam~右 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4.4cm/dam或15¹ 水平方向左、右偏40cm/dam或左角(或偏距) 不透光烟度计 光吸收系数 2º30¹~右2º30¹ 0-∞m-1 示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4.4cm/dam或15¹ 0.01m-1 0.05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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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 分析仪 CO 满足II级标准,满足II级标0-7%VOL 满足II级标准, 绝对误差±0.2%VOL,准,0.05%VOL 相对误差±10% 满足II级标准, 带转速、可测双怠速 HC 满足II级标准,满足II级标绝对误差±30ppmVOL,0-2000ppmVOL 准,5ppmVOL 相对误差±10% 滚筒直径176.8mm左右;滚筒表面应作防滑、耐磨处理;气缸举汽车车速表检验台 车速表示值误差 0-120km/h 30km/h以上时,车速台升;带手动(或自动可移动挡边示值误差不大于±1% 轮),便于前驱车测试;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10t,专用于小车检验的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3t。 声级计 喇叭声级 车辆定置噪声 客车车内噪声 驾驶员耳旁噪声 制动踏板轮产生量大制动力力计 驻车制动时的踏板力 产生最大驻车制动示值允许误差±5% 驻车制动力时的操操纵力计 纵力 发动机综合性能检测仪 最低稳定转速 发动机功率 0-1kN 5N ±3% 300-1200r/min 2.50% 300r/min~1200r/min时,2.5%;测试数据稳定、重复性好;测试1200r/min~2400r/min速度快捷;配电喷车解码器;软时,2.0%;件车型库:要求配有车型数据库,2400r/min~5000r/min至少需有80%以上常用营运车辆时,1.5%;的车型数据。并提供开放式数据5000r/min~7200r/min接口,用户可自行维护; 时,1.0% 单缸转速降 300-7200r/min 相对气缸压力 点火提前角 触点闭合角 分电器重叠角 0~60º 绝对误差±1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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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卷尺 供(喷)油提前角 火花塞点火电压(火花电压) 起动电流 起动电压 车身外缘对称 部位左右差 车身对称部位 高度差 左右轴距差 离合器操纵 装置自由行程 行车制动系统操纵装置自由行程 轮胎规格及 胎冠花纹深度 轮胎气压 滑行阻力 车轮定位 转向轮前 束值/张角 转向轮外倾角 0~60º 0~10kV 0-900A 0-400V 0-5000mm 1mm 绝对误差±1º 5% 2% 1% 3等或±0.15mm 钢直尺 0-5000mm 0-20000mm 0-500mm 1mm 1mm lmm 3等或±0.15mm 3等或土0.15mm 3等或±0.15mm 轮胎花纹深度尺 轮胎 压力表 拉力计 前轮 定位仪 0-500mm lmm 3等或±0.15mm 0-15mm 0.1mm 2等或±0.02mm 0-1000kPa 0-10kN 10kPa 10N 2.5级或±2% 2级或±2% 单轮前束值±3角度分辨率º ±10º 为1¹ 角度分辨率为1¹ 角度分辨率为1¹ 角度分辨率为1¹ 0.1º 10kPa ±4¹ ±4¹ 转向轮主销内倾角 ±20º ±4¹ 转向轮主销后倾角 气缸 压力表 润滑油质分析仪 底盘间隙观察仪 转向轮最大转角 气缸压力 ±15º 左右各50º 0-50MPa ±4¹ ±1º 1级或±2% 机油污染指数 0-10 0.01% ±0.1% 车轮轮毂间隙 - - - - 传动轴万向节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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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轴过桥 轴承间隙 - - - - - - - - - - 支撑板平分线4个垂直方向位移量分别20~50mm,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10t,专用于小车检验的允许最大承载质量为3t。(选配) 传动轴滑动槽间隙 转向横直拉杆 球头间隙 转向节主销间隙 钢板弹簧 衬套(销) 间隙 减振器杆件衬套(销) 间隙 - - - - 传动轴跳动量间隙 扭力扳手及专用手锤检验 发动机(附离合器)紧固 底盘传动系紧固 转向装置紧固 悬挂装置紧固 制动装置紧固 轮胎螺栓(母)、半轴螺栓(母) 紧固 备胎紧固 车轴U型螺栓(母)紧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油箱螺栓(母)紧固 承载轴(桥)裂纹 转向系杆件(臂) 裂纹 悬架弹性组件 裂纹及位移 车架裂纹 制动臂路磨损、 老化、龟裂 - - - - - - - - - 喷淋装置 客车防雨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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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它
7.1本规范由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7.2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发布前有关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设备、器具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二、计算机系统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和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工作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检测站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的计算机及附属硬件设备和电气、通讯、控制线路的技术性能及软件基本功能和数据库结构。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境内的检测站。
