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目标分解书
为了使广大施工人员牢记“安全施工,人人有责”,自学遵守各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降低事故频率、减少事故损失,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下列规定:
一、责任
凡在本工种从事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制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之内,创省优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三、职责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凡高空作业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栓牢安全带,正确使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规定签字,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三个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为,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和随意挪动。
现场发现险情或异常,应立即通知负责人,现场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投入抢险和救人,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规定
○1.严禁酒后上班,进入施工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钉鞋、打赤膊、打赤脚;上班不服从正确指挥的,除了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进行处罚。
○2.施工现场如发现赌博,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发生类似事情要对闹事者进行严肃处理,并按规定罚款。
○3.擅自乱动现场电气、机械设备及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措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而造成伤亡事故者,应由本人承担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5.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冠心病、旋晕症、心脏病等疾病者,不宜高空作业,而且严禁在建筑工地施工或逗留。
五、工人安全生产权利
上班前,现场负责人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有权利不接受任务。
检查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不立即整改的对违章指挥及危害人身安全的有权利抵制,并有权向上级汇报,如有打击报复时,工人有权利上报。
六、纪律
○1.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2.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掷任何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3.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4.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起重机臂吊物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管理规定
○5.如果违反规章制度,违规操作不服从正确指挥者,工地管理人员有权将其开除。
○6.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在上岗之前,经班组长同意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有关规定,没有签订上述规定及责任书,我公司不承认该工人在本公司工地上施工,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自己连带班组承担一切责任。
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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