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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货运职业技能竞赛货运安全员(理论实作)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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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货运职业技能竞赛货运安全员(理论实作)

试题及答案

理论

一、名次解释:(共5题)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无法交付货物----从承运人发出崔领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崔领通知时,从卸车完了的次日起),经过查找,满30日(搬家货物满60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收货人拒领,托运人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

3.跨装---货物的重量由两辆货车负担的装载方法。

4.货运检查站----指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5.危险货物办理站----指站内、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危险货物发送、到达业务的车站。

二、单项选择题:(共15题)

1.货物发生损坏,不能判明损坏程度时,承运人应在交付前,主动联系( C )进行检查或邀请鉴定人进行鉴定。

A: 发站 B: 托运人 C:收货人 D:有资质的机构 2.保价运输的货物变更到站后,保价运输( A )。

A:继续有效 B: 重新办理 C:提前中止 D:自动废止 3.赔偿要求人向提起的诉讼案,由(D )出庭答辩。

A:车站 B:责任单位 C:保价机构 D:被告单位

4.按整车运输的成件货物,规格相同数量超过( A )件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件数。

A:2000 B:1800 C:1600 D:3000

5. 货物装车后,重车总重活载效应超过桥涵设计标准活载的货物,称为(D )。 (A)超长货物 (B)超限货物 (C)偏重货物 (D)超重货物 6. 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 A )3种类型。 (A)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 (B)左侧超限、右侧超限和两侧超限 (C)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D)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两侧超限

7. 货运事故结案期限从记录编制(或收到记录)起到赔付时止,局管内车站装车,到站为局管内的,不得超过(A)天

A: 15天 B: 30天 C:10天 D: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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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自车站受理赔偿要求次日起至填发《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以下简称“赔通”)的最长时间,站段为(D)。

A:10天 B:10个工作日 C:5天 D:5个工作日

9. 运输过程中发现装有剧毒品的车辆或集装箱无封、封印无效以及有异状时,必须(B),并通知门共同清点,按规定进行处理。

A.立即补封 B.立即甩车 C.立即清点 D.立即上报

10. 承运人对托运人委托代递的证明文件或单据,在代递过程中要注意保管,遇有遗失,到站应(A),予于证明。(货规14条)

A、编制普通记录 B、编制货运记录 C、在货物运单内注明 D、拍发电报 11. 发生火灾事故,铁路局间门对起火原因意见不一致时,货物损失未满( A)的事故,由处理局定责。

(A)10万元 (B)15万元 (C)20万元 (D)30万元 12. 商务记录应认真按照( C )编制。

(A)《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 (B)《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C)《国际货协商务记录填写说明》 (D)《编制国商务记录编制规定》

13. 需要使用装载加固装置和加固材料的货物,应按规定对装载加固装置和加固材料的数量、( B )、规格进行检查。

(A)材质 (B)质量 (C)外形 (D)外观 14. 装运( D )的货车卸后不需洗刷除污。

(A) (B)煤焦沥青 (C)活动物 (D)氯化镁 15. 爆炸品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为,符号:黑色,底色:( B )。 (A)红色 (B)橙红色 (C)白色 (D)绿色

三、填空题:(共10题)

1.为了便于掌握和作业,可将货运事故处理作业分成4个环节,包括:事故发现和现场处理、事故调查与定责、(事故赔偿与诉讼)、事故分析与统计。

2.划分承运人内部责任时,一般事故由到站定责,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发现铁路局)定责。

3.封套内运输票据的正确完整由(封固单位)负责,除(卸车站或出口国境站)外,不得拆开封套。

4.发站编制的货运记录,由(发站)负责处理,如确实无法联系托运人时,可说明理由将货主页随同运输票据送(到站)处理。

5.事故处理单位填发的“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领、付款)凭证,副本为(赔款通知)。

6. 对撒漏的爆炸品应及时用水润湿,撒以松软物后轻轻收集,并通知(和消防人员)处理。

7. 危险货物Ⅲ类包装具有(较小危险性 ),液态危险货物包装要做到(气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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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

