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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桑生产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来源:榕意旅游网
蚕桑生产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曹拥军;李长铭;顾兵

【摘 要】受价格、环境、劳力、设备、投入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蚕桑生产规模面临加速下滑的趋势,蚕桑行业在部分地区有消失的可能,笔者通过基层调研,梳理出导制这一现状的几大要素并提出通过推迟小蚕共育出室、实行物资统供服务、完善养蚕保险、更换桑蚕品种和模式、推行政府生态补助和联户售茧等途径来减轻或解决这些制约因素的影响. 【期刊名称】《江苏蚕业》 【年(卷),期】2016(038)002 【总页数】3页(P40-42) 【关键词】蚕桑;困难;对策 【作 者】曹拥军;李长铭;顾兵

【作者单位】如东县蚕桑指导站 226400;如东县蚕桑指导站 226400;宿迁市茧丝绸行业管理办公室 2238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S88-9

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养蚕从业人员年龄老化、设备陈旧、环境差、蚕难养、售茧维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挖桑改种、少养蚕、不养蚕以及正打算放弃养蚕的农户不断增加,致使养蚕规模连年减小,并呈加速的趋势,如何保护好这一传统的行业维持一定的规模或不致使这一行业在这次冲击中一下子消亡,笔者在基

层实践中调查、总结了形成了针对性的思路和应对措施,在此与大家共同商鹤。 1.1 与快速增长的工资、物价水平相比蚕茧价格可比价下降

就近年来如东县春茧而言,2011年平均公斤茧价为46.6元,2012年为38元,2013年为46元,2014年为41元,2015年为38元,五年呈波浪式下滑,平均年下降15%左右,而这五年中的农资价格和劳动力价格年增长分别在5%、10%以上,蚕桑产业投入与产出比下降。 1.2 经济增长和家庭收入比影响蚕桑再生产

农村家庭总收入不断增加,经济状况变好,蚕桑收入占比快速下降。特别是随着农村年轻人外出就业,家庭经济收入不断增加,子女不愿让父母再干所畏的苦、脏、累的养蚕业,甚至强行干涉,影响了生产的稳定。 1.3 蚕难养、风险大

随着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态污染以及极端气候多重影响,养蚕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不明原因的不结茧现象频发且发生比例不断攀升,使养蚕风险不断增大。 1.4 采购蚕用物资难

由于蚕桑生产规模减少的原因,原从事蚕药、桑药、蚕具等蚕用物资服务网点大都歇业或改行,部分区域多个镇区无一处服务点,蚕农所需生产物资无处选购或展转多地才能购买,进一步打击了现有蚕农的生产积极性。 1.5 蚕茧收购体制改革影响大,售茧难

随着收购前制许可的取消,更主要是因茧丝行情疲软、养殖规模的减少,收购企业利润下滑导致收购企业转行或取消大部分收购点,不正常收购或压价收购导致蚕农卖茧难,怨气大。我县曾享受国家资金扶持的龙头企——苏通丝绸有限公司本是我县蚕茧收购的主体,共有二十多个收购点,2015年春季突然宣布取消收购,转行从事其它行业,致使我县蚕农售茧成了无头的苍蝇,进一步加剧了毁桑改种。 1.6 政府重视不够

多层次的部分地方领导偏重于工业政绩,对财政收入有重大贡献的工业、房地产业等重视有余,而对农业则是以让市场调节为托词,不注重协调和引导,任其自生自灭,影响了蚕桑业的稳定。

尽管在蚕农面前出现了诸如以上的多种生产障碍,但仍有一部分人坚持栽桑养蚕。就其原因,其一,蚕桑业就其效益而言与传统的农业相比,仍有其效益优势,据调查就我县而言,近五年来种桑养蚕平均亩桑效益在4 500元左右,其中还不包括桑园夹种收入,而传统农作物亩收入仅在3 000元上下,高出50%左右。其二,栽桑养蚕仍是一部分人群的迫切需求,尽管外出打工就业能有可观的经济收入,但不是适宜每一个农村劳力对象,对于一部分中老年人而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少不了人照顾,其本身又缺其他技术、少体力,栽桑养蚕是他赚钱最好的选择。其三,个性优势明显,一是有几十年的养蚕经验,二是有现成的养蚕设备,三是养蚕时间短来钱快,何乐而不为!但碍于上述的种种养蚕过程中的不利因素,他们是选择继续养还是放弃蚕桑,已成为了这部分蚕农的最大心结,他们多希望有办法能化解养蚕中的多种障碍,还他们一个宽松的养蚕环境。因此,他们仍在挣扎、坚持、摇摆中。

3.1 采取小蚕推迟出室,普及省力化饲养,应对人员老龄化

劳力成为当前蚕桑业的一大障碍,从业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要克服这一瓶颈问题,笔者认为从这两个角度入手:一是全面推广小蚕共育并适当推迟小蚕出室。虽然小蚕共育技术已推广多年,但在一些地区还未全面使用,即使已全面推广的,因人员问题也有弱化的现象(有条件的地区可推广小蚕人工饲料育技术,该技术可减轻劳力负担也可以解决因老龄化造成的共育人员视力退化的矛盾)。目前,小蚕共育分发大都选择在三龄响食后就进行,真正共育时间短,仅有7~8天。普通蚕农小蚕到家后,一方面蚕室目的温湿度难以保证、蚕儿易发病,另一方面养蚕时间约为19~20天,在目前从业人员老化阶段,时间偏长,助长了弃桑改种的念头。如果

