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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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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修订版)

苏仙区 二〇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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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1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 2

第一节 区域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 ..................................................................................... 2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 2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 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4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 5

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 ················································· 5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8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 8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 8 第三节 提高耕地质量 ......................................................................................................... 8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 9

第一节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 9 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治理 ............................................................................................... 10

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 ······························································· 11

第一节 土地综合整治 ....................................................................................................... 11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 12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12

第八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 ··············································· 12

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 12 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 13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4

第九章 事处土地利用 ················································ 16

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与规划目标 ........................................................................... 16 第二节 事处概况 ................................................................................................... 16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 ························································· 17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重点 ....................................................................................... 17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 17 第三节 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 ................................................................................... 20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21 第十二章 附 则 ······································································ 22 附 表 ····················································································· 23

附表1 苏仙区土地利用主要规划指标控制表 ................................................................ 23 附表2 苏仙区2014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 .............................................................. 23 附表3 苏仙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24 附表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表 ................................................................................ 25 附表5 2006-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 25 附表6 2006-2020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 26 附表7 2006-2020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 26 附表8 苏仙区各乡镇主要规划目标表 ............................................................................ 27

附表9 苏仙区中心城区规模控制范围土地用途分区统计表 .......................................................... 28 附表9 苏仙区中心城区规模控制范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统计表 .................................................. 28

附表9 2006-2020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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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苏仙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图(2016年修订版); 2、苏仙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2016年修订版);

3、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4、苏仙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5、苏仙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6、苏仙区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7、苏仙区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8、苏仙区中心城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2016年修订版);

9、苏仙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前 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各行各类用地,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按照《郴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对苏仙区土地利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苏仙区实际,编制《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全区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指导区内土地利用、审批和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和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包括苏仙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339.9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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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区位

苏仙区位于湖南省南部郴州市中部,湘江支流耒水河中游。苏仙区北瞻衡岳,南恃五岭,东界罗宵,地形南高北低,由南向北倾斜,是郴州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北与永兴县接壤,东与资兴市相连,南与宜章县交界,西与北湖区、 桂阳县为邻。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41′,北纬25°25′。

苏仙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发达。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贯通南北,1813省道、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横贯东西。区、乡、村公路纵横交错,大都实现道路硬化,北上武汉、南下深圳、东至赣州、西到桂林,均可朝发夕至。苏仙区是沿海进入内陆的要塞,有“湘南门户”之称。区内有各类水利工程142处,其中小型水库42座,中型水库4座(高峰、长青、柳泉、大头垅),形成了以骨干工程为主要的农田灌溉网络;城乡电网密布,输、变、供电网络完备,并与华中电网联网,能充分满足区域生产生活需要;程控电话、移动通讯、邮电传递进村入户,城乡均能直拨国内外;驻区金融机构齐全,随时可办理国内外一切资金往来业务。四通八达的交通、快速便捷的通讯、高效优质的服务,为苏仙区经济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自然条件

苏仙区位于南岭山脉中段北麓,东高西低、南高北低,整体朝北倾斜。苏仙区地形以丘陵为主。主要有王仙岭,苏仙岭,五盖山,飞天山等山脉丘陵。东南部由西山、五盖山两大山体组成。最高点狮子口山,海拔1913.8米,最低点西河出口洗金滩,海拔104米。骑田岭和五盖山成为湘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分水岭,沿着骑田岭至五盖山脊线,南面溪河流入珠江,北面溪河注入湘江。西山、五盖山、骑田岭三大山体形成南北走向的谷地,有西山与五

盖山之间的大奎上谷地和五盖山与骑田岭之间的坳上、良田、廖家湾谷地。全区以山丘为主,中部大多是低山、丘陵,良田、邓家塘等地为岩溶地貌,分布着大量的地下河及漏斗、溶洞。

区域属性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80摄氏度,平均降水量1487.20毫米。

苏仙区人杰地灵,风景绮丽,是一颗璀璨的旅游明珠,自古享有“山川之秀甲湘南”的美誉。

二、行政区划

2014年,全区常住总人口42.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7.28万人,城镇化率高达.17%。2015年末,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郴州市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苏仙区乡镇区划进行了调整,现辖6个街道(苏仙岭、南塔、白鹿洞、王仙岭、卜里坪、观山洞)、8个乡镇(飞天山镇、许家洞镇、良田镇、坳上镇、栖凤渡镇、五里牌镇、五盖山镇、白露塘镇)。

