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法的规定,完成整个招标需要的时间基本如下: 1、接受委托并签署招标代理协议(3天)
2、编制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文件并讨论通过(5天)
3、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售招标文件(至少5个工作日,距离开标日至少20天)
4、整理澄清并回答(3天)
5、开标(距离最后一次答疑时间,至少15天) 6、评标(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一般为1—5天) 7、招标人定标(5天) 8、中标结果公示(至少5天) 9、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束后1天) 10、签署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完整的招标流程(不含签署合同)需要的时间为44天,(其中第1和第2项工作可以在同时进行)。
缩短招标时间的有效方法是第一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的质量,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在开标前可以减少答疑的次数,另外也能提高评标的质量.
上表中,第3、第5、第8都是法定的时间,是不能缩短的,其他都是可以通过一定努力来缩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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