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我省全运战略选拔培
养后备人才,在全省建立一批“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以下简称《省级基地》),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省竞技体育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二条 《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 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三档。 第四条 体育运动学校,重点和普通业余体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第五条 受到国家、省、市(州)处分的上述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 省体育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七条 凡达到《基地》认定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方可作为《基地》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八条 各市(州)体育局(处)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基地》认定的自评和复评工作,并根据《基地》认定条件确定中报《基地》备选学校。
第九条 省体育局负责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核评审定工作。 第十条 各市(州)体育局(处)须按照省体育局统一制定的《基地》认定申报表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第四章 认定时间
第十一条 《基地》认定工作按全运会周期每四年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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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每届全运会举办的当年9月为学校申报和自评时间。 第十三条 每届全运会举办的10月为各市(州)体育局(处)复评时间。
第十四条 每届全运会举办当年的11月为各市(州) 体育局(处)向省体育局推荐《基地》备选学校时间。
第十五条 每届全运会举办当年年底为省体育局统一核评和公布认定时间。
第五章命名
第十六条 凡经核评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由省体育局统一命名为该全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七条 《基地》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已被命名《基地》的学校,在新认定周期的须向所属市(州)体育局(处)申报继续参加认定,经认定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继续命名为新一轮全运周期的《基地》。未申报参加《基地》认定或经核评未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不再命名为新一轮全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八条 凡被命名为《基地》的学校,获得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申报与认定资格。
第十九条 表彰奖励。凡被命名《基地》的学校,省体育局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凡被命名的《基地》须每年12月底前向所属市(州)体育局(处)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上报工作总结。
第二十一条 省体育局每年不定期对《基地》学校工作进行检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学校、视情节予以处罚,严重者,取消《基地》命名。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省体育局。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原省体育局文件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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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一)教练员、教师职称、学历 教练员、教师职称:
1.教练员、教师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教学工作的专职、兼
一、基本条件
职、聘任的人员。(下同)
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教练员。高级教师是指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职称的教师。
3.认定依据:高级教练员、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教师聘任协议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
4.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教师人数/教练员、教师总数×100%。 5.教练员、教师职称档次分为2分、分、1分、分。 教练员、教师学历:
1.教练员、教师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教师毕业证书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教师/教练员、教师总数×100%。
4.教练员、教师学历档次分值为:2分、分、1分、分。 (二)教练员、教师论文
1.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教师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县、区级学校教练员、教师论文在市级及以 上刊物上发表的,方可予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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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3.人事部门在评定职称时认可的论文,可按相应级别统计。但多人合写的论文,无论排名先后,只按一篇计算。
4.认定依据: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认可论文的原件。
5.计算方法:四年中发表论文的教练员、教师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教师总数×100%。
(三)训练计划
1.教练员训练计划包括: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年度训练总结。
