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或许是这样的,考古队从4⽉份开始在晋侯墓地对已经被盗的M1和M2⼤墓进⾏了抢救性发掘(简报⼀),6⽉份结束;之后盗墓者对晋侯稣(M8)和晋侯对(MX)的⼤墓也进⾏了盗掘,⼋⽉份上海博物馆就征集到晋侯稣和晋侯对的青铜器,被盗的部分器物被抢救性收购回上海博物馆;10⽉份考古队⼜开始了对晋侯墓地的M8⼤墓进⾏抢救性发掘(简报⼆)。如果是这样,晋侯墓地的⼤墓M1和M2就不是晋侯对之墓;(如果是这样,晋侯墓地的⼤墓M92就不⼀定是“未被盗”之墓;如果是这样,晋侯墓地从古⾄今的多重真相就将要被揭开!)
1993年《⽂物》第3期发表了《1992年春天马-曲村遗址墓葬发掘报告》,这份报告是对“天马-曲村遗址”的晋侯墓地进⾏发掘的第⼀份发掘报告,报告说是由于“墓葬接连被盗,鉴于事态的严重性”,从1992年4⽉⾄6⽉,对晋侯墓地采取的“抢救性发掘”。
这第⼀次对晋侯墓地的“抢救性”发掘,主要针对已经被盗的⼤墓M1和M2,⼀号墓的铜器被盗,后来追缴有⼀青铜⿍,标号[盗:1];⼆号墓出⼟有⼀件铜⿍,标号[M2:010]。从这两件铜⿍来看,我现在的基本判断是属于西周中期的器物,是在西周恭、懿、考、夷四王期间。但是,发掘报告认定两墓都是在“西周晚期”,我认为报告当时的依据是不充分的。正是当时这样⼀份依据不充分的判定,使得后来对晋侯墓地的排序出现了不同的意见。(1这是第⼀个疑点!)
1994年《⽂物》第1期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次发掘》,这第⼆份发掘报告说这次是在第⼀次发掘结束后,墓地⼤墓M8⼜被盗掘,“数⼗件青铜器被⾛私⾄⾹港等地”,“鉴于这种严重局⾯”,从1992年10⽉⾄次年元⽉,再次采取的“⼤规模抢救性发掘”。这次考古队“共探明西周时期甲字形⼤墓七座”(指M13、M9、M6、M7、M8、M32、M33),“清理发掘了五座⼤墓”(指M13、M9、M6、M7、M8),“在M7以西,还有⼀对已被严重盗扰的墓葬未及发掘”(指M32和M33,⽂后注明是1991年开始被盗)。报告也提及M31,并说“这⼏座⼤墓西边还有⼤墓数座”,这是表明当时考古队掌握的⼤墓信息并不⽌七座。
报告说“以上五座⼤墓,有两座保存完好”(指M13、M9,但报告没有列出出⼟器物,铜器未除锈,不知有⽆⽂字,后清理出“晋侯⿍”和“晋姜簋”);“⼀座虽被盗扰,但劫余之物尚多”(指M8,出⼟有晋侯稣⿍,编号[M8:28],是西周后期⿍;晋侯⾂⽄簋,编号[M8:30];编钟,编号[M8:32],铭⽂“永宝兹钟”,是编钟组的最后⼀只);“其余两座虽被盗空,但陶器尚存。”(指M6、M7)
1994年《⽂物》第8期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三次发掘》,这第三份发掘报告认定M31墓主为晋侯稣夫⼈,享有五⿍四簋。
1994年《⽂物》第8期还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四次发掘》,这第四份发掘报告认定M64墓主为晋穆侯(休·晋侯邦⽗),享有五⿍四簋。
1995年《⽂物》第9期发表了孙华的⽂章《关于晋侯(对)组墓的⼏个问题》(孙华认为M1和M2是晋侯对墓,理由是“刘绪、徐天进根据M1、M2中清理的铜盨残钮与从上海博物馆从⾹港收回的晋侯对盨残钮形制相同,且晋侯对盨有缺盖钮的情况,提出了晋侯对盨可能出⾃该组墓,该组墓的墓主可能为晋侯对和晋侯对夫⼈的推测。”“⽽在M1出⼟的器物中,有被《报告》称之为‘容器腹⽚’的铜器残⽚⼀块,……它正是⼀件铜盨盖顶的残⽚,”)(物证来⾃已经被盗扰的墓,有被带⼊的可能,其可信度不够。)
