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 2010年9月29日
目 录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积极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我市出台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工作 ▲我市将通过出台系列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张家港市人民调解为弱势群体打造“阳光服务” ▲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措并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太仓市创新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星级评定 ▲昆山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市国资委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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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9月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50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阎立市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罗志军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市政府各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阎立市长指出,自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对照《纲要》要求,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少数地区和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阎立市长强调,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体制机制方面的一些障碍,面对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强烈期待,我们必须以创新的视角来审视依法行政问题,以创新的办法来破解影响和制约依法行政的难题。一要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凡是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都应该经过集体讨论、充分评估论证、社会公开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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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力求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发展规律和公众意愿。二要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的听证、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真正使政府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三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一网公开、四网运行、七网监督”的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作用,积极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不断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四要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五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统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六要不断提升法制监督效能。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配套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真诚欢迎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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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会上,还举行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克稳就国家赔偿法进行了专题讲座。
(综合处)
我市出台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近日,我市出台《苏州市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工作。
该《办法》明确行政指导考核评估,主要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行政指导活动的质量、效果所进行的评判。主要评估行政指导政策的制定和效果、工作方案的执行与实施、指导项目实施的质量和影响、推动区域或行业进步的成果,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效等内容。主要考核年度工作有无计划、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以及行政指导工作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民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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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办法》指出行政指导检查考核采取自评及抽查、查看台帐、听取汇报等方式,结合上级表彰及通报批评等情况给予综合评分。评估考核结果直接应用于市级机关部门作风效能考核以及市依法行政考核。
(行政执法监督处)
我市将通过出台系列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实现法治政府的步伐,近日,由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010年度苏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下发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征求意见。
该《决定》是在全面总结《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颁布实施六年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近几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和考核工作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我市今后几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指标体系》总体围绕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的内容,结合近几年全市工作实际进行设置。《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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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在认真总结前几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在内容设置、考核的形式上与以往有较大的改进。
下一步,市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邀请一些法学专家和学者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对《决定》和《指标体系》的意见。
(综合处)
张家港市人民调解为弱势群体打造“阳光服务”
为彰显人民调解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张家港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大调解新机制,延伸功能,优化服务,积极为各类弱势群体打造“阳光服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服务前移,主动排查。各级调解组织以村、社区、企业的调解信息员为触角,以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及时了解掌握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资关系等民生类纠纷信息,主动排查、提前介入。利用典型案例延伸普法效果,为群众普及残疾人保障、抚养赡养、劳动用工等法规政策,营造尊老爱幼、助残扶弱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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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化解矛盾。面向老弱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开通人民调解绿色通道,以“优先受理,快速办结”为原则,倡导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途径。
便民利民,阳光服务。各级调解组织为当事人提供饮用水、医药箱等便民服务,打造了温馨和谐的调解环境,并通过上门服务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能够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以人为本,突出实效。主动拓展调解工作外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并帮助联系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灵活运用调解方式,突出教育、改造目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办)
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措并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今年以来,常熟市通过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位,许可项目、审批人员进驻到位,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到位三项举措,实现了行政许可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服务,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
一是归并职能。各部门通过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许可职能,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归并集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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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科室,成立“行政许可服务科”,统一行使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在此基础上择优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强的干部担任首席代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发挥好首席代表的职能作用。
二是集中项目。通过对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共有53个事项减少了申报材料118项。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间由原来的7.2天缩短为4.9天,压缩了32%。同时,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一律在中心窗口受理、办结,做到应进必进,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
