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始终认为,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知心姐姐说过:“孩子最怕感动。”爱可以感动一个人,
而体罚只会增加对实行体罚者的愁恨。只会让他(她)以后跟你唱反调 爱她,让他和你的心更贴近,今后比较容易进行教育。
体罚,只能使他恨你,远离你,今后的工作对他很难做。怕你是短时间的。
首先,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体罚”。教育到底还需要不需要体罚?体罚在教育的过程中是不是一点作用和好处也没有?我们是不是绝对的反对体罚?诚然、在教育过程中体罚学生是我们所不提倡的,因为体罚学生会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伤害学生的身体健康。说得严重点那是违反《青少年保》。但是,这是不是就要求我们绝对的抛弃体罚呢?体罚真的一无是处吗?我们应该辨证的看待这一问题,在认识到它的危害的同时,对它的积极作用也不可视而不见。记得有一位教育学专家说过“惩戒也是一种教育手段”很显然,体罚也是惩戒教育的一种手段。实际上,教育单凭一张嘴是不行的,在有些时候嘴的作用是渺小的。举一个例子,假如某一个同学上课纪律很差、大声讲话,在老师口头教育多次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如果不采取包括体罚在内的惩罚措施,那么老师和同学们的教学进程势必受到影响!这个时候,体罚是必须的。另外,据考查,人类守法意识的早期形成,就源于对惩戒的畏惧,现在的学生被娇惯坏了,判断能力差,是非对错观念不是十分明确,一味的好言相劝效果并不佳,而采用一定的教育惩戒手段对学生进行管理,可使其“未明事理”却“预知对错”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制力和修养。
其次,我们主张适当的体罚,不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素质教育强调师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育中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辅助,还有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侮辱学生等。这固然不假,但是教师尊重学生和体罚学生并不一定矛盾。当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很好得配合老师、甚至主观上阻止和妨碍教学活动时候,就必须给予适当的惩罚,这其中包括体罚。否则那将是对老师和其他同学的权利的侵犯,甚至是对老师人格和尊严的侵犯。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学生在上课时间大声说话、并且侮辱老师呢,难道老师对他不可以采取一点处罚措施?如果是这样的话,教学活动就要受到影响,全部同学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老师的尊严就受到了践踏!我们绝对不可以在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伤害其他人的利益,绝对不可以以损害老师和其他同学的利益为代价来保护所谓某几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退一步,假如我们不体罚学生呢?看看有什么样子的情况出现呢?学生不怕老师,老师一点尊严也没有,老师的任何语言包括他所传授的知识在学生的眼里都不重要的,老师是学生可以任意玩弄的,实际上,在某些学校,存在许多学生打着维护未成年的权益的旗号而为所欲为的事情。老师也自然感到心寒、无心教学。学校也无校纪、班级也无班规而言,整个教育一片狼籍!
实际上,在很多家长批评老师体罚学生不对的同时,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已经或者正在体罚自己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的家长当中从来没有体罚过自己孩子的到底有几个?作为一个普通人,谁没有被逼急的时候?谁不会在很激动的情况下或多或少地体罚过自己的孩子?那么,那是不是也在侵犯孩子的权利?很多家长一定会说,那是在情急的情况下,被迫无奈才这样做的。当时是有一种“恨铁不成纲”的心情。既然你知道你体罚自己孩子当时的心情,那么为什么不将心比心、理解老师体罚你孩子的时候的心情?
其实,体罚学生绝多数是在其他教育方式无法凑效的情况下发生的,老师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进行的。老师的本意是好的,这也是他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不要以为老师喜欢体罚学生、更不要以为老师把学生当作出气筒,虽然我们不排除有这样低素质的老师存在,但是我们应该肯定这样的老师是少而又少的。老师一般不会恶意体罚学生的、不会把体罚学生作为自己的一种情绪的宣泄、更不会无缘无故地体罚学生。如果老师不负责任,完全可以视而不
见,结果受害的到底是谁呢?
我们不提倡体罚,但是并不是绝对地反对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适当的体罚有时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当老师的人格受到侮辱、当老师和其他同学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当我们的学生胡作非为时,我们必须用体罚来保护教学的顺利实施。
1、教育光凭一张嘴是不行的,嘴巴的简单说教作用是很有限的,如果真的完全起作用的话,那社会怎么还有那么多罪犯?国家还要那么多干什么呢?国家要法律还有什么用? 2、别以为老师体罚你的孩子是错误的,你在维护孩子的所谓权益时,不仅大大伤害了老师的感情,而且还纵容了你的孩子、使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结果受遭殃的还是你们自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自己。
3、“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好象是某一位领导说的所谓精彩论段,实在不敢苟同,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学生都可以教好,学生教不好都是老师的水平低所致!这句越品味越恶心!这句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只要教师水平高,教育的作用是万能的!按照这个逻辑,哪怕是一个白痴,多年受教育后也会变成人才!
4、当前出现的家长反对体罚学生的现象有三大原因:一是家长对孩子的过分溺爱。而是家长自己素质不够,没有从多角度思考这一问题。三是有关媒体没有坚持正确的导向,对老师体罚学生的时间大肆渲染,对学生的恶劣表现却默默无闻。
5、和“狗咬人不是新闻、而人咬就是典型新闻”一样,老师体罚学生就是新闻,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加渲染、社会沸沸扬扬,而对学生侮辱老师的现象却充耳不闻、司空见惯!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
6、家长一般是比较信任老师的,但是在孩子一哭二闹三吊的情况下,还是相信自己孩子的谎言。于是家长就指责老师对自己的孩子不公或者不够负责等。很多孩子就是利用家长的这一弱点,想方设法让父母相信自己对老师的诽谤!如果家长不充分相信学校和老师,教育是很难成功的。也就是问题所在。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家长充分信任学校和老师,教育已经成功了一半!
7、家长溺爱孩子以女性家长为甚。女人对孩子的受到的一点批评和伤害,都十分心疼!本来这种感情也是人之长情,无可厚非。但是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宠爱之心、更不讲究时间和场合!甚至有人在公开场合为受到伤害的孩子大闹学校、大骂老师、大上法庭,并且所有的一切都在孩子的眼皮底下进行的。这样做导致孩子利用母亲的宠爱之心,大肆放纵自己,胡作非为!所以也希望母亲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8、教育的发展不仅仅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它和我们的社会文明息息相关!什么样的文明下就有什么样的教育,人们的社会意思形态决定了教育的发展水平。所以要想提高教育水准,就必须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素质,提高人们的社会意识形态!没有很高尚的国民素质,教育也不可能提高到很高的水平。
9,不管我们怎么评价老师,我们都应该肯定老师的成绩和功劳,都应该尊重老师合理的个人感情!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两点,就最好不要评价老师,就不要对教育、教师指指点点,否则,那结论大多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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