在原有共育的基础上推迟一个龄期左右分发,使普通养蚕农户实际养蚕时间缩短至15~16天,达到养蚕周期短、来钱快、蚕儿发育齐,这样更有利于老年人饲养,增强蚕农养蚕的积极性。与之对应的需对共育室进行重组、改造,整合原有的共育设施。由于在养蚕规模减少之后有许多共育室及设施闲置,尽管部分设施陈旧、老化,但仍有一部分物资设备可继续再利用,可以充分发挥它的残值,因此,在不需要过多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可利用已闲置、仍有使用价值的房屋、场地、共育设备来充实、扩大共育室,达到推迟出室所增加的共育空间要求。二是全面采用省力化技术饲养大蚕。目前蚕桑行业已形成了大蚕条桑斜面育、大蚕漏空透气育等多套成熟的省力化技术,在目前养蚕老龄化的情况下,作用尤其明显,但实际使用率还不太高,急需在生产中普遍推广。

3.2 利用项目和政府扶持资金实行物资配套供应,解决蚕用物资购买难的问题 目前生产中存在两方面的情况,一是项目建设资金较前几年有所增加,如科技术入户工程、三新工程、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及中央支农资金等,二是因生产规模的减少导致桑药、蚕药、蚕用器具等蚕用物资服务网络日渐稀少,物资购买难已成困扰蚕农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将上述两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整活所有的可用于扶持蚕农的资金(或蚕农自付少部分),统一购买养蚕必需的系列物资,按订种数量配套供给蚕农即实行蚕用物资统配,这不仅解决蚕农购物难的矛盾。而且还能保证物资质量,调动蚕农生产积极性和克服部分蚕农惜本、保守的思想。 3.3 全面开展蚕业保险,切实履行保险职责,降低养蚕风险

养蚕风险大是养蚕业的共性问题,早在几年前我省就开展了政策性的养蚕保险。但从实际效果看,各地差别较大。据了解部分地方因多种原因造成理赔不及时、赔付金额不足,部分基层人员把保险当成是关系户的福利,使真正受损户少赔或得不到赔偿,从而使蚕农对保险失去信心而不参保,失去了保险的意义。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领导不够重视,操作不规范,理赔不认真。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充分体现保险的积极作用。 3.4 适应新形势更换桑、蚕新品种

面对老龄化、蚕难养、市场软的现状,可适时调整相应品种。在蚕品种上,可根据季节特点选用抗逆性较强的品种取代原有的多丝量品种,如我县近两年来在续春蚕和晚秋蚕品种上,选用“两广二号”代替原来的菁松*皓月品种,由于其耐高温多湿以及龄期短、抗性强、蚕好养深得蚕农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桑品种上可引进适应本地的品种,如我县在桑品种的种养对比中,发现桑鲁桑系列品种抗桑疫病能力强于强桑和农桑系列,因此,在近年来的桑园改造中,鲁桑系列成为我县的主推品种;为缓解当前劳力矛盾也可更换果、叶两用桑,一方面在单位面积上减少当季的养蚕量从而减少劳力用工量,另一方面由于果品后道加工产品的不断催陈出新,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均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从而达到稳定行业的目的。 3.5 实行政府生态补助,稳定生产规模

生产规模不断减少,从业人员老化、可比效益降低,蚕难养,生产积极性削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这一弱势产业除了其经济效益外,还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不应就此任其自然消失,政府出手刻不容缓,应从政策上给予扶持。据说从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吴江区就实施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出台了《吴江区蚕桑生态补偿办法》。“办法”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蚕农可享受政府每亩400元生态补偿,建立科技园区的再享受一部分补贴,使蚕农得到了实惠,提高了蚕农积极性,促进了蚕桑稳定,让蚕桑产业得到了传承和发展。 3.6 实行连户售茧,解决售茧难的矛盾

过去一直提倡的以合作社或桑园集中的村组为单位实行组合售茧,由于蚕农的不稳定性和养蚕农户养蚕水平的参差不齐以及收购体制的原因,真正能做好并持续下来的不多。目前由于养蚕规模的减少,部分地区已没有蚕茧收购的主体,不少乡镇撤消了蚕茧收购站,而大部分由老年人承担的养蚕业,售茧难成了制约他们再维持的

拦路虎。笔者认为,由政府牵头稳定一、两家收购企业,利用企业所在地或租赁村镇集体地点在收购时段开设收购点,按质论价,保证正常收购。对偏远或桑园分散地的蚕农更建议开展自愿组合,连户到上述收购点售茧,让蚕农售茧有去处,质量有体现,价格信誉有保障,较好地解决蚕农售茧难、不踏实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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