(2这是第⼆个疑点,盖钮和腹⽚的形制与出⼟⿍的形制在年代上有差距,怎么解释?为什么没有不⽭盾性的解释?这种做法可以视同有选择的取证!)(孙华的排序是建⽴在假设的基础上。)
1995年《⽂物》第7期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五次发掘》,(M33,晋侯僰马,⽅壶;M91,晋侯喜⽗,晋侯僰马铜⽅壶;M92,晋侯僰马铜圆壶,晋侯对⿍,晋侯喜⽗盘,)(3这是第三处疑点,M92有⿍⽆簋、有盘⽆匜,不排除被盗。)
(要之:M92内出⼟有三种晋侯器物,晋侯僰马圆壺、晋侯对⿍、晋侯喜⽗盘,这或是同时存有前夫和现夫的器物,⽽前夫僰马为现夫喜⽗之⽗辈,现夫去世,其前夫之⼦晋侯稣继位,前夫之⼦晋侯稣是现夫晋侯对之弟兄辈,或许也是M92墓主与晋侯僰马的亲⼦。)
(1992年,第⼀次发掘从四⽉份开始,上海博物馆同年在⾹港征集到晋侯稣钟和晋侯对⿍,这⼀定能说明晋侯稣和晋侯对的墓地在第⼀次发掘前已经被盗吗?这能是默认M1和M2就是晋侯对墓的理由吗?晋侯稣墓也被盗,难道晋侯对⿍就不会出⾃晋侯稣墓吗?或许第⼀次发掘的M1和M2就是西周早期墓,根本不会出晋侯对⿍,晋侯稣和晋侯对的器物都是在第⼀次发掘和第⼆次发掘的间隙被盗。)
(现在能确定的是,M33-M32组、M91-M92组、M8-M31组,三者都出⼟有晋侯僰马器,所以三者必有传承关系,且M91-M92组处于承上启下的居中位置;若M91-M92组与M1-M2组⼜都存有晋侯对器,由于M91-M92组在前⼀传承关系中的居中地位,则要连带M1-M2组也进⼊前⼀传承关系中。那么,由于M1-M2组的插⼊,晋侯僰马器事实上是连续传承了四代晋侯,这种传承关系是要有解释的。)
1998年《⽂物》第1期发表了张长寿的⽂章《关于晋侯墓地的⼏个问题》,张长寿指出排序的⽭盾:“M92出晋侯对⿍,则M1和M2墓组似应在M91和M92墓组之前,⽽简报反列其后。”
(4这是第四个疑点,张长寿指出了⽭盾,但不见下⽂了!)
2001年《⽂物》第8期发表了《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六次发掘》,M114-M113组先被盗墓者发现,然后考古队才开始⼜⼀次的抢救发掘。这次发掘后,晋侯墓地确定了三排布局。
第六次发掘后,李伯谦在《古代⽂明研究通讯》总9期(2001年6⽉ )发表了《晋侯墓地墓主推定之再思》。
(5这是第五个疑点,在断代⼯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中,居然没有M91-M92组与M1-M2组的⼈⾻样品!发掘简报⼀号说M2 “在盗洞中发现残存⾻骼数块,上沾满朱砂,根据其中的下颌⾻和髋⾻特征分辨,墓主应为⼀20岁左右的⼥性”,那么,既然有⾻殖存在,为何不⽤来做测年?发掘简报五号说M91“墓主⾻骼朽甚,葬式尚可辨认。头向南,⾯向上……⾻骼上下均有朱砂。”说M92“墓主⾻骼朽甚,葬式尚可辨认。头向南,⾯向上……通⾝敷满朱砂。”M91-M92组有⾻殖存在,为何也不⽤来做测年?)
(答案在李伯谦下⾯的⾃⽩中)(《晋侯墓地墓主推定之再思》李伯谦《古代⽂明研究通讯》2001年6⽉总9期“国家九五重⼤科研课题“夏商周断代⼯程”曾将《晋侯墓地分期与年代测定》列为西周年代学研究课题的专题之⼀,并在采⽤我们关于晋侯墓地排序和墓主推定结论的基础上,依据对含碳样品的测定建⽴了晋侯墓地C14年代框架”,
李伯谦这是什么话?本末倒置啊!到底是应该谁确定谁?是先⽤考古出来的⾻殖测年来确定墓主所属年代以及排序,还是反之在先有“晋侯墓地排序和墓主推定结论的基础上”,再有“建⽴了晋侯墓地C14年代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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