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晚自习、正课无故迟到,或中午、下午没有按规定时间进教室者,五分钟以下扣1分,五分钟以上(含五分钟)为旷课,扣2分。
2、不打扫教室、公地、寝室者,由组长或室长警告一次,若警告无效,扣1分。
3、上课时讲与课堂无关的话,传纸条、吃东西者扣1分;自习讲话、吃东西、打扰他人学习者,纪律委员点名警告一次,警告无效者,扣1分。 4、与他人发生争执,辱骂他人者,扣2分。 5、打架、斗殴者,扣5分。 6、不按时归寝,扣2分。
7、请病假不扣分,事假一次扣0.5分。
8、不交作业,或者不完成有能力完成的作业者,发现一次扣1分。 9、故意损坏公物者,视损坏程度扣1-5分。 10、偷盗、抢劫他人物品者,扣5分。 11、抽烟、打牌一次扣5分。 12、翻越围墙扣5分。
13、私自带手机入校者,扣2分。
14、抄袭他人作业一经发现,扣0.5分。 15、不文明就餐者,扣0.5分。
16、小组中,组员无故不服从组长安排的,扣1分。 17、课间操不排队、做操不认真,由体育委员或班主任警告一次,警告无效,交由纪检委员,扣0.5分。
18、在教室追逐、打闹者,扣1分。
19、在黑板、墙壁乱涂乱画者,扣0.5分。 20、做眼保健操擅自离开教室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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