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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资料之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来源:榕意旅游网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1%~2%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 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 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安全费用年度预算汇总表》。 (2)《安全费用年度预算表》。 (3)《安全费用预算与使用对照表》 (4)《安全费用预算与使用对照汇总表》

7. 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9.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爱民)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 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参阅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部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需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是,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专家组论证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开工前,由公司环境安全监督处与基层单位负责向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交底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②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⑤公司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①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活动安全。

③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④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②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 ③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第六条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

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⑥有关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内容:

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6、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 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7、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8、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1.班组活动。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 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 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 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3 职责

3.1 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 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 各部门负责人对施工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4 项目部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4 考核方式

4.1 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 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项目部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 考核标准

5.1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 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 考核奖惩

6.1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分公司安全科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

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分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 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安全科、安全处上报一份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运行机制 4.1、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4、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 4.3、恢复与重建 4.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4.3.2、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人力资源

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安全生产部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加气站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2、财力保障

财务部负责保证所需资金。 5.3、物资保障

安全生产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部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5.4、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人员防护

各加气站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

6.2、培训教育

由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部负责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机械设备应择优选购符合国家标准,有生产许可证,售后服务完善,建设部定点或推荐产品。严禁购买淘汰、无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产品。

2、设备购入后,应及时检查该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零部件是否欠缺、完好,并做好开箱记录表。 3、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专业安装队进行,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明确责任。安装、调试过程必须做好书面记录验收按规范要求进行,并做详细记录,经三方(安装单位,公司设备处,项目部)签字认可,待有关部门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4、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装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等。

5、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和酒后操作、违章作业、设备带病运转。 6、建立设备档案制度,及时了解设备的情况,便于使用和维修。

7、进行机械设备例行保养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他劳动用品,在机械停止时进行。 8、机械设备大、中修理保养后,要及时记录修正情况。填写修理记录表。

9、公司投资的大中型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维修、管理。因维修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的,要造价赔偿,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10、对暂时不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防止机械腐蚀,保持设备清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文明施工及临建设施搭建要求,特根据国家电网及天津电力公司和本公司发放的临建标准拟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临建房屋的外涂为白色且无污染物,无涂料脱落现象,整洁美观环保。

2、门窗要求玻璃齐全,无破损玻璃无报纸遮掩现象,开启灵活无锈,颜色一致密封作用好。

3、对室内的卫生每日设有卫生值班人员,并且再明显部位贴有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杂物,被褥摆放整齐。

4、每间宿舍内标准4人床铺位置间距600毫米以上,不得有通铺,并且不得有男女混住现象。

5、室外要求设置垃圾箱,选在明显位置放置,每排临建中间处设置一个垃圾箱,垃圾箱上要求有盖板。 6、在生活区内不得随意拉绳晾晒衣物,要求有专门晾晒处,并且设置明显标语提示。

7、临建房屋的搭设位置要求背靠背间距,消防通道间距应符合要求,不同排位置整齐,无突出部分,并且办公去与生活区必须划分清晰,且有隔离措施。

8、搭设临建房屋使用的板材要求全新板材搭设,横平竖直板材搭接牢固,搭设质量要求室内铁架搭设牢固规范无铁锈,屋面板材挺括且与墙体连接牢固,防水层与板材粘结牢固屋面无砖块,如有砖砌房屋要求全部砖砌无干码现象砂浆饱满沟缝。

9、室内地面要求全部硬化,地面平整不起毛,易于清洁卫生,室外地面主路砼路面,符路水泥、铺装路面并且要求设置明排水沟临建房屋之间要求设置明排水沟或作坡,排水沟宽300毫米起始深度100毫米要求上部设置铸铁或钢筋自制盖板。(注:污水排水沟与雨水排水沟不得混用,污水管道排放)

10、临建房屋搭设使用的材料必须保证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搭设材料,尤其为伙房禁止使用木结构或易燃材料。

11、临建房屋的搭设必须保证结构性能安全,紧固件必须牢固,防止出现坍塌现象。

12、伙房要求必须保证内部的卫生,并且内部结构符合消防要求室内屋顶双面起脊高度与宿舍相同(檐口到室内地面2600毫米)内墙全部抹灰到顶,全部罩面并粉刷白色涂料,灶台四面及周围500毫米侧粘贴白色瓷砖,地面要求设置水泥光面找坡,坡向排水明沟,明沟设盖板。伙房内要求设置换气扇并且保证伙房内的空气流通,内部灯具要求采用防潮灯具光照明亮并且单独设置开关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保,用电器具外皮接地。所有排水必须经过格栏进入明沟,设沉淀池及格油池室外设洗漱池排水经过两层格栏后进入排水管。 13、室外要求在明显部位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桶、灭火器、消防铲配备齐全,灭火器要求在有效期内)院区门口处要求设置实体大门定时开关,夜间要求有户外照明设施,院区内地面整洁无垃圾,明沟盖板齐全,沟内垃圾定期清理。 14、院区内围墙要求高两米全部砖砌不允许干码内外粉刷白色涂料并且明显部位设置牌匾注明生活区名称。 15、使用涂料要求全部白色墙面不允许有污染和广告。