2.年度训练计划包括: (1)全年训练的基本任务; (2)对重点运动员的个体分析;
(3)制定有运动员身体素质、专项技能成绩目标; (4)周期划分,各阶段训练任务、时数及训练基本手段; (5)训练负荷、比赛及定期综合考核的安排; (6)检查和测定各项训练指标的时间和次数; (7)实施计划的措施及恢复手段。 3.阶段训练计划包括:
(1)训练任务,各项训练内容比例; (2)训练手段及训练负荷的具体安排。 4.周训练计划包括: (1)课的划分; (2)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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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动量的安排。 5.课时计划包括: (1)课的任务、负荷;
(2)准备部分、基本部分、结束部分的训练时间安排及训练方法; (3)课后小结(课的执行情况记录,须包括训练对象完成训练任务的量化分析及对下一训练 课实施的建议)。
6.年度训练工作总结包括:
训练计划的实施情况(突出重点队员执行情况),经验体会,缺点与不足,今后努力方向;要有数据,有分析。
7.如年度计划中有体现出某一重点阶段计划的相关要求视同有阶段计划,其阶段计划可不单独制定。
8.检查界定:
(1)在2-6项中,如缺少一大项即为不齐全,不予统计。 9.各学校必须使用省体育局监制的格式标准统一规范的各种计划表格、教案本等。
10.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11.计算方法:训练计划齐全规范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
12.训练计划的档次分值为3分、2分、1分。 (四)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主要指学期教学计划、课时教案等。 2.学期计划包括:
(1)总的教学目的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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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学期的教学总时数; (3)各章节教材的教学时数分配;
(4)各章节教材的教学进度、改进教学的主要措施、教学研究的方向。
(5)期中期未考试安排。 3.课时教学计划包括: (1)教学内容; (2)目的任务; (3)重点与难点;
(4)教学准备、教学时间分配; (5)教法步骤; (6)板书设计; (7)课堂小结、作业。
4.教学计划的档次分值为2分、1分。2-3项中的13个小项中,缺少3项(含3项)以上视为教学计划不齐全规范,得1分。
(五)教练员培训
1.教练员培训指国家、省、市体育局主办的项目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
2.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县、区级学校教练员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学校须有教练员总体培训规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4.教练员培训资料,须包括:培训通知、授课人、培训内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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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培训人员、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地点、听课笔记、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习总结等。
5.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6.计算方法:四年中参加培训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7.教练员培训的档次分值为2分、1分。 (六)教师培训
1.教师培训是指省教育厅、省体育局、高等院校、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举办的各科的培训班、学习班、进修班、各类讲座。
2.省、市级学校教师参加省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县、区级学校教师参加市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学校须有教师培训的总体规划,培训工作安排等。
4、教师在职和离职进行的专业自修和进修可作为教师培训统计,但必须有学习笔记、作业、结业证等。
5.教师培训资料包括:学校的总体培训计划、培训安排、各种培训班的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听课笔记、考试成绩等。
6.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7.计算方法:四年中参加培训的教师人数/四年教师总数×100%。 8.教师培训的档次分值为2分、1分。 (七)专项训练设施设备
1.各项目有独立的、符合比赛规则规定的训练场(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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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两个项目在同一场(馆、房)内训练,但分别有各自训练场地,视为具有相应的训练场地;凡两个以上项目共用同一场(馆、房),但不能同时进行训练,只视其具有一个项目的训练场馆。
3.凡无所有权的训练场(馆、房),但有100%使用权可视同有训练场地;长期(四年以上)租用场地及体教结合用场地可按实际场地计算。
4.学校须提供开设项目场地平面图;无所有权的场(馆、房)须同时提供使用或租用场地协议书。
5.计算方法:具有保证全天候训练的标准训练场(馆、房)的项目数/学校开设项目总数×100%。
(八)教学设施设备
1.各班级有采光、通风好且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教室和配套的桌椅。
2.须有与各科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相应的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解剖生理等课程的演示实验开出率达90%,学生实验开出率达到70%。
3.微机室能满足一个班的学生同时上机操作(本校最大班额计)。图书正常的向师生开放借阅,阅览室座位能满足五分之一的学生阅读就座。
4.达到1、2、3项要求者计满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者降低一档计分。
5.检查依据:查看设施设备、查阅设施设备台帐,使用原始记录,各班级学生花名册,图书统计表,全校在校学生总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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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设施设备档次分值为3分、2分、1分。 (九)科研设施设备
1.科研医务室(所)界定:省、市、级学校,独立的科研医务室(所);上级体育部门科研机构办在学校的;县、区级学校可以由科学选材室代替。