三、社会经济状况

2014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251.8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63.7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75.7亿元,增长13.7%。按常住人口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5.92万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9:65.0:30.1。2014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6.4亿元,同比增长22.5%。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14年末,苏仙区土地总面积为133991.22公顷,各类用地构成如下: 农用地11735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58%,其中耕地168.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9%,园地3048.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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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9248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02%,其他农用地5357.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

建设用地10846.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416.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8%,交通水利用地20.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6%,其他建设用地34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

其他土地57.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2%,其中水域1680.60公顷,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区域发展战略与功能定位

一、发展战略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占土地总面积的1.25%,自然保留地4108.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7%。

个全面”总方略和“五位一体”总布局,抓住中部崛起、迎合“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设立全国出口加工区和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发展契机,实行“东进、南拓、北接”的区域发展战略。

二、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以“三纵四横一环” 交通路网格局为基础(“三纵”即107国道、京港澳高速、郴永宜城际快速干线(永兴碧塘——飞天山——苏仙新区——五盖山——宜章白石渡);“四横”即桂宁高速、郴州北环线、郴州大道、厦蓉高速;“一环”即以107国道,旅游战备公路和资五公路构成的北环,以青年大道、槐万公路和郴州大道构成的南环以及13公里为半径环线全长80公里的环城快速通道),着力提升有色金属、能源、建材、化工、机械、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以产业优化升级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将苏仙区打造成为郴州市乃至大湘南的交通枢纽,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加工贸易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基地。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得到合理统筹,各行各业各区域合理用地得到保障;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进一步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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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土地生态环境优良、各类用地相互协调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一、强制性保护

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坡度25度以上的林地及历史文化遗址等用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突出两型特色,坚持把绿色作为苏仙工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条件,着重解决发展不可持续问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二、集约化利用

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投入,突出开发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城镇及开发区建设的投资强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用资源质量的提高。

三、规模化引导

引导工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集镇、中心居民点集中;引导农用地向规模化经营农户或企业集中。

四、理性化增长

合理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及新农村发展理性增长的合理用地需求。

五、特色化布局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中心城区为主体,重点城镇为支撑,交通干道为骨架,形成“一心两走廊、三极多节点”城镇空间结构。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62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700.00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940.6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9787.5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339.73公顷以内。

2006-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105.2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078.9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941.32公顷以内。

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673.00公顷。

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3.0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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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详见附表3)。

2020年农用地116526.85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2328.66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88.7%调整到2020年的86.97%。

一、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

耕地由2005年的16798.0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5675.05公顷,净减少1123.04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2.%调整到2020年的11.7%。

二、园地

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 园地由2005年的3226.4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884.公顷,净减少341.91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41%调整到2020年的2.15%。

三、林地

林地由2005年的93433.0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924.88公顷,净减少538.13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9.73%调整到2020年的69.33%。

四、其他农用地

保障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

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5397.9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072.38公顷,净减少325.58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03%调整到2020年的3.79%。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实现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上级下达规划控制目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满足必需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

2020年建设用地11940.68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2769.5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84%调整到2020年的8.91%。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717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9787.59公顷,净增加2611.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36%调整到2020年的7.3%。其中:

1、城镇用地

城镇用地由2005年的1932.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6239.12公顷,净增加4306.82公顷;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44%调整到2020年的4.67%。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3529.1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447.86公顷,净减少1081.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63%调整到2020年的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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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

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714.4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100.61公顷,净减少613.84公顷;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28%调整到2020年的0.81%。

二、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16.0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7.12公顷,净增加110.0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23%调整到2020年的1.32%。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341.2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88.97公顷,净增加47.7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0.25%调整到2020年的0.29%。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其他土地由2005年的59.5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523.69公顷,净减少440.84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45%调整到2020年的4.12%。

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

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条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苏仙区土地划分为九个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将集中连片、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良好、面积在5.00公顷以上的现有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及上述耕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和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4749.94公顷,主要分布在五里牌镇、良田镇等乡镇。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用地,以及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一般农地区

将面积在5.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及工矿区外的现有耕地、园地、宜园后备土地资源,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和园地及上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为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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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划入一般农地区。全区划定一般农地区8257.33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次规划将面积在0.20公顷以上,现有城镇用地及规划期间新增城镇用地划入城镇建设用地区。全区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6242.01公顷,主要分布在观山洞等6个街道、白露塘镇和飞天山镇。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

2、鼓励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本次规划将面积在0.20公顷以上,重点发展的村庄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划入村镇建设用地区。全区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2446.45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建设;

