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卷第7期 2013年7月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m ̄of Chi ̄ng Unive ̄ity(Soc.Sci) V01.34No.7 Ju1.2013 宋学形成的法律因素考量 李奇儒 (四川外语学院英语学院,重庆400031) 摘要:宋学在我国古代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本文试从法律的角度,对宋学形成的文化背景和法制内容进行研 究,并对其对现代的影响进行了辨析。 关键词:宋学;形成;法律考量 中图分类号:DF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7—0088—02 宋学作为我国古代文化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影响 所及,研究之深厚,虽如何比喻都不为过。宋学名流漆侠在 自唐天宝后,“历肃、代,藩镇遂不复制,以及五代之乱。太祖 即位,罢藩权,择文臣使治州郡,至今百余年,生民受赐。每 一《宋学的发展和演变》一书中作了精辟和深度的探究,并认 为宋学是“经学探索过程中的一个新的转折,一个划时代的 诏下,虽拥重兵,临大众,莫不实时听命。”‘嘴醒的宋太 和相权的平衡上重新恢复皇帝之权威,这就需要既要以法 治国,又要通过“礼”来增强官僚的廉耻感和责任心。而且经 过五代十国八十余年的纷争后,中国的文化受到了很大的 祖、太宗等人在借鉴前代成败经验的同时,需要在维持皇权 变化”。 泽华等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宋学的发展予以研 究。因此笔者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宋学形成的文化背景和法 治内容进行研究,并对其对现代的影响进行辨析,以就正于 方家。 一冲击,传统的儒教文化不仅受到了打击,而且也随着佛教的 宋学形成的文化背景 、挑战,主流地位岌岌可危。商品经济观念的增强也改变了传 统的义利观念,如何应对这一切变化,就需要寻找一个文化 的主干,并借此得以生发。这应该是宋学形成的大背景。 可以说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才引起了文化的反省和复 作为中国历史上重要的王朝之一,宋代取得了人所共 知的文化成就,实现了中国文化的洗礼和升华。作为文化组 成部分之一的法律在宋代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宋初统治 者和具有进步意识的官员在认真总结唐末五代的行政没落 原因的基础上,从文化更新的角度丰富完善了宋代统治的 经验,在宋代行政体制运作成熟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时代 特色的行政文化。这种文化是唐宋行政体制发生巨大变革 的产物,是关于如何强化皇权,维持皇权威信,妥善处置中 央和地方权力分配以及有效管制地方官员等重大现实问题 的成功范例,同时也是宋学的主要内容。宋学的建立者范仲 兴,正是在宋代统治者和开明官员以及一些具有敢当情怀 的文人如石介、孙复等协和努力下,促成了宋学的形成和发 展。而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不仅是主要内容,而且在促进其 形成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宋学法制内容之管窥 宋学的法制内容不仅体现在文人的意识上,还体现在 具体的行政实践上。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明。 1.重塑文官制度,培育官员廉耻之心,强化法律引导无 淹、李觏等人都无不是在对前代行政体制的反思基础上,形 成了文化发展的强烈动机感和使命感。文化和行政的协和 也渐趋获得共识。如欧阳修就认为宋学是“大儒君子之学 疑就成为不二之选。宋太宗就重视对官员法律素养的选择。 如认为“当在精择知州通判,庶清狱讼,若州县得良吏一二, 其下必无冤人”。⑥而这种做法最终目的是实现皇权的稳固 和强大。历史也证明了这种做法的有效。而宋代行政法律作 也,理达而已矣”, 显示了在文化人史上的开放和成熟。 宋学的形成是和统治者的右文政策分不开的。宋朝统 治者为不至于成为短命王朝,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对 文化予以重视。不仅有对各种宗教的政策开明,提倡融合; 用之大,也为时人所肯定,“朝廷兴治之源,法制休明为大。”⑦ 同时成为我们值得思索和研究的主题。 2.官员和文人的法律素养普遍很高,这是和朝廷的重视 分不开的。如李觏就认为“宪令所加,宽猛或异,苟失权时之 制,则致远恐泥矣”。同时强调法律的公平适用“法者,天子 所与天下共也。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尤为重要的是,其对科举制度的改革,对文人以及文职官员 的重视,更是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国家抚临多方,专尚文 治。”④而且重视法律在之中的作用,“近制,明法律举人,试 以律令、刑统大义及断案。” 所以如此,是有着深刻的历史 原因的。众所周知,自唐中期以来,藩镇割据削弱皇权,争夺 用人权,造成了动乱;五代纷争,武将跋扈,文人默默,甚或 文人斯文扫地,士鲜廉节;佛教等宗教思想虽经打击,但在 后王安石等人更是如此,虽被世人苛责,但可知官员在依照 法制治理的同时,其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行政效绩。 3.注重法律的严谨和连贯。宋代修法之频,也被世人诟 动乱中赢得了话语权,成为许多士大夫明哲保身的手段,在 基层民众中,影响非常光大,削弱了传统儒教的统治地位。 一病,但之中也可见官府和官员对法律的重视,而这种不断的 修订和完善,凝聚着官员的文化认识,之中带有浓浓的文化 88一 痕迹。“夫圣王之法,欲其简约而明白,使人易避而难犯。”⑨ 南宋官员施师点甚而将之上升到国家治乱的高度。“法为天 生之时,所蕴含的文人之真诚情怀以及担当情怀是至今不 可忘却的。如同康德所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 象善良的意愿那样,能没有限制地良好保持。”0在如今文化 碰撞激烈、主流文化不彰的情形下,反思宋学有其积极的意 义。这也是我们今天研究宋学,重新认识宋学的原因所在。 