2.学校独立的科研医务室(所)专职人员界定:省、市级学校,从事体育科研工作的医学院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县区级学校,科研医务室(所)专职人员可由教练、教师、行政干部兼任。
3.必备材料:仪器设备帐册、仪器使用工作记录,科研医务室(所)成立批件。
4.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十)训练常规管理
1.学校训练部门完善的制度和计划包括:训练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训练常规管理(选材测试、训练计划、训练管理、考核评定、训练档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有学校中远期、近期训练目标、任务、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记载等(考核以资料记载 为依据)。
2.教练员评聘和考核制度有:聘任考核管理办法及机关的考核资料。
3.选材测试制度包括:招生原始材料、形态、机能、生理、生化、一般身体素质、专项素质及专项技术等内容;训练监控制度包括:重点运动员训练过程中的监控检查记录(原始),运动员年度训练相关资料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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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动员招生、进退队、考勤、参赛、输送、大纲考核等制度包括:
(1)所规定的各类文件;
(2)各种制度的检查、落实材料;
(3)大纲考核是指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研制下发的大纲进行考核的办法、制度及资料记载。
5.训练常规管理相关资料应存入微机管理,须按照省体育局统一研制的人才库软件规定内容规范录入。
6.检查认定前二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十一)教学常规管理
1.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1)教学管理办法; (2)课程管理办法; (3)听、评课制度; (4)教案审批制度; (5)学生作业评查制度; (6)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7)教师考勤制度;
(8)教务科、教研组会议制度; (9)教务科、教研组工作制度;
(10)教务科长、副科长、教研组长、各科教师的岗位职责。 2、各种制度、办法必须有检查落实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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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教学档案齐全、规范。
4、教学常规管理档次分值5分、3分、1分。一项中的10个小项中,缺1-2项可视为制度齐全,缺3-4项降低一个分值,缺5项以上得1分;如无得0分。
5、有制度、但检查落实不全降低一个分值,无落实得1分。 (十二)人才库
1.学校有招生选材管理制度及资料。
2.运动员人才库应包括:自然情况、形态、机能、生理、生化、一般身材素质、专项素质及专项技术等内容;参赛、输送、综合达标、文化课成绩等资料记录。
3.人才库有每年至少有两次测试内容.
4.运动员专项技术档案逐项检测填写,内容要齐全、规范。 5.运动员人才库相关资料须按照省体育局统一研制的人才库软件规定内容规范录入。
6.检查认定前二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7.计算方法:入库学生数/学生总数×100%。 (十三)训练大纲
1.开设“大纲”的项目,按照学生人数统计达标比例。有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项目可以按照一级对应优秀、二级对应良好、三级对应合格的方法计算达标比例。
2.学生“大纲”综合考核评定各项指标齐全,方可予以统计。 3.参加大纲测试的学生界定:在编在册的从事运动训练的学生(师资班不计算在内、含分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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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认定前二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5.测评依据:
(1)学校大纲综合考核评定工作的制度、办法、工作记录、总结及有关资料;
(2)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学校在训人员花名册。 6.计算方法:
(1)优秀率计算方法:达到优秀和一级的人数/参加大纲达标人数总和×100%;
(2)良好率计算方法:达到良好和二级的人数/参加大纲达标人数总和×100%;
(3)及格率计算方法:达到及格和三级的人数/参加大纲达标人数总和×100%。
二、输送率
1.向上级单位输送一人记一人次。向上级输送是指:省级学校向省级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高等院校、行业体协输送;市级学校向省级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高等院校、行业体协、省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县区级学校向省级优秀运动队、解放军队、高等院校(本科)、行业体协、省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输送。
2.输送证明的界定: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须提供当年度省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录用文件原件;向解放军输送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向行业体协输送的,须提供输送原件;向高等院校,省、市体育运动学校输送的,须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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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外省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的,须提供输送原件,其计算方法同本省;在上级训练单位试训、代训、培训不统计在输送人数内。
4.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5.学校应提供认定工作前四年中第一年在册学生数,后三年每一年招生数(以办理审批文件为准);优秀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分校、教学班、教学点的学生不统计在内;
6.认定依据:认定工作前四年学校输送学生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7.计算方法:输送总人数/(第一年在册学生数+后三年招生数)×100%。
三、人才效益 大赛成绩
1.以国家体育总局每年统计的大赛成绩为准。
2.在校系统训练时间一年以上的学生,输送后取得的成绩方可计算在内.