16、生活区及办公区用电明装必须全部穿管,低压供电,电线管横平竖直,与墙体固定牢固,灯具全部固定,户外线缆全部地埋其余做法按照用电安全规范执行,除伙房外房间不能有水源。 17、各临建房屋门口处应有表明用途的提示牌。

18、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19、现场内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在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20、院区内应当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厕所应当采用水冲,生活垃圾采用封盖密闭容器,院区内应当配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食堂要求卫生许可证,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进行收集处理。

21、夏季施工宿舍应当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22、临建房屋外作砼散水,周围设置排水沟单栋之间甬道硬化,甬道之间设置消防器材。 23、屋面檐口处应设置滴水檐、排水管防止雨水漫流地面要求有防潮层和铺装。 24、临建房屋应设置无水淹、无滑坡、无泥石流冲刷、稳固坚硬的基础上。

25、室内要求有良好的采光,空气流通,电气线采用暗装,如采用明装时应符合标准。

26、临建房屋搭设必须保证结构安全,采用非易燃或阻燃材料、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标准,严禁搭设木结

构房屋。 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交底:

27、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使用市安检站认可标准闸箱,严禁使用非标闸箱。

28、必须采用TN-S三箱五线供电,双色线作为保护零线,不得作为相线或零线。 29、固定闸箱箱底边缘距地1.3米,移动闸箱0.8-1.6米高度具体做法见附图。

30、配电系统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保,闸箱内开关漏保必须齐全有效,做到日巡查有记录,月检查有措施。

31、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处,分配电箱应设置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区。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终端箱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米,各闸箱周围应五杂物,保证操作方便。

32、所有配电箱应配锁、钥匙应由专业电工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开门接线。箱内接线应横平竖直。 33、地埋电缆应不小于0.6米,接头应修井保护并写标志牌,以免伤线。 34、开关箱致用电设备应穿管保护。

35、现场用电总闸箱必须作重复接地,分配电箱必须作重复接地,终端箱必须作重复接地,所有设备必须接零保护,严禁只接相线不接保护线。

36、照明必须由各个不同的照明开关箱控制,开关必须由漏保,跳闸时间小于0.1S,民工住宿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所有线路应穿管保护,伙房应设置专用配电箱,箱内必须有漏保开关,所有配线应穿管保护。 37、对现场触电后,应有急救措施。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标准;熟悉本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方案措施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以保证本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一、人人学习JGJ59-99标准,熟悉强制性条文精神,个个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共同为全面实现本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目标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本工程总包经理部规定:

1、总包经理部每月组织各专业分包现场项目部进行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包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项目部,并要求限期作出整改;相关项目部应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报总包经理部进行复查;

2、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3次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自查工作,并应认真做好自查记录。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完整记录下来,以备查考;

3、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项目部各所属作业班组每天都应组织人员对各工位的作业情况(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

4、总包经理部每月对各专业分包现场项目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一次检查,并进行书面通报,对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表扬和嘉奖,反之将进行批评和处罚(具体措施见“安全奖罚细则”)。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环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供应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环部与仓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单位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 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5、压力容器作业

6、起重机械作业(行车)

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3条 技安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4条 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第5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保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厂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 第9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0条 每年由技安处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第11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

第12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第13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备齐五牌(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3、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用围墙隔开,布置永久绿化带,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4、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5、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6、生活区设置食堂、卫生间、娱乐室等设施,其设施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 7、现场消防设备齐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宣传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法规,查找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和消除,必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定期检查,由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计划科长有关人员进行组织检查,项目部由与公司检查组相关人员组织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项目每月一次。

3、不定期检查包括班组班前、后的岗位安全教育,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的日常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4、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5、安全检查要对照JGJ59-99 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打分,并进行总评考核。 6、查出隐患不及时整改要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并作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必须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按时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2、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利用15-20分钟进行。

3、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上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

4、班前安全活动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5、活动记录应定期接受上级安技部门的检查、指导。