下信,事为天下功,臣下争欲变法,各求之事,不参核而遽 从,已变遄复,暂立忽废,此功信所以隳,国权所以去也。”@ 这里面也无疑透露出在变革中文化的竞争因素。 4.官员治理地方注重法律和教化的结合,在一定程度 上,教化发挥着更为积极的作用。宋代官员处置地方事务, 在注重法律的惩戒功能时,更加注重教化的作用。在这方面 就形成了“吏畏民,不轻出令;民爱吏,思其遗化”的良好行 政生态。@而对于不注重教化,甚至适用法律错误的官员,采 取不予重用的办法。如宋仁宗“尤恶深文,狱官有失人人罪 注释: ①《漆侠全集》第六卷,第274页。 (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八《易或问三首》,第467 页。 ( 蔡襄:《蔡襄集》卷十三《医人李守文可国子四门助教制》, 第254页。 者,终身不复进用”。@即使对于贪官赃吏,朝廷也给与警醒 的机会,希图自省。如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就认为“朕 欲治赃吏,须检举祖宗旧法,先告谕,庶行之不暴”,这和宋 初“祖宗治赃吏至弃市”。J隋形完全相反,从中不难发现宋学 的影子和宋代培养官员廉耻的理念。 ‘ 5.注重馆阁储才。宋代的馆阁官员,不仅帮助皇帝提供 执政经验和文化普及,还是宋代重要的储才来源。这是因为 馆阁体现了朝廷“聚天下贤才,长育成就之意”。@一些经过 皇帝认可,且名声显著者,出任官职也必须经过这种程序, “若果出圣意拔擢,即须是非常之人,名声显闻于时,然后厌 伏群议,为朝廷美事。如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 宗皇帝拔于河阳职官……知白诏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 院,然后授以正言。” 三、余论 在对宋学中法律因素考量时,我们从中看到许多至今 仍熠熠生辉的文化思想,如“吏治欲其无迹,吏术欲其无烦, 天下之格言也。虽然,可以无迹于己,不可以无迹于民;可以 无烦于人,不可以无烦于身”。@如此种种,实属繁多。在对宋 学法律因素考量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其中的逆动。在宋学 发展中,各种学派的此长彼消,有着深刻的行政背景因素。 如漆侠等先生认为,宋学的时代烙印就是经世致用。因此, 从这个论题出发,实用必然有先天的功利因素,这是其原罪 形态。同时也应看到,宋人引以自豪的“与士大夫共天下”, 只不过是被光环笼罩着的一种博弈。在行政体制运行较为 合理的情形下,在双方利益博弈均衡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破 坏运行都会打破这一利益平衡。这在文官制度下,是一种常 态。而对于经历五代以来轻视文人的情况下,文人自省的潜 意识里面不能说没有希望这一地位提高得以维持,甚至进 一步提高。而对于宋代皇帝在抑制武人、重用文人的情形 下,也有着任用比例科学的问题。在抑制武人的战略成功 后,如何抑制文人的势力蔓延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表现 在用人上,就是皇帝既设立规则维持这一局面,又有意无意 地打破这一规则,以建立一种新的平衡,进而维持皇家的权 威。这就是法律在宋学中的作用。总的讲来,宋学的产生对 之后中国文化的发展影响是空前的,虽然带有先天的不足, 但其精华和积极的精神内涵是不容忽视的,其所给予今人 的积极之功效远大于消极性,其成绩也是值得肯定的,其产 ( 刘挚:《忠肃集》卷三《论取士并乞复贤良科疏》,第95页。 (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第一《祖宗圣训》(一),第14 页。 ( 两则同见(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第二《祖宗圣 训》(二),第16—18页。 ⑦蔡襄:《蔡襄集》卷之十《中书试礼部尚书除御史大夫制》, 第181页。 ⑧上述见于《李觏集》《刑禁一》、《刑禁四》。 ⑨苏颂:《苏魏公文集》卷十八《奏议奏乞今后冲改条贯并委 法官详定》,第251页。 ⑩叶通:《叶通集》卷二十三《故知枢密院事资政殿大学士施 公墓志铭》,第485页。 ⑩叶通:《叶通集》卷之一《上宁宗皇帝折子三》,第4页。 ⑩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第四《祖宗圣训》(四)。 ⑩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八十三《玉牒初案》,第2290 页。 ⑩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第五《祖宗圣训》(五)。 ⑩苏颂:《苏魏公文集》卷十六《内降条贯》,第225页。 ⑩叶通:《叶道集》卷之十《台州重建中津桥记》,第171页。 ⑩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第8页。 参考文献: [1]漆侠.漆侠全集[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 [2]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IN].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8. [3]蔡襄.蔡襄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4]刘挚.忠肃集[M].北京:q-华书局,2002. [5]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6]苏颂.苏魏公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叶逋.叶通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1. [8]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8. [9]拉德布鲁赫.法学导ee[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 社.2003. [10]李觏.李觏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1. (责任编辑徐阳) 一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