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展示
柜员协助法院办理两笔存款扣划业务,柜员工作疏忽未要求法院执行人在执行情况确认书上签名。法院要求扣划3万余元转入指定账户,柜员实际扣划本息合计4万余元,并全额转入其他应付款户,两日后才将法院扣划金额3万余元转入指定账户,剩余金额挂在其他应付款户,未退回原客户账户。
二、案例分析
(一)《金融操作规程》明文规定:有权机构要求扣划,有权机关执法人员需在《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签名确认。本案例中,柜员显然对客户签字风险认识不足,形成潜在的风险隐患。
(二)柜员账务处理不及时,导致法院扣划资金未及时到达法院指定账户,存在内部人员盗窃或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同时易引起法律纠纷。
(三)由于柜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实际扣划金额与法院通知不符,且将客户的剩余存款转入内部户,未归还客户,严重违反制度规定,易引起客户投诉影响银行形象。
三、案例启示
在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跟踪扣划资金的流向,及时将扣划的存款划入有权机关指定账户;认真核对记账信息,减少操作失误形成的风险事件及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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