三是充分授权。为解决窗口只受理不办理问题,明确授予首席代表受理权、审批权、协调权、督办权;审批事项全部在中心操作,办事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办件信息在中心网站上即时予以公布;部门通过授权,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窗口,实现审批与监管职能的分离,部门将工作重心从注重审批转移到加强服务、加强后续监管上来,促进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常熟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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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创新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星级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太仓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星级单位创建活动,并研究制定了《太仓市行政执法队伍星级评定标准》,出台了《评定考核细则》(试行)。此次星级评定在代表本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大队(站、所、处)中展开,用星的数量来综合评价其行政执法状况,星级越高,表示该行政执法队伍获得的综合评价越高。《评定标准》设基础标准和星级评定评分标准,包括执法队伍的制度建设、队伍管理、执法作为、执法质量、执法成效、工作创新、执法保障等方面。《星级评定标准》的出台及有效实施,将有力推进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太仓市政府法制办)
昆山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近年来,昆山市政府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苏州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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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抓住规范行政决策重点,健全决策体系、完善决策程序、坚持监督机制,从源头上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全面规划、稳步推进,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008年修订《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2009年专门制定《昆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规范决策事项启动、前期准备、方案形成、审议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施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同时还制定出台了《昆山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昆山市行政听证程序规定》、《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昆山市机关干部问责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保障行政决策、以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组织全体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昆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调领导班子人员要带头遵守工作规则,按制度办事,切实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民主讨论不决策”。
二是统筹兼顾、规范程序,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不断加强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和集体讨论相结合、专家咨询和合法性论证相结合、社会公示和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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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相结合的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规范性文件。本届政府成立以来组织常务会议30多次,仅今年就讨论依法行政、规划编制、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重要议题49件。成立新华社江苏分社昆山决策咨询中心,充实调整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队伍,探索建立政府决策智库,为本市重点决策项目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专业服务。强化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定、重要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根据“决策公开、问计于民”原则,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都力争做到调研、决定、执行、监督全过程公开,通过召开听证会、组织群众和企业代表座谈、网上征求意见、市民论坛互动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2008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公众参与了民意征询、咨询讨论、草案公示各个阶段,让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制定,收集群众建议意见34000多条,采纳率超过75%。
三是完善措施、形成合力,确保行政决策督查到位、严格落实。为了促使决策事项得到正确贯彻实施、件件落实到位,达到决策所确定的目标,该市政府每年度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分解、任务细化和方案制定,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对市政府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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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会议等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实地调查、电子监察、专题汇报、定期考核和决策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内部调研督查催办,确保决策顺利完成。同时,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在决策形成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情况,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过程网上公开。更加注重接受媒体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畅通“民声110”群众投诉举报热线,认真处理省(市)长信箱、人民来信来访,不断调整和完善行政决策,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
市国资委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今年以来,市国资委通过采取系列措施,不断深化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学法制度。为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做到经常化、规范化,该委印发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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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从健全制度作保证。
二、突出学习重点。根据现行的国资监管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该委将与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以及有关综合类法律作为学法的重点,有的放矢,学以致用。
三、丰富学习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理论研讨、干部轮训、座谈交流等不同的方式,同时按照参与主体的不同分四个层面进行:一是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学法;二是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三是各处室学法;四是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学法。
四、强化考勤奖惩。为保证学习效果,该委强化学法考勤制度,坚持对每次的学习和培训进行专项考勤,若有未经批准迟到或者早退三次及以上等情形的给予通报批评。此外,年终组织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议干部的参考依据。
(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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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推行餐饮单位集中约谈制 为
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强化执法为民,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在餐饮监管工作中推出 “集中约谈”新举措,即根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抽检等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存在类似问题餐饮单位的负责人分批、分路段进行集体谈话,专题解决这些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努力为管理相对人营造更加宽松、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通过“集中约谈”,进一步体现了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融为一体的执法理念,有效增进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张家港政府法制办)
★吴中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为提
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近日,针对该区食品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发生的执法职责争议,在调查了解协调处理事项的有关情况和充分听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吴中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发出了首份《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意见书》,明确争议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确保争议事项的顺利解决和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吴中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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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区举行执法资格考试 提升执法水平 近日,沧浪
区法制办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模拟考试,考试采用书面、闭卷的形式,统一集中、统一评卷、单人单桌的办法进行。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考试采取现场阅卷打分的形式,区法制办第一时间将考试成绩用书面形式反馈到各个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查找弱项。
(沧浪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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