2. 引用标准
GB 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7993《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业条件》 GB/T15746.1~15746.3《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JT/T478《汽车检测站计算机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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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要求
3.1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配置的计算机及附属硬件设备和电气、通讯、控制线路应能在JT/T478规定的环境中稳定工作。并且不应产生对检测过程、检测数据有影响的干扰。
3.2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应具有分级应急运行能力。在网络系统发生故障时,计算机控制的检测线应能独立工作;在计算机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检测设备应能独立工作。
3.3.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应具有系统软件、系统配置、系统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备份和恢复能力。
3.4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应有完整的系统文档。包括安装维护的图纸、设备互联标识图表、系统使用手册、系统软件和硬件构成清单。
4.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硬件结构的基本要求
4.1检测站计算机系统应由管理子系统和检测子系统组成。 4.2 管理子系统应采用局域网方式架构,使用服务器对检测登录、检测调度、检测数据管理、检测结果判定及检测报告打印、财务管理、检测过程监督等终端进行管理。管理子系统应具有通过互联网络向行业管理部门发送或接收信息的功能。
4.3 检测子系统可采用适当的方式架构,检测站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分别采用分布式结构(使用工位机进行工位物理划分,多工位同步运行、各工位受控设备独立检测)、集中式结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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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机通过软件进行工位逻辑划分和分时处理,完成对受控设备的自动检测控制)、集散式结构(主控机与智能化受控设备以数字通讯方式交互完成检测控制)。检测子系统主控机对检测线上受控设备进行检测过程控制或管理,完成检测数据采集,同时作为检测信息终端联入局域网向管理子系统发送检测数据信息。
4.4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硬件组织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力求最小化。
5. 检测站计算机系统软件结构的基本要求
5.1 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应为中文正式版本,并能支持检测系统软件升级。
5.2 为保证控制检测系统软件正常运行配置的防(杀)毒软件、软硬件接口软件、外设驱动程序应有明确的名称、版本号、配置参数及安装测试说明。
5.3 应具有软件维护能力,包括提供完整的系统软件安装包,系统软件、系统配置、检测数据安全备分、恢复程序,软件升级时原有检测数据的导出、导入程序。
6. 检测子系统软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6.1不应改变受控设备的测试原理、分辨力、测量结果数据有效位数和检测数据,检测数据的采集、计算、判定应符合《湖北省维修检测行业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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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应具有车辆信息的登录、规定项目与参数的受控自动检测、车辆定位及工作引导、检测数据的自动传输与存档、检测报告与统计报表的自动生成、指定信息的查询等功能;所有记录(包括登录信息、检测报告和统计报表)格式及内容均应符合《湖北省维修检测行业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能与交通管理部门实现数据传输。
6.3应建立适用检测车型数据库和适用检测标准项目、参数限值数据库,并符合相关标准和《湖北省维修检测行业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6.4 应具有人工检验项目和未能联网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结果的人工录入功能(IC卡或其它方式)。
6.5应设置检测标准、系统参数等数据修改的访问权限、安全认证及操作日志。
6.6应具备在线帮助功能。
6.7应具有硬件自检/诊断功能,包括模拟量通道、数字(开关)量通道、通讯链路的自检和故障诊断功能。
