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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来源:榕意旅游网
渠县李渡乡第一中心学校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全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件报送的范围

重大事件报送的范围是指发生的与学校利害相关的各种正面、负面的重大事件,主要范围包括:

1、各办公室、教研组贯彻落实学校党支部、行政决定、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各办公室、教研组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事安排等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重大调整和改革方案;

3、各办公室、教研组承办主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及活动;

4、各办公室、教研组邀请上级领导、兄弟院校领导和著名学者来校; 5、各办公室、教研组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6、各办公室、教研组发生的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 7、各办公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出差计划;

8、其它学校要求报告和有关单位认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 9、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10、学生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学生死亡事故、学生受伤事件;

11、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件报送的程序

重大事件报送分为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汇报和相关部门之间对事件处理的情况通报。

1.汇报制度

各办公室、教研组要建立信息员制度,信息员为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各各办公室、教研组负责人为重大事件报送的责任人。事件发生后,一般情况下,由信息员向学校校长报告,再由学校校长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上级领导报告。对涉及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等紧急事件,第一发现人(指首先发现情况的学校教师和学生),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政教办或校级领导报告。

2.情况通报制度

情况通报制度是指学校政教办和各接报领导之间建立的有关事件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的及时通报。重大事件发生后,接报人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概况向学校领导班子通报,事后将现场处理情况向学校领导班子通报,学校领导根据事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上级有关部门。

三、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等

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四、重大事件报送的时限

对于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等紧急事件,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其他情况24小时内上报。

五、重大事件报送的内容

负面重大事件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正面重大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主要内容。 六、责任追究

凡对学校中发生的各类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对发现而不汇报、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汇报的,责任到人。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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