3.统计年限:输送的运动员在认定前四年(含检查认定当年)中所得的大赛成绩。
4.认定依据:取得大赛成绩的运动员名单及成绩统计表;取得大赛成绩的运动员输送及参赛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5.计算方法:按取得名次累计分数,满40分不再累计,但对取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前三名的,可以累计计分,按附加分统计。
6.集体项目非主力队员(主力队员同上)名次得分相应减半. 7.破世界纪录、奥运会纪录以40分计算,破亚洲纪录以2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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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十四)表格要求
在自评和复评工作中必须使用省体育统一制定的表格,具体包括: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基本条件检查认定评价表;人才质量检查认定评价表;人才效益检查认定评价表;“基地”检查认定汇总表。具体表格附后。
附:1.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 2.基本条件检查认定评价表 3.人才质量检查认定评价表 4.人才效益检查认定评价表 5.“基地”检查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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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
内容 分值 说明 1、 教练员、教师职称计算方法: 名称 1、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教师占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15%(含15%)以上;省级30%市级20%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练员、教师占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70%(含教 70%)以上。省100%市90%县练 员 1、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教师 、 教占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10%(含10%)以上省级30%市级20%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练员、师 教师占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60%基 本 条 件50分 职 (含60%)以上省90%市80%县称 学 1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教师占历 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10%(含10%)以下省15%市10%县5%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练员、教分 师占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50%(含50%)以上。 4 2分 70%。 80% 具有高级职称资格教练员、教师100% 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4分 2、 教练员、教师学历计算方法: 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教师100% 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3、 每一内涵未达标以下限记分。 4、 依据: 教练员、教师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5、 县级业余体校有开设项目所需的专职教练员、教师,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即为满分。 3分 职称学历评分各占50% 1、没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教师。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练员、教师占专职教练员、教师总数40%(含1分 40%)以上。 教练员、 教师在公开发行的省、市级学术刊上发表论文的教师、教练员人数占教师、教练员总数:省级学校20%及以上,市级学校18%及以上,县区级15%及以上。 省级学校15%及以上不足20%,市级学校10%及以上不足18%,县区级学校10%及以上不足3分 5分 15
- 论15%。 文 省级学校10%及以上不足15%,市级学校8%及以上不足10%,县区级学校5%及以上不足10%。 名称 训 练 计 划 3 分 基 本 条 件 教练员培训 2 分 教学计划2分 课时计划齐全规范者占在岗教练员总数80%。 计划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深广度适中,计划及教案规范、齐全。 计划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具有针1分 对性,,计划及教案较规范、齐全。 参加国家、省体育局培训的教练员人数与专职教练员之比达到25%(含25%)以上省100%市90%2分 依据: 1、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或经省局同意备案,由地(市)体育局(处)组织培训等资料记载,包括参加培训人员姓名、项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考核成绩、学习总结。 2、学校对教练员培训有总体培训规划、总结及有关资料。 3、统计年限: 认定工作前四年(含认定工作当年)。 2分 1分 教练员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及员总数90%。 课时计划齐全规范者占在岗教练2分 课时计划。 教练员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及体育局统一审定的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及员总数100%。 认定前两年(含认定工作当年)教练员使用省内 容 教练员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及课时计划齐全规范者占在岗教练3分 分值 依据: 说明 1分 县80%。。 参加国家、省体育局培训的教练员人数与专职教练员之比达到15%(含15%)以上。 1分 16