安全教育制度

1、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义在思想和理论上的认识,使广大职工懂得执行劳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要从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典型事故上加以教育并进行考核。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班前也应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教育。

3、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4、对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准进入生产岗位。

5、在生活过程中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并每年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特制订以下安全 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积极整改的,奖励100元。 2、工程交工,本工种未发生工伤事故给予班组长300元奖励。 二、惩罚

项目部负责人每日巡视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将按奖惩细则进行处罚,对各工种每日累计发生三起违章违纪给予班组长150元处罚。

1、进入施工场地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20元。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每人次罚款10元。 3、酒后上班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4、从高空乱丢东西每人次罚款20元。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元。 6、在施工现场内打闹嘻戏者每人次罚款20元。

7、对不按安全员要求组织班前安全活动的每次罚款50元。

8、由安全员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班组长拒不签字的每次罚款200~500元,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的罚款50元。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了解项目安全施工状态,研究现场生产施工中的具体问题及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保障安全措施与施工任务同步贯彻落实。 2、项目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3、项目部安技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角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班组安全活动日定时、定期开展,由班组长向班组人员总结一周内的安全落实情况,并作好完整记录。

安全验收制度

1、安全验收工作包括:塔吊安装和顶升验收,龙门架、井字架安装验收,脚手架搭设验收,施工用电安装验收,模板工程验收等。

2、对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用电应根据施工方案组织验收,然后报请当地安全监督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前,应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并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调度。

4、验收时应作好记录,验收完毕,对照有关规范、标准、研讨验收是否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 5、作好资料归档工作,保障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为安全施工提供条件。

门卫制度

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

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3、发现作案分子奋力擒拿,保护现场,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4、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的签字凭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5、说话和气,一视同仁,对无理取闹,不服管理者处以重罚。 6、发现火情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消防制度

1、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制定消防人员的职责。 2、组织人员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发证。

3、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制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1211灭火器及消火钩等,现场设置专门消火全,并保证长时供水。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

警察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5、参与临近场所的消防救助。

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松散材料应设分隔仓。

2、材料领用采用定额耗料制,周转材料须分类、分规格码堆,模板材的分解、配制需经施工员批准。 3、正确、合理使用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低值易耗品等),对于无视材料合理使用者,处以10-50元罚款,浪费严重者照价赔偿,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场。

4、进入工地材料、工具、设备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外用,否则视偷盗行为处理。 5、所有设备及机电工具,必须定机定人操作、保养,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者罚款10-50元,造成机械、机具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操作权。

7、每月评比一次,对于珍惜材料、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工具者予以10-50元奖励。 以上条款由现场材料、机电负责人监督落实。

现场施工队管理制度

1、各施工工种班组长、队长必须按照公司、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计划,在项目经理和施工员统一协调下逐项完成。

2、施工队须指定一专职人员,负责各工种、工序的质量控制和协调工作,包括自检、互检、交叉检查,工序搭接等。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精心操作,确保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按每一施工段分项分工种进行检查评比,凡合格率达到90%者不奖不罚,超过90%者奖励10-20元,低于90%超过80%者,罚款10-20元,达不到80%者勒令下岗。 5、因质量事故造成停工、返工损失,除对当事人处以赔偿经济损失、勒令退场外,对施工队按损失金额1~2倍罚款。

6、若施工队不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精制滥造,违规作业,明诺暗抗现场管理,由项目部申报总公司批准,撤换施工队伍。

以上条款由现场施工员负责监督落实。

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建筑物体的各分部及各施工项目

1、基础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应设置明显的示警装置,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开挖沟槽、基坑应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以外,且不超过1.5m高,推车运料应平稳,平地车距不少于2m,下坡不少于10m,施工前应先做好排水沟。

2、主体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准站在砖墙上施工作业,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碎砖、灰浆应清扫干净,模板支撑不得用不合格材料,且要牢固,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支设4m以上立杆模板操作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绑扎立杆、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绑架基础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绑扎高层建筑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方可摘钩,浇灌框架、梁、 柱混凝土,应投操作台,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应搭设防护措施。

二、现场环境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三、机械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

护装置,工作前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四、劳动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须系安全带,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五、安全防护措施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和其经隔离设施。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六、防火、防中毒等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的专用库房应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禁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七、冬季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登高架设工、起重工、施工用电梯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再接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并经有关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证方可上岗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等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每年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手续。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等有关部门同意,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练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

防噪音措施

承建的工程,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特制定以下防噪音措施: 1、每天7点以前、12~14点、凌晨1点以后不使用噪音大的机械,如圆盘锯、刨床等。 2、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 3、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产生少量的噪音可以影响居民生活的,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4、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

