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主任:您好!此文所选题目较大,涉及面较广,不太好写,加之笔者水平有限,费了一个星期时间,构思草拟出初稿,难免存在缺陷或错误,您是创城的专家,请多多指教和帮助。)
创城:五种认识要不得(初稿)
(张所昆)
当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和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热情地行动起来投入到了创城活动。笔者有幸被吸纳为日照市市民文明寻访团成员,参加了寻访团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在与不同层面市民的接触、交流和访问中,发现有一部分市民对创城活动认识不够全面、深刻,存在不少错误思想和认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认为创城就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一项荣誉。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反映一个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创城,绝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取一项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城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城乡环境,造福人民群众,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市委书记杨军这样定位创城的意义,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回答。
确切的说,创城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事件,是一场没有间歇的接力赛,即便拿到牌子也只是创城大业走完了第一步,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还需要接受三年一次的复查,通过复查合格才能保住牌子。如果存在重大问题,牌子将被收回。因此,如果将创城仅仅看作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一项荣誉,就失去了创城的真正意义,也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
物力和财力而为之了。
二、盲目乐观,认为创城并非难事。
近些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各种荣誉纷至沓来,诸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不少人滋生了“一创就成”的麻痹思想,进而飘飘然,夜郎自大,自认为咱们日照了不起,具有很大的优势,世界级的大奖“联合国人居奖”我们都得到了,拿个国家级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还不是小菜一碟,有何难处?因而盲目乐观,思想松懈,行动懒惰,甚至坐等胜利果实。显然,这是非常危险的“色盲症”、自我满足的“自恋癖”,也是对创城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实质缺乏应有的、足够的认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历来是指标少,强手如云,竞争十分激烈。我们面临的形势很严峻,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放眼全国,年青的日照市比起国内先进的城市,综合实力并无优势,比照一下已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青岛、大连、厦门等城市,也许我们就不会再盲目自大。从考核内容看,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更细、要求更高,相比之下我们不少工作尚未达标,距离标准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
三、认为创城是虚的软的而不是实的硬的。
有的人认为:创城,不过是开几次会,发几张宣传单,设几个口号,贴几幅宣传标语而已,创城不创城,没甚么要紧。
如此认识,真可谓大错特错。
持有这种认识的人,只看到了创城的表面现象,而没有领会创城的根本和实质:脚踏实地地提高全市全社会文明程度。请看创城的指标体系:“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可以看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包括城市经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一系列内容,既突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的需求,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改造人们的思想观念,增强人们的幸福感,是实现和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是为城市添光彩、为百姓谋福祉的“实事工程”。
四、认为创城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而非全社会的责任。
一些基层单位的人员,还有平民百姓,常常怀有这种心理:创城就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情,与本单位无关,更与自己无关。于是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俨然成为创城的“局外人”。这是非常危险的片面认识和错误表现。
创城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兴起到发展,从内容到形式,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联。创城靠人民、创城为人民,广大市民是创城的主力军,正如市领导所言:“没有全体市民的热情响应和积极参与,创城就是一句空话,就不可能成功。”
可以这么说:从部门、企业到基层社区,人人都是创城第一责任人,大家的一言一行,都反映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创城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讲文明,时时讲文明,事事讲文明,处处讲文明。只有我们每个市民都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在活动中提高文明素质,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才会得到提升。
五、把创建文明城市当作精神文明的一部分而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构成。
笔者曾与一位出租车司机闲聊,问他“文明城市的‘文明’都指什么?”他指着身边的一幅宣传标语“学雷锋精神,做日照好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说道:“要讲礼貌,也就是搞好精神文明呗。”这位司机的回答不能算错,但不够全面和准确。对于这个问题,估计只能回答出一个或两个文明的市民不在少数。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品牌和整体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当今社会,城市文明已成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有机统一体,三个文明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相辅相成。物质文明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现代化建设提供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一个城市,只有三个文明共同发展,才是科学意义上的发展;只有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才能建设真正意义的和谐社会。
上述五种错误认识,都不利于创城活动的正常开展,甚至会产生严重危害,必须予以消除或纠正,树立起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当前,我市创城活动已到了关键阶段,让我们同心同德,携手努力,把我们的“太阳城”真正创建成为“幸福之城”“文明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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