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材料
1.党委(党总支)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会议记录或纪要;
2.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会议记录;
3.团组织推优、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工作记录、原始推荐票;
4.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对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谈话等工作记录;
5.发展党员工作各种表格,如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表格;
6.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记录。
二、党员档案归档材料
(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养考察记录至少半年一次;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材料;
4.发展对象培训材料;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记录;
6.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情况记录;
7.思想汇报,培养期间4篇以上。
(二)预备党员
1.上述材料;
2.家庭成员政审材料(函调材料原件);
3.党支部所形成结论性材料即综合审查意见(根据政审材料撰写);
4.预备党员期间的考察记录(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5.《入党志愿书》。
(三)正式党员
1.上述材料;
2.转正申请书;
3.转正思想汇报,预备党员期间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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