卫生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应按标准围档作业,围档高度不少于2.5M,如有破损必须即时按标准修复。 2、建筑工程周边一律用标准密目网封闭施工,严禁从楼内向外抛掷建筑垃圾。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保洁员,负责每天及时地清扫施工场地和工地出入口及四周卫生。 4、保持施工道路、场地畅通和整洁,进入车辆不准乱抛、乱洒。 5、现场各种建筑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 6、工地必须设置厕所,由保洁员每天负责冲洗、清扫。

7、施工和生活废水必须先沉淀,再通过排水沟或管道排放,不得造成污染,工地内、外无积水。 8、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保持场地整洁、干净。

9、加强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堂内外清洁、卫生。

10、加强工地除“四害”工作,配备好灭“四害”药物和喷雾器,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半个月投放和喷药一次。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职工,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社会”的环境方针,搞好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工程项目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1、根据环境保护法,公司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公司后勤部全面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工程项目环境状况,减少工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公司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和公司后勤部组成,定期召开公司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3、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副总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专员,协助领导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公司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司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五、奖励和惩罚

1、公司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公司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公司“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消防防火制度

1.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并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必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动火审批制度。

2.项目部应成立消防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

3.在施工作业时开启各类电源、电动机,机械设备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违章作业,凡有火种工作的地方(如食堂)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后要检查各种易燃物,并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

4.施工现场的食堂、仓库、木工间、配电房等必须悬挂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配全配齐防火设施和器材,现场须合理安排,留出消防通道。

5.电工必须加强现场和宿舍用电管理,经常检查工地所属电器设备、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现场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现场气瓶应分开放置。 7.电(气)焊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火制度。使用中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工作明火点不小于10M。吊运气瓶应采取可靠措施。焊割作业应有可靠的防焊花飞溅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8.消防器材不得随便移动,并定时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工地治安管理,做好工地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工地治安保卫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门卫人员佩带门卫工作卡,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二、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进入工地,无佩带工作卡者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工地; 三、发现有可疑人员潜入工地,门卫有权对其质问和检查,所有外出材料、车辆、物品必须有项目部负责人签署的物品、材料或车辆通行出入证方可放行;

四、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生产人员不得携带小孩进入工地; 五、临时在工地住宿者,必须事先向门卫人员申报登记; 六、施工现场谢绝外人参观,不准人员随便进出工地;

七、工地住宿人员晚上必须在10点以前回工地,门卫人员准时予晚上10点正关锁好工地大门; 八、工地内不允许酗酒斗欧,聚众赌博,以及嫖娼等行为,发现可疑人员门卫应及时报告或送政治机关处理;

九、做好工地的门卫值班制度,人人努力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职能部门监管到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隐患定期巡查记录和自查、自改和销案的有关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五、公司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临边和洞口防护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公司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监督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验收合格,达到安全生产的状态。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顿;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公司安全处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部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有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总公司对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最大限度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特订以下制度: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计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由电气工程师实施,电气总工或主任工程师审批。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完成。

2.工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TN—S三相五线供电系统R≤10Ω.

3.施工现场做到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和二级保护(即总配电箱、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

4.总箱与分配电箱距离不得大于30m;分配电箱距开关箱≤30m.导线颜色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选用: A相(L1)颜色为黄色; B相(L2)颜色为绿色; C相(L3)颜色为红色; N 颜色为淡蓝色; PE 颜色为绿黄双色. 5.配电箱、开关箱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不小于1.5mm,箱要防雨、防尘、箱门配锁,箱体进出电线,电缆孔设在底部并有橡胶护圈保护.箱内工作零线端子板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开并相互绝缘,金属箱体及箱内电气元件不带电的金属体均要求可靠接地.

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子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应安防雷装置,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7.手持电动工具:

⑴现场一般场所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电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电动工具.

⑵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防电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⑶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钢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8.施工现场照明:特别是地下室、潮湿场所,采用不超过36V安全用电;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⑶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⑷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⑸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9.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钠、铊、铟等金属属卤化物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10.临设工程的照明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宜符合下列要求:

⑴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⑵其它开关距离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严禁将插头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1.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面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 中<电工维修记录>可指定电工代替管理,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12.临时用电检查规定:建设公司每半年检查一次,工程公司每季检查一次,施工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13.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在进行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方案及预案,并设立健全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组织结构,配备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并建立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检查,对不合格的必须整改。 3、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水、大气层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围墙边、办公区域等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

5、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6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

7、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等保护措施。

8、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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