6.8应具有计算机控制的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标定功能。 6.9应具有软件维护能力,包括系统软件、系统配置、检测数据安全备份、恢复程序,软件升级时原有数据的导出、导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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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测子系统软件管控的检测设备及基本控制功能 仪器设备名称 侧滑检验台 项目或参数 转向轮侧滑量 基本功能 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 车辆定位,及检查信息提示。 2—4轴车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动态称重 管控方式 测控 轴(轮) 重仪 轴(轮)重量 前轴制动力因数 测控 整车制动力因数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制动力平衡因数 2—4轴车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验台或平板式制动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车轮阻滞力因数 与传输、检验台 驻车制动力 制动协调时间 汽车车速表检验台 车速表示值误差 不透光烟度计 光吸收系数 怠速工况法 CO、HC 排气分析仪(带发动机转速显示功能) 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可切换 为双怠速工况法 测控 测控 测控 测控 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双怠速工况法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可切换CO、HC 为单怠速工况法 基准中心高度 远光光强 远光光束中心垂直方向上、下偏角(或偏距) 远光光束中心水平方向左、右偏角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或偏距) 近光光束中心垂直方向上、下偏角(或偏距) 近光光束中心水平方向左、右偏角(或偏距) 测控 前照灯检测仪 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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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声级 车辆定置噪声 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测控 声级计 外观录入终端三态输入, 客车车内噪声 默认状态为未检,经人工检查后,视结果输入合格、不合格标记,及驾驶员耳旁噪声 检测数据,车辆到位,及检查信息提示。 人工外观录入终端三态输入, 默认状态为未检,经人工检查后,转向轮最大转角 视结果输入合格、不合格标记,及检测数据/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转向盘自由转动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量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转向盘操纵力 轮产生量大制动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力时的踏板力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人工录入 转向轮转角仪 人工录入/测控 转向盘转向力—角仪 制动踏板力计 人工录入/测控 测控 产生最大驻车制检测过程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驻车制动操纵力计 动驻车制动力时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的操纵力 发动机功率 最低稳定转速 单缸转速降 相对气缸压力 发动机综合 性能检测仪 点火提前角 触点闭合角 分电器重叠角 供(喷)油提前角 火花塞点火电压 起动电流 起动电压 校正驱动轮 输出功率 汽车底盘测功机(可选配惯量模拟装置) 加速性能 滑行距离 滑行时间 里程表示值误差 滑行阻力 油耗计
测控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数据及判定结果采集与传输。 控制起止提示, 数据传输。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数据及判定结果采集与传输。 控制起止提示, 数据传输。 等速百公里 燃料消耗量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数据及判定结果采集与传输。 控制起止提示, 数据传输。 -17-
吸收率 左右轮吸收率差 悬架装置试验台 悬架效率 左右轮悬架 效率差 喷淋装置 客车防雨密封性 车轮定位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数据及判定结果采集与传输。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数据及判定结果采集与传输。 测控 控制起止提示, 数据传输。 前轮定位仪 转向轮前束值/人工外观录入终端三态输入, 张角 默认状态为未检,经人工检查后,转向轮外倾角 视结果输入合格、不合格标记, 及检测数据/检测过程控制、 转向轮主 数据采集与传输、 销内倾角 车辆到位及检测信息提示。 转向轮主 销后倾角 人工录入/控制起止 提示,数据传输。 外观录入终端 保留至少50个参数(含名称、数据值、单位、评价),用户可修改参数名称,单位名称,可输入数据及结人工录入测量与检验结50个可变参数 果,结果三态输入,默认状态为未果 检,经人工检查后,视结果输入合 格、不合格标记,提示车辆到位,及检查信息提示。 保留至少50个参数(含名称、数据值、单位、评价),用户可修改参数人工录入测量与检验结名称,单位名称,可输入数据及结果 50个可变参数 果,结果三态输入,默认状态为未 检,经人工检查后,视结果输入合 格、不合格标记,提示车辆到位,及检查信息提示。 底盘录入终端 8. 数据库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8.1数据库系统应在检测站内计算机局域网上运行,网络应使用技术成熟的Windows SERVER网络操作系统。与外界联网通过宽带或拨号联入互联网实现。以服务器为中心构成局域网,实现资源共享,主要用于检测数据、运管部门数据、收费数据的存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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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扩展功能。
8.2 数据库系统的选择