8.运输途中发生运输票丢据丢失时,丢失单位或处理站应编制(普通记录)继运到站,并及时(拍发电报)向有关站查询,全列车运输票据丢失时,还应于当日上报主管铁路局。

9.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 ),为超限货物。

10. 车站在交付编有货运记录的货物时,除交给收货人货运记录外,同时应向收货人提供(《赔偿要求书》)和(《铁路运输货物索赔指南》)。

四、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共10题)

1.罐车和集装箱的封印在途中不作交接检查。(对。管规第33条) 2.途中交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于列车到达后24小时内通知上一货检站,同时抄知发到站。(错。管规第44条120分种)

3.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如收货人于2日内未将货物领出,即失去要求承运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权利。 (对。货规第37条)

4.按保价运输的货物和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可以按一批托运。(错。货规第5条,不能按一批办理)

5.车站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和货票丁联交给收货人。(错。 货规第20条,货票丙联交给收货人)

6.普通记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既是划分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责任的依据,也是划分铁路内部各单位责任的依据,也是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相互间提出赔偿的依据。 ( 错 货运记录 )

7.发站拍发变更货物到站、收货人的电报不能作为运输合同变更的依据。( 对 )

8.托运人、收货人责任的调查材料,分别由发站、到站保管。(对。事规第41条)

9.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保价运输货物发生事故,发站可以受理办赔。(对 事规29条)

10.对货运事故的鉴定期限从编制货运记录之日起一般不超过60日。(错。事规第17条不应超过30日,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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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作

一、单项选择:(共15题)

1.货车装载清单上有记载,或记载被划掉未加盖( C ),而实际无票据无货物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A)站名章 (B)戳记 (C)带有单位名称的人名章 (D)个人名章

2. 《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是指货物本身直接损失,包括(B )。

A:货物储藏费用 B:货物的价款

C:货主的差旅费用 D:门店的营业损失 3. ( C )和被污染货件须分别编制货运记录。

(A)污染车辆 (B)污染库(台), (C)污染源 (D)污染工具

4.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对承运后的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按批向货物所在的发站、( C )提出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

A:编组站 B:中途站 C:到站 D:货检站

5. 轨道衡应优先配置在年运量50万吨以上的车站、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接轨站、新建和改扩建的( A )。

A、货场; B、装车站; C、专用线; D、交接站;

6. 按规定需要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的货车,装车站应在货车两侧插挂“货车表示牌”,由( A )卸后撤除。

(A)到站 (B)车辆部门 (C)收货人 (D)货运检查员

7. 文档编制完成后,应按事故处理系统的操作要求,在《事规》规定期限内向有关单位( C )。

A:拍发电报 B:电话通知 C:传输 D:寄送

8.车站受理赔偿后,应使用事故处理系统( C )功能,将自站(他站)编制货运记录登记簿中的案卷转到赔偿登记簿中。

A:归卷 B:转移案卷 C:提并卷 D:移动案卷 9.货运事故处理系统有效存盘文档需修改的,应在原文档上打“( A )”标记,再重新录入。

A:作废 B:删除 C:修改 D:更正

10. 货物装车后,自轨面起高度在150mm至未满1250mm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为( B )。

(A)一级超限 (B)二级超限 (C)超级超限 (D)不超限

11. 描述超限货物最高处时,以“中心高”来表述,下列对“中心高”的说法中,只有( C )是正确的。

A:货物几何中心处的最大高度;

B:货物位于车辆横中心线处的最大高度; C:货物自轨面或支重面起最大高度处的高度; D:货物两端最大高度处的高度。

12. 对超限超重货物电报说法,以下( B )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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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车站拍发的超限货物请示电报,经管辖车务站段审核后报路局批示。 B:装运只在局管内运输的一级超限货物,车站可直接发超限货物装运电报。 C:装车完毕后,装车站在确认符合运输条件后,直接向局调度所发挂运请示电报。