- 教师培训2分 参加有关教师培训的人数占专职2分 教师之比达25%。 教师培训是指省教育厅、省体育局、高等院校、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举办的各科的培训班、学习班、进修班、各类讲座。 参加有关教师培训的人占专职教师之比达15%。 1分 名称 基 本 条 件 专项训练设施、设备5分 内 容 分值 说 明 具有保证全天候训练的 标准训练场、馆的项目数占学校开设项目数:省级学校90%以上、市级学校80%以上、县级学校70%以上。 依据: 1、学校具有保证所开设项目训练的标准训练场(馆、房); 2、场(馆、房)设施完备,通风、采5分 光、照明条件好; 3、各项目训练器材齐全、完整、先进、能保证训练需要。 1、学校具有保证部分开设项目训练的标准训练场(馆、房); 2、场(馆、房)设施完备,通风、采光、照明条件好 3、各项目训练器材齐全、完整、先进,3分 能保证训练需要。省80%市70%县60% 1、学校具有保证部分开设项目训练的标准训练场(馆、房); 2、设施设备条件一般。省70%市60%县50%。 1分 1、各项目应有独立的训练场、馆、房。若两个项目同在一场、馆内训练,但分别有各自训练场地,视为具有相应的训练场。 2、凡两个以上项目共用同一场馆,但不能同时进行训练,只视具有一个项目的训练场馆。 3、训练器材分专项检查,按使用人数的拥有量、完整程度、能否满足训练需要进行评价。凡达不到内涵要求之一者降一档评分。 17
- 教学设施、设备5分 1、 有满足教学用教室,且每室不小于50平方米。 2、 有能够满足教学用的物理、化学、解剖实验室,且设施、设备齐全。 3、 有计算机室,且达到15人/台的最低设限。 4、 有电教室、图书室,图书量能达到30册/生。 5、 有设施、设备台帐和管理使用原始记录。 5分 1—5项缺1项 3分 1—5项缺2项 1分 名称 内 容 分值 说 明 18
- 1、学校设立科研室(所),并配有专职人员; 2、具备器材、技能评定及训练监测需要的形态、技能、心理、生化等仪器:①全套形态测量仪器②心血管功能测试仪器③血乳酸测试仪器④血尿素测试仪器⑤血尿常规检测仪器⑥功率自行车⑦摄像机⑧微机等。表①②体重脂肪秤③血红蛋白14项,生化检测仪④台式乳酸仪5分 依据 1、科研室(所)专职人员设置以学校有关文件为依据。 2、检查科研室(所)工作记录及各项仪器测试原始记录。 3、凡学校具有台式乳酸仪、桑拿浴房、冲击波治疗仪、心理能力软件、健身测评仪等仪器,有一件总评分加一分。 4、县级业余体校具备器材①或其他任何一项,教练员兼职开展工作,有设置文件,有工作记录即可。 科研设施设备5⑤尿液分析仪⑥心率表⑦健身测评仪⑧心理能力软件⑨浴室⑩桑拿浴房○11微波治疗仪○12超短波治疗仪○13冲击波治疗仪○14TOP神灯。省市级要求1—14项,县区级要求1、2、4、6、9项且齐全先进。 1、 有科研室(所),有专职人员; 分 2、选材、技能评定及训练监测需要的形态、机能、心理、生化仪器缺一项。 1、有科研室(所),有专职人员; 2、选材、技能评定及训练监测需要的形态、机能、心理、生化仪器缺两项,省市13项。 1、有科研室(所),无专职人员; 2、选材、技能评定及训练监测需要的形4分 3分 2分 态、机能、心理、生化仪器缺四项,省市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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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训练常规管理4分 内 容 分值 说 明 1、学校的训练部门有完善的制度和计划; 2、有教练员的评聘和考核制度; 3、有选材测试和训练监控制度; 4、有运动员招生、进退队;考勤、参赛输送大纲考核等各项制度。 1—4项齐全规范 4分 依据: 检查所有制度的原始记录。 1—4项缺1项,不规范。 3分 1—4项,缺二项,不规范 1分 教学常规管理4分 1、根据国家和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学 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学校的教学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教学文件齐全。 2、教学秩序稳定,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能定期进行教学质量4分 检查和分析。监督调控措施得当,能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各种教学资料齐全、规范、管理好,能发挥作用。 1、依据检查所有文件的原 件及记录。 2、按认定条件实现细则进 行评分。 缺一项 3 缺二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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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名称 内 容 值 1、学校建有运动员人才库,实行微机管 理; 2、人才库内容齐全,有运动员参赛、输 送、综合达标等内容; 3、入库学生占全校学生90%(含90%) 以上。 依据: 1、学生招生选才管理制度及资料。 说 明 5分 2、运动员技术档案。 3、县级业余体校不要求微机管理,若实行微机管理且内容齐全,入库学生达到90%以上,总评分另加壹分。 人才库5分 1、学校建有运动员人才库,实行微机管 理; 2、人才库内容齐全,有运动员参赛、输 送、综合达标等内容; 3、入库学生占全校学生75%(含75%) 以上。 1、学校建有运动员人才库,实行微机管 理; 2、人才库内容齐全,有运动员参赛、输 送、综合达标等内容; 3、入库学生占全校学生60%(含60%) 以上。 3分 1分 学校按国家体育总局专项教学大纲规定,对各年龄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优秀率达依据: 学校大纲综合考核评定工作的制度、办法、工作4分 记录、总结及有关资料。 计算方法:优秀率= 训练15%(含15%)以上。 学校按国家体育总局专项教学大纲规定,对各年大纲4龄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优秀率达10%(含10%)以上。 