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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职高专单独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来源:榕意旅游网
2012年海南省高职高专单独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从业单位 性别 民族 相片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毕业时间 从业时间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或处分 本 人 自 我 评 价 以上栏目由考生本人填写 以下栏目由学校或单位填写 该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做事认真,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担任一般学生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社会活动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较强,是一名具备应有的综合素质的思想 政治 学习 工作 表现 合格毕业生。 学校或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 意见 (招生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

1.此表供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使用。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招生学校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鉴定结论做出“合格,同意报考”和“不合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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