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居住了两年多的房子竟然被法院查封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房子被查封如何维权
求法院立即停止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措施。法院审查后认为没有办理过户赵某有过错,故裁定驳回赵某的异议申请。赵某不服,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异议之诉。最近,一审法院判决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措施,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温馨提示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律师提示
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产权没有过户,权属没有转移到买受人名下,原屋主还是房屋的权利人。所以购买房屋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假若房屋被强制执行,买受人虽然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
。如果买受人无法举证证明符合上述法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律规定,其诉讼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来源:贵港日报)
我们来回顾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
2015年1月,赵某一家举全家之力出资58万元向李某购买了涉案楼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赵某按照合同约定分三次将购房款支付给了李某,李某均出具收条给赵某收执。赵某付清购房款,李某将房屋交付给赵某占有使用,赵某一家自此居住在该楼房内。
然而,李某却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过户手续,赵某一再催促李某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李某声称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均因不小心遗失了,需要补办新证才可以办理过户,并告诉赵某补办新证手续麻烦,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之后,赵某不时电话咨询办证情况,李某总说还在办理中,让赵某耐心等。2017年5月11日,涉案房屋被李某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而被法院查封。
全款买下居住了两年多的房子眼见就要被法院拍卖,赵某一家急坏了,连忙委托律师帮忙维权。律师审查证据材料后认为,赵某在房屋被查封之前已经和李某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支付了全部合同价款,已经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是因李某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赵某没有过错。赵某是涉案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故律师建议赵某先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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