2、鼓励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

五、工矿区

将面积在5.00公顷以上,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划入工矿区。全区划定工矿区1098.37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将现有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划入风景旅游用地区。全区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69.5公顷,主要分布在飞天山镇、五里牌镇等乡镇。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全区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404.39公顷,主要位于观山洞等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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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和许家洞镇等乡镇。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全区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7458.41公顷,主要包括五盖山国家森林公园、狮子口省级自然保护区。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提出;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九、林业用地区

将面积在25.00公顷以上的现有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均划入林业用地区。全区划定林业用地区85792.55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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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14620.00公顷;2020年规划实际落实耕地面积15675.05公顷,超出规划目标1055.05公顷。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的供地,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首选的重要因素。

2006-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941.32公顷以内。

二、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各类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006-2020年,耕地补充任务量不低于673.00公顷,占补缺口通过易地开发补充耕地。

三、合理引导农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粮食、油料、果蔬、苗木等优势产业,重点保障优势产业对农产品生产用地的需求。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至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700.00公顷,2020年全区

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703.61公顷,比规划目标多3.61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保护面积指标,依据规定的划定标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面积较大、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已经验收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也应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报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项活动。

三、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稳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第三节 提高耕地质量

一、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实施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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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定,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三、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加强耕地抗污染和抗灾能力建设,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污染、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污染、灾毁情况监测。积极采取各类工程、生物措施,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复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一、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将五盖山国家森林公园、狮子口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划入生态保护范围,区域内禁止开展与保护无关的一切建设活动,禁止工业生产、资源开发、城镇化建设等。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森林资源尤其是城区周边景观林的建设,严禁各类建设占用生态公益林,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将重大的滩涂、水域等湿地作为重点予以保护和恢复,不纳入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二、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的适宜度安排各类用地。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三、加强水源地保护

1、建立水源保护区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加强依法治水。建立水功能区纳污和动态监测体系,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将天鹅湖,涞洋洞等划为水源保护区。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进生态脆弱河湖和区域的水生态修复。

2、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

(1)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各类标牌的要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执行,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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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包括物理隔离工程和生物隔离工程,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隔离工程原则上应沿着保护区的边界建设,并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

(3)制定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办法。苏仙区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纳入其相关规划,不进行与水源地保护相冲突的规划和建设活动;同时负责对其进行饮用水源应急预警通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工作,严格控制保持区内工、农业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对污染项目用地不得审批。

(4)建设饮用水水源监控信息系统。饮用水水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包括饮用水水源数据库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及数据监控中心建设。

3、加强水源保护区污染源防治与治理

(1)合理确定适合农村的污水处理方式,采用小型沼气池处理模式,将污水处理与生产沼气、有机肥有机结合,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建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分类收集,解决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

(2)禁止或严格公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在进入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入口处,设立检测管理点,对进入保护区的车辆及物品进行检查,防止车辆漏油、物品散落等。

(3)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二、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1、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危险区建设活动管理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

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同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等工程建设活动,以及从事其它破坏地质环境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2、制定地方性优惠,鼓励社会、企业或个人参与地质灾害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在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规划选址、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优惠,利用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地质灾害治理。

3、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依法行政,对违法进行自然资源开发、破坏地质环境和引发地质灾害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治理

一、加强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加强规划与管理,设定新增矿山开发利用准入条件,减少矿山开发占用土地,杜绝土地浪费和废弃现象,对因挖损、塌陷、压占及各种污染、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工矿用地,采取工程和生物整治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矿山复垦率和矿山还绿率,加大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矿山废水和废气的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责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内,加大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重点进行废水、废渣的处理以及水土流失治理,恢复矿山采挖地的复垦还绿。

二、加强污染土地治理

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有效控制城乡生活污染源,加强废水污染的治理、工业污染的防治,保障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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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对全区农田实施土壤普查,对重金属污染耕地实施治理和修复。对重度污染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改种吸收重金属能力弱的作物或品种;对管控生产区采用综合配套治理技术降低土壤金属活性;对达标生产区实施农田环境严格监管,杜绝污染物再度进入,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

三、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1、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决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区域范围内各类生产建设活动须加强预防保护工作:一方面对重要的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建设的,应充分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切实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一方面对扰动地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都应当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同时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加强跟踪检查,做好验收把关,保证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2、加大封禁保护力度、强化造林治理,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能力。在水土流失较轻微地区,可采取封育保护、封山等措施,推广沼气池等人工辅助措施,促进大范围生态恢复和改善。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面积集中、植被稀疏无法采用封禁措施治理的侵蚀区,通过采取待育苗、整