3分 达优秀和一级运动员人数100% 参加大纲达标测试人数 没有国家体育总局编制的教学训练大纲的项目,可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进行统计。 学校按国家体育总局专项教学大纲规定,定,优秀率达8%(含8%)以上。 分 对各年龄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省级优秀率15% 12% 10% 2分 市级良好率35% 30% 25% 县区级合格率40% 3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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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内 容 1、省级输送率达30%(含30%)以上; 2、地(市)级学校达25%(含25%)以上。35% 3、县级业余体校每年达5人,每增加1分值 说 明 计算方法:输送率= 前四年输送总人数 100% 第一年在编在册学生后三年招生数20分 1、认定工作前四年输送学生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2、认定工作前四年中第一年在编、在册学生数,认定工作前四年中后三年每一年招生人数统计资料,办理有关审批文件为准。 人才输质送量率 20分 人,另加2 分,最高不超过50分。 1、省级输送率达25%(含25%)以上; 2、地(市)级学校达20%(含20%)以上。 3、县级业余体校每年达3人以上。30% 1、省级输送率达20%(含20%)以上; 2、地(市)级学校达15%(含15%)以下。 3、县级业余体校每年达2人。25% 、 世锦赛、世界杯 奥运会 取得一枚金牌 30 40 说明: 1、向国家队直接输送一人以20个名额计算。向国15分 家队青年队输送1人以10个名额计算。向国有少年队输送1人以5个名额计算。 2、向省优秀运动队、解放军、行业体协输送一人以2个名额计算。 3、向上一级训练单位和高等院校(本科)输送1人按一个名额计算。 10分 4、统计年限: 以认定工作的前四年计算(含认定工作当年) 30分 依据: 1、以国家体育总局每年统计的大赛成绩为准。 表。 取得大赛成绩的运动员名单及成绩统计取得一枚银牌 20 30 25分 2、取得一枚铜牌 15 取得一个第四名 10 人才效益30分 大赛成绩 取得一个第五名 8 取得第六名——第八名 5 25 20 15 10、8 20分 15分 10分 5分 20分 15分 10分 3、取得大赛成绩的运动员输送及参赛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说明: 1、得分计算方法 按取得名次累计分数,满30分不累计。 2、对于取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金、银、铜牌的,满30分后可以累计积分。 3、集体项目非主力队员(主力队员同上)4、凡破世界纪录、奥运会记录以30分计算,凡破亚洲记录以20分计算。 5、统计年限: 输送的运动员在认定前四年(含认定工作当年)中所得的大赛成绩。 全运会 亚运会 名次得分相应减半。 取得一枚金牌 20 取得一枚银牌 10 取得一枚铜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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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表1
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
条目名称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统评得分 检查过程、资料来源及计算的文字说明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检查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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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基本条件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体评价意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检查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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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人才质量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体评价意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检查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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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人才效益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体评价意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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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表5
《基地》检查认定汇总表 条目名称 教练员、教师职称学历 教练员、教师论文 教学计划 训练计划 教练员培训 教师培训 专项训练设施设备 教学设施设备 科研设施设备 训练常规管理 教学常规管理 人才库 教学训练大纲 输送率 名目分值 4 5 2 3 2 2 5 5 5 4 4 5 4 20 30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统评得分 大赛成绩 附加分 总得分 受评学校(章) 市(州)体育局或体育处(章) 省体育局(章) 27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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