D:装车站发的超限请示电报应按规定表述预计装车后的货物外部轮廓尺寸。 13. )使用棚敞车运输易腐货物时所采取的措施,正确的是(D)。

A:铁路车站人员根据托运人申请托运的易腐货物品名,决定是否采用棚敞车装

运。

B:使用棚敞车运输易腐货物时,必须要求托运人指派押运人员沿途押运。 C:使用棚敞车装运水果、蔬菜时,可不考虑货物对通风的要求,即装车时,没必要在货物之间保留足够的空隙。

D:使用敞车装运水果、蔬菜等,使用易燃材料做防寒覆盖时,应该苫盖篷布运输。

14. 使用机械冷藏车试运《鲜规》附件1中未列的易腐货物时,下列规定错误的是(C)。 A:试运前,托运人应与车站商定运输条件,并填写“铁路易腐货物试运申请表”; B:车站应将“铁路易腐货物试运申请表”报路局,经路局批准后方能组织试运。 C:得到路局试运批准后,车站不需要确认第一批试运货物安全到达终到站,可连续受理发运。

D:对同一发站、品名。运输条件的货物,首次试运不的超过4车,试运期不得超过1年。

15.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不一致的,由录制单位承担( D )。 A:事故赔款的50% B:分摊事故赔款的20% C:分摊事故赔款的20% D:事故责任及赔款

二、填空题:(共10题)

1.为了便于掌握和作业,可将货运事故处理作业分成4个环节,包括:事故发现和现场处理、事故调查与定责、(事故赔偿与诉讼)、事故分析与统计。

2.划分承运人内部责任时,一般事故由到站定责,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发现铁路局)定责。

3.车站对甩下的超偏载货车重新过衡或进行超偏载复核,确认超载、偏载后,按规定(换装整理)和拍发电报。

4.发站编制的货运记录,由(发站)负责处理,如确实无法联系托运人时,可说明理由将货主页随同运输票据送(到站)处理。

5.事故处理单位填发的“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领、付款)凭证,副本为(赔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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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事故责任确定后,到站(中途处理站)应将全部(事故资料)传输责任站,并以查复书将货运记录调查页寄送责任站存档。

7.文档、案卷到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接收单位)分摊事故赔款的10%。

8.货运事故处理系统中设置固定格式的文档,应按其固定格式录制相关(数据信息)。

9.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 ),为超限货物。

10. 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工作人员及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掌握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三、判断题:(共10题)

1.罐车和集装箱的封印在途中不作交接检查。(对)

2.途中交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于列车到达后24小时内通知上一货检站,同时抄知发到站。(错)

3.车站提供货运事故处理系统向上级单位传输格式六后,发现数据有错误应更正后重新传输。(错)

4.按保价运输的货物和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可以按一批托运。(错) 5.依章拍发纸质货运事故速报时,应同时传输电子文档。(错)

6.普通记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既是划分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责任的依据,也是划分铁路内部各单位责任的依据,也是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相互间提出赔偿的依据。( 错 )

7.发站拍发变更货物到站、收货人的电报不能作为运输合同变更的依据。( 对 )

8.托运人、收货人责任的调查材料,分别由发站、到站保管。(对) 9.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保价运输货物发生事故,发站可以受理办赔。(对) 10.对货运事故的鉴定期限从编制货运记录之日起一般不超过60日。(错)

四、简答题:(共15题)

1.运输途中发生票据丢失时如何处理?(见管规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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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运输途中发生运输票据丢失时,丢失单位或处理站应编制普通记录继运到站,并及时拍发电报向有关站查询,全列车运输票据丢失时,还应于当日上报主管局。被查询站接电后,均应于48小时内电复或继续查询。发站接到查询电报后,48小时内应按货票的内容拍发电报并将货票抄件寄送到站处理。

2.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运费的有效期为多少日?(货规条)

答: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间为180日,但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

