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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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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Organizational Instruction

文件类别: 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TS-OI-006

编写单位: 顶生总经办

版 本 号: A2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核准

审核 编制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页 码 TS-OI-006(A2) 第1页,共2页 1.目的: 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规范用工制度,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过程的管理。 3.职责 3.1各公司人资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手续;建立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记录并保管好相应的劳动合同文本等。 3.2各公司主管、总经办人资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监督工作。 4.工作流程: 4.1劳动合同文本的拟定 4.1.1总经办人资负责劳动合同文本的拟定工作。 4.1.2各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如要求使用当地《劳动合同书》范本的,则使用当地的《劳动合同书》。 4.2劳动合同的签订 4.2.1劳动合同签订对象 a) 经批准录用、身体健康的新员工; b) 在岗劳动合同期满,经工作考核合格的员工; c) 其他经总经理批准,可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4.2.2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a)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b) 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于公司签订,如本人不能签字,可委托他人代签,但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c) 遵照91(81)号令,不得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 d) 对公司录用的新员工,人资应在其进厂一个月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e)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各自留存一份。 4.2.3劳动合同期限 4.2.3.1劳动合同的有限期限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止。 4.2.3.2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公司按下列期限与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a) 新员工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b)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已签订过一次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则续签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2.4根据各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如规定劳动合同须鉴证的,由人资负责送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签证。鉴证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3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4.3.1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并经劳动行政部门签证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内容及条款; 4.3.2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循双方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原则。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页 码 TS-OI-006(A2) 第2页,共2页 4.4劳动合同的解除 4.4.1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应提前(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递交解除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并按《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离厂等手续。 4.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a)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 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f)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和形象蒙受损失者; g) 年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处分,经权责主管核准者; h) 、司法部门给予拘留、、判刑处理者; i)非法煸动怠工、罢工或鼓动风潮有具体事实者; j) 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者; k) 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动合同、公司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l)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m)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 4.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a)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d)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4.4.4 解除劳动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对拒不赔偿的,公司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仲裁结案前请求冻结该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 a) 违反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b) 违反培训合同,应向而未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 c) 原有工作未行交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d) 有员工本人签名的单据证明欠有公司债务; e) 因员工本人过错损坏设备工具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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