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查处取缔专项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经营者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0〕103号)文件精神,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今年来开展了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户39户、非煤矿山企业28家,都有证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党委坚持高度重视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取缔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多次下发了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要求行政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毫不松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进一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坚持每月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保证了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推动了全
局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措施得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事先不通知和“四个结合”即: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宣传教育和查处取缔相结合;严格检查和热情服务相结合;突出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到位(分级负责);人员到位(分片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奖罚分明,追究责任);执法到位(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通过到企业公布举报电话,印发宣传传单,办黑板报,挂宣传横幅,广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无照经营的种种危害,宣传国务院查处无照经营的《办法》,从而震慑非法经营者,教育广大群众,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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