3.如何保证货物在到站向货物运单内所记载的收货人交付? 答:货物在到站应向货物运单内所记载的收货人交付。

收货人在到站领取货物时,须提出领货凭证,并在货票丁联上盖章或签字。如领货凭证未到或丢失时,机关、企业、团体应提出本单位的证明文件;个人应提出本人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或服务所在单位(或居住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作证件时,车站应将姓名、工作单位名称、住址及证件号码详细记载在货票丁联上;用证明文件时,应将领取货物的证明文件粘贴在货票丁联上。

部5号电报通知:自1996年3月1日起,凡在铁路货场领取货物必须凭“领货凭证”。收货人为个人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收货人为单位的,还须有该单位出具所领货物和领货人姓名的证明文件及领货人本人身份证。不能提出“领货凭证”的,可凭有经济担保能力的企业出具担保书取货。担保单位的经济担保能力由车站确认。

4.受理赔偿时,如何审核赔偿要求人的资格?审核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1)审核赔偿要求人是否与货物运单记载的托运人或收货人一致;委托他人代理时应有委托书或委托证明;

(2)确定提出赔偿要求的时间是否在自车站交给货运记录货主页的次日起至提出赔偿要求时止的18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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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属于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说明理由和依据,由处理站答复赔偿要求人。 审核工作有两个目的,一是确定赔偿要求人是否是货物运单上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及委托代理人,保护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防止被诈骗、冒领;二是确定承运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维护承运人的合法利益。

5. 哪些货物属于无法交付货物? 答:下列货物属于无法交付货物:

① 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从卸车完了的次日起),经过查找,满30日(搬家货物满60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

② 收货人拒领(应出具书面证明),到站自拒领之日起,3日内通知托运人和发站,征求处理意见,托运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到站的货物。

6.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有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

(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三)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四)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7.车站对事故处理系统中到达的文档、案卷如何处理?

答:对到达的文档、案卷,应于次日内按先后顺序接收入库,及时清除无效信息。

1.初次接到调查案卷,资料不全需送查站补齐的,应自接收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提出。

2.调查卷如误到本单位时,应自接收之日以查复书说明情况,连同案卷传输至应收站、误传站和到站。

3.属他站责任的,以查复书说明理由,自接收之日起三日内将调查卷传输责任站、到站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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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什么叫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

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取得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资格,从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业务的单位。

9.装车后货物总重心必须纵向偏离时有哪些规定?

货物总重心必须纵向偏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t。

10. 开展专用线共用意义是什么?

开展专用线共用是为了缓解铁路货场能力不足,保证运输畅通,挖掘专用线潜力,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11.货车发生火灾时,编制记录应记明哪些内容? 货车种类、编挂位置、起火部位和被烧货物装载位置,车辆防火板及技术状态,可能造成起火的各种迹象,火灾发生和扑灭的时间。

12.无标记事故货物的范围有哪些?

A. 清仓(库、区)检查发现的无标记事故货物

B. 在铁路沿线捡拾以及门交给车站的无标记事故货物 C. 赔偿后又找回但收货人拒绝领取的货物

D. 车内散落的零件、货底以及其他无票、无标记的货物。

13. 承运易腐货物时,在货物运单、货票、封套上应加盖什么戳、符号?符号代表什么意思?

答案:应加盖“易腐货物”戳记及“△K ”的符号,“△K”符号代表“须快速挂运的货车”。

14.什么情况下需要对事故货物进行鉴定?在什么时间进行?怎样鉴定? 答:货物发生损坏或部分灭失,不能判明发生原因和损坏程度时,承运人应在交付前,主动联系收货人进行检查或邀请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从编制记录之日起,不应超过30日,特殊情况除外。鉴定时,按每一份货运记录分别编制鉴定书。如因技术条件或加工整理等关系,在现场难以办理时,经承运人与收货人协商同意后,可转移至适当场地进行鉴定。

15.发站办理货运事故赔偿有哪些规定?