数据库系统建议采用MICROSOFT SQL SERVER 2000 数据库管理系统。
8.3 数据结构
8.3.1 数据库系统至少应含有检测标准、检测数据、汽车技术参数、设备参数等数据库。
8.3.2检测数据库中至少应含有车辆基本信息表、车辆检测记录表、车辆检测结论表。
8.3.3系统数据的类型、数量应符合《湖北省维修检测行业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
9. 其它
9.1本规范由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9.2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发布前有关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设备、器具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三、检测工艺布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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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和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范围,本
规范规定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场地及工艺布局。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境内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2. 引用标准
GB 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5746.1~15746.3《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7993《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业条件》
3. 场地设施基本要求 3.1检测站
3.1.1检测站应设置检测间、检测线、检测工位、计算机控制系统机房、停车场、试车道路、业务厅等设施。
3.1.2检测站应有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消防条例、法规的规定。
3.1.3检测站应有必要的绿化面积和卫生设施,符合GBZl的有关规定。
3.1.4检测站的供电设施应符合GB5005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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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检测站的建筑物防雷措施、防雷装置均应符合GB50057的有关规定。
3.2检测间
3.2.1检测间符合工业建筑标准的要求,净空高度不得低于6米,进出口高度不得低于4.5米。
3.2.2检测间应通风、防雨,并设置排(换)气、排水装置,检测间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Zl的有关规定。
3.2.3检测间通道地面的纵向、横向坡度在全长和任意10m长范围内应不大于1.0%,平整度应不大于3.0‰,在汽车制动检验台前后相应距离内,地面附着系数应不低于0.7。地面彩条引车线应清晰可见。
3.2.4检测间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GB/T50033和GB50034的有关规定。
3.3检测线
3.3.1检测线应布置在检测间内,采用直线通道流水线作业方式。安全性能检测线与综合性能检测线应分开布置(大、小车检测线分置的检测站不作此要求)。
3.3.2各检测线长度不得低于54米,宽度不得低于8米。高度不得低于4.5米,安全性能检测线入口应设置底盘检视地沟,长度不得低于9米。深度不得低于1.5米。
3.3.3检测线按规定的检测项目配置检测工位,工艺流程应布置合理,外观、底盘检视工位应置于其它工位之前,各检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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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有足够的检测面积,检测时各工位应互不干涉和影响。
3.3.4检测线出入口应设引车道和必要的交通标志,应有醒目的工位标志、检测流程指示信号,应有避免非检测人员误入检测工作区的安全防护装置等。
3.4停车场和试车道路
3.4.1停车场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检测间,不允许与检测场地、试车道路和行车道路等设施共用。
3.4.2试车道路的承载能力应满足受检汽车的轴荷需要,试车道路长度不小于100米,宽度不小于8米,其他条件符合GB/T12534、GB7258的相关要求。
4. 推荐的检测线工艺布局(见附表) 5. 其它
5.1本规范由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5.2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发布前有关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设备、器具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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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推荐的检测线工艺布局
第四工位 第五工位 底盘测功 功率、滑行或阻力、油耗、ASM 自由滚筒 驾驶员耳旁噪声 客车车内噪声 尾气检测 发动机转速 第三工位 速度表检验 自由滚筒 制动、踏板力 自由滚筒 称 重 第六工位 悬 架 测 试 转向性能检测 (方向盘、转向轮) 第二工位 侧滑 大灯检测仪、喇叭声级 第一工位 第七工位 其它性能检测项目 发动机分析仪 地沟外检 底盘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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