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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来源:榕意旅游网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财务科主要负责全跨矿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

3.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三、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4.参与公司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四、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5.参与研究并落实有关安全投入的相关法规和财税优惠政策,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补助资金。

6.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7.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监督安全费用按规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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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落实重大灾害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并负责协调落实抢险救援所需资金。

9.负责本部门范围内防火、防盗等工作。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雨季、冬季三防工作。

11.负责制定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五、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安全指示,做好财务安保管理工作。

13.制定相应会计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六、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4.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5.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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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八、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办法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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