答: 1.保价运输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货运事故,托运人或收货人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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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提出赔偿要求时,发站可以受理。

2.发站受理时,应检查赔偿要求人的权利、有效期限、“赔偿要求书”内容,以及规定的证明文件。同时,在赔偿要求书收据上加盖车站公章或货运事故处理专用章,交给赔偿要求人。发站自接受次日起3日内将赔偿材料寄送到站,并将赔偿材料作复印件(或抄件)留存。

3.发站接收赔偿要求书之日为受理赔偿日,但赔偿处理期限从到站收到符合规定的该批货物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计算。

4.发站根据权限,可以办理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事故赔偿。

5.对赔偿要求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发到站均不得拒绝或相互推诿。

五、案例分析(共15题)

1.广元南货检5月23日到检41018次列车,发现机后第16位P62/3316536大弯镇发兰州西铵(票号656 1500件 60t)运行方向又测无封,车门开启。请简述广元

南站对该事故的处理过程。

答:广元南站对该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1.发现铵破封后,立即报告,通知车站运转扣车清点。

2.立即电话向铁路局货运处报告并向大弯镇、成都北站拍发站车交接电报, 3.会同人员对铵被盗情况进行查勘,组织卸车清点。 4.根据查勘、清点情况编制货运记录,并负责调查。 5.组织货物重新装车,施封并加施防盗锁继续运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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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组图片为虎林站2010年3月16日承运到新都大米一车,票号46533, 6000件60吨。2010年3月26日56155次列车11:00到达新都,新都站14:00卸车时发现,16:00卸空清点为5866件。

请根据以上情况和图片信息以新都站的名义编制货运记录一份。

答案:(货运记录各栏逐项填记)

记录详情栏填记:虎林发新都大米一车,苫盖路布一块,四周绳索捆绑牢固。 卸见蓬布顶部靠两端车辆端板处各有一处破口,新痕,其中一处呈不规则多边型,边长800×400MM×600×1150MM,另一处呈“—”型,长700MM。破口下货物堆码成凹坑。会同卸车,上货实卸5866件,较票记不足134件。

3.虎林2010年4月6日承运到成都东站碎米一车,车号P62/3250733,票号59187,1220件61吨,编织袋包装。到站卸车发现车辆顶部有650×5mm破口一处,透光。全部货物有不同程度湿痕,并有严重异味,部分货物发烫,呈块状。卸后清点较票记1220件相符,货物具体损失经会同收货人共同鉴定,其中510件g湿损货物可按0.6元/kg降价处理,其余的只能按0.2元/kg作肥料处理,处理过程需支付人工费用600元。上车货物保价5万元,实际价值122000元。因该车在成都北站积压10天,造成货物较运到期限逾期8天到达。收货人据此要求铁路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根据以上情况模拟编制事故货物鉴定书一份。

2.货主的赔偿主张铁路是否应该受理并阐述受理或不受理的理由。

答案:鉴定书各栏逐项填记。其中鉴定分析结论:

(1)项填记内容:饲料加工用碎米1220件,装车前质量良好,50kg/件,共61吨。货物全批价值122000元(单价2元/kg)。

(2)项填记内容:810件货物湿损程度较轻,经加工后降价销售,销售价格1.6元/kg;410件货物已变质失去饲料价值,按肥料处理,处理价格0.5元/kg;全批货物损失价格:810件×50kg/件×(2-1.6)元/kg+410件×50kg/件×(2-0.5)元/kg=46950元。

(3)项填记内容:810件湿损货物共计40500kg损程度较轻,经加工后降价销售,410件货物已变质失去饲料价值,按肥料处理。合计残留价值:810件×50kg/件×1.6元/kg+410件×50kg/件×-0.5元/kg=75050元。810件货物需挑选、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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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支付人工费用600元。

(4)项填记内容:810件货物能适于原来用途,经加工后降价销售,410件货物已变质失去饲料价值,按肥料处理。

(5)项填记内容:运输途中蓬布破口,雨湿,运到逾期。

4.鹤岗站2010年6月21日承运到新都大米一车,车号C62A/13222,票号25931,6000件60吨,苫盖铁路篷布2块。6月29日在安康东站发现一块篷布顶部有1230×650mm“L”形破口,影响行车安全,安康东站向襄樊北拍发355号电报,换盖一块篷布后继运到站。新都站卸车又发现篷布顶部1400×1000mm“T”字形破口一处,破口下货物堆码呈凹形,卸后货物较关林站记录记载短少160件,新都站编制4985号货运记录送查。

调查过程中鹤岗站与安康东站发生争议,鹤岗站提出安康东站发现篷布破口,货物被盗,未依章进行清点,应承担鹤岗-安康东站篷布破口的部分责任。根据该案情况,模拟到站用货运事故查复书阐述定责意见。

答案:查复书格兰逐项填记。

答复内容:鹤岗发新都大米一车,运输途中安康东站篷布破口影响行车安全,换盖篷布一块并拍发站车交接电报,到我站后又发现篷布破口,货物被盗,我站依章编制4985号货运记录送查。调查过程中鹤岗站与安康东站发生争议报我站定责。鹤岗站提出安康东站发现篷布破口,货物被盗,未依章进行清点,应承担鹤岗-安康东站篷布破口的部分责任。

我站定责意见:按《管规》第四十六条规定:货检站发现篷布(包括自备篷布)苫盖捆绑不牢、被刮掉或被割危及运输安全时,及时进行整理。丢失或补苫篷布时由发现站拍发电报并编制记录。安康东站发现上车篷布破口影响行车安全,换盖篷布一块并拍发站车交接电报符合《管规》第四十六条的处理规定,因此,本案责任应按《事故》附件二、二、1、(3)规定由发到站共同负责。

5.眉山发杭州北白纸一车,车号P/ 3366121,票号24359,600件60吨,该车在龙津沟站发生行车事故(龙津沟责任)后换装继运至到站,到站卸见较票记短少15件,调查卷现存龙津沟站。

该批货物保价6万元,实际价值480000.00元,收货人对损失货物要求按实际价值赔偿,鉴于损失原因属责任行车事故,经成都协调昆明局同意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请按章计算该案铁路应赔偿的损失和各责任站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应得分:15分)

答案:本案属于铁路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失,铁路应按货物的实际价格向货主赔偿。

1.上货保价6万元,按保价比例应赔偿15件÷600件×60000元=1500元。 根据《事规》规定由责任站龙津沟承担。

2.按货物实际损失价格应赔偿:15件÷600件×480000=12000元,与按保价比例赔偿的差额为10500元。

根据《事规》附件二、六、13规定和成都、昆明局意见,按实际损失价格应赔偿与按保价比例赔偿的差额10500元,由眉山站与龙津沟站共同承担,即各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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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5250元。

本案应向货主赔偿12000元,其中龙津沟站承担6750元,眉山站承担5250元。

6.成都铁路运输6月10日到成都东站货运室,向车站提出要扣押虎林发成都东大米两车,车号C4461655、C4878122,票号68793、68794,收货人:××粮油经营部。成都铁路运输应向成都东站出具哪些文件?成都东站在什么条件下受理扣押货物的要求?(应得分:15分)

答案: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发法[1997]8号)规定,成都铁路运输应当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应载明扣押货物的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货物品名、数量和货票号码。

成都东站在接到成都铁路运输出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先通知货票记载的收货人办理交付手续,在协助向收货人执行扣押。如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限期不到车站办理交付手续,又要求限期转移扣押货物时,车站应凭出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办理移交手续并通知收货人。

7.箱装设备1件,规格为:18000mm×3300mm×3300mm(长方体均值货物),重50t,重心在几何中心,重心高:1650mm,全长18000mm,支重面长(两横垫木间距)9000mm,垫木高度为260mm,拟使用NX17型木地板平车1辆两端均衡突出装载。两端均衡突出装载是否使用游车?计算重车重心高。

答案:

两端各使用N车1辆游车。

50×(1650+260+1211)+22.1×775/50+22.1 =2401.9≈2402mm

8.有大弯镇发到柳州东化纤棉一车,200件(每件200kg,加压后用铁线困扎),40吨,用P62型车装运。发站受理时需要托运人提供哪些文件?车站装车时要采取哪些防火安全措施?

答案:

1.托运人需提出由铁道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货物含水率检测报告。 2.装车时需在货车两侧车门处用石棉被或防火板将车门底部缝隙遮挡。

9.自贡站2010年4月23日到达大米一车(发站:鹤岗,车号P33165,票号56636,3000件,60吨),途中石家庄南补封一枚67772,有石家庄南拍发的133号电报。自贡站4月24日卸车发现货物短少80件编337号记录调查,并于4月24日将记录货主页交给收货人。收货人于5月10日持货运记录、运单、货票丁联、和赔偿要求书到自贡站按保价比例索赔5211元,自贡站电话联系石家庄南得知补封责任正在调查中,即答复收货人过一段时间再来办赔。自贡站6月1日收到丰台西查复书,丰台西承担补封责任。6月25日收货人再次到自贡站索赔,自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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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受理赔偿要求,于6月29日将赔偿案卷报内江车务段,同时传输电子案卷。

自贡站在本案调查理赔过程中有哪些环节违反规章和文电规定?

答案:1.违反《事规》附件五“关于保价货运事故先赔付后划分内部责任的规定”,没有对收货人5月10日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受理。

2.违反《事规》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在受理赔偿要求3日内上报赔偿案卷。 3.违反《使用货运事故处理系统处理货运事故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在受理次日内按照赔偿审核权限将电子案卷通传输铁路局,未在受理赔偿要求次日内将纸质赔偿案卷报路局。

10.讷河发绵阳大米一车,货票、运单记载均为大米3000件,到站卸车除大米件数与票记一致外,另卸调味品80件。请问到站该如何处理?

答案:

1.发现实际卸车的货物品名与运单、货票记载否一致时,应按实卸情况编制货运记

2.大米与调味品属于不同运价号的货物,调味品运价号高于大米且不能享受大米免收建设基金的优惠,属于偷逃铁路运费行为。到站应向发站拍发电报并抄送发、到局。

3.根据《价规》规定向收货人补收运费和违约金。

11.试述货运记录的概念和作用?在哪些情况下需要编制货运记录?

答: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有货无票、有票无货或其他情况,需要证明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责任和铁路内部之间责任时,发现车站当日按批(车)所编制的记录。

货运记录是划分责任、提出赔偿的依据,这个作用应理解为既是承运人内部各单位间,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间划分责任的依据,同时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间相互提出赔偿的依据。

《事规》第九条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1.发生本规则第五条和《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规》)、《货规》及其引申规则办法中所规定需要编制的情况时;

2.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或封印站名、号码与票据记载不一致或未按规定使用施封锁,集装箱箱体损坏发生货物损失时;

3.货车装载清单上有记载,或记载被划掉未加盖带有单位名称的人名章,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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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无票据无货物时;

4.货物运单、货票上记载的内容发生涂改,未按规定加盖戳记时; 5.集装货件外部状态损坏,货件散落时;

6.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或换装,发生货物损失时; 7.托运人自备篷布发生丢失时;

8.一批货物中的部分货件补送或事故货物回送时;

9.发生无票据、无标记事故货物和机关查获铁路运输中被盗、被诈骗的货物以及机关缴回的赃款移交车站时,沿途拾得的铁路运输货物交给车站处理时。

12.根据《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办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⑴危险货物办理站的储运仓库、作业站台、专用雨棚等专用设施、设备要与所办理危险货物的品类和运量相适应。耐火等级、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污水排放和污物处理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

⑵危险货物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的地点、场所应配备有关检测设备和报警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设备应具备防爆、防静电功能;装卸能力、计量方式、消防设施、安全作业防护应符合规定要求;专用线、专用铁路接轨方式、线路作业条件等铁路运输安全基本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铁道部的规定。

⑶货运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装卸及驾驶人员应经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本岗位的相关危险货物知识,掌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⑷建立健全危险货物受理、承运、装卸、储存保管、消防、劳动安全防护等安全作业规程及管理制度。

⑸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

13.《成都铁路局货运事故处理及保价理赔补充规定(试行)》对保价大客户理赔有哪些规定?

答:《成都铁路局货运事故处理及保价理赔补充规定(试行)》对保价大客户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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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有:

1.车站、站段、路局指定人员负责大客户的赔付服务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告之大客户。

2.大客户发运的货物发生事故时,车站应在收到事故信息的当日告知托运人。 3.车站、站段、路局优先办理大客户的赔付,实行即到即办。

4.车站受理大客户赔偿要求后,当日上报赔偿材料,站段于3个工作日、路局于5个工作日内填发《赔通》并在《赔通》右上角注明“大客户”,于3个工作日内送财务部门。

5.财务部门接到注明有“大客户”的《赔通》后,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划款。

6.站段、路局业务部门于当日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将付款日期、金额等通知货主。

14. A站发B站整车大米60吨、1200件一车,保价运输15万元,货物实际价值18.5万元,用C/48340车盖路布两张装运。到卸见车盖X型路布两张,列运前端XXXXXX1号篷布左侧中部有一新痕破口为1000MM长,揭布见货表层中部堆码高低不平、货件高差1--3个高,破口处呈“凹坑”状为1200×1000×1500MM、四周货物码放零乱、包装表层有湿迹。会同卸车点件:货少284件;380件外包装均有50--80%湿迹,65件包破检斤重1150公斤;车内拾货底650公斤。经会同收人估价货损10.5万元。后经鉴定:湿损货物80%无使用价值、20%降半价处理,包破件货重的50%降半价处理,拾货底无价值。该批货物用人工费560元、包装费750元、货物鉴定费530元。(答题时条件不足自设) 问:⑴、编制货运报告记录;

⑵、计算货物损失。 答:⑴、略。

⑵、计算货损:

① 少284件=2件×50公斤/件×3.08元/公斤=43736.00元。 ② 380件包装湿损:

A、80%无价值=380件×80%×50件/公斤×3.08元/公斤=46816.00元。 B、20%降半价=380件×20%×50件/公斤×3.08元/公斤÷2=5852.00元。 ③破件货65件检斤重1150公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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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检斤重1150公斤=65件×50公斤/件-1150公斤×3.08元/公斤=68.00元。 B 1150公斤的50%降半处理=1150×3.08元/公斤÷2=1771.00元。 ④共计货损:

43736.00+46816.00+5852.00+68.00+1771.30+560.00+750.00元+530.00元=1083.00元。

⑤应赔款: 1083.00÷185000.00×150000.00元=86337.57元。

15. 眉山发安顺饲料一车,车号P/ 3360916,票号35924,1500件60吨,该车在龙津沟站发生行车事故(龙津沟责任)后换装继运至到站,到站卸见较票记短少951件,调查卷现存龙津沟站。

该批货物保价6万元,实际价值5700.00元,收货人对损失货物按保价比例赔偿不服,向成都铁路运输提起诉讼,经成都铁路运输(2008)成铁民初字第74号民事调解书协定铁路赔偿收货人300000.00元。

现收货人按30万元提赔,请按章计算各责任站赔偿金额。 答案:1.责任站龙津沟按保价比例应赔偿: 951件÷1500件×60000元=38040元

2.判赔与按保价比例赔偿的差额部分按《事规》规定由发站眉山和责任站龙津沟分摊,各应赔偿

(300000元-38040元)÷2=130980元

该案责任站龙津沟应赔偿169020元,发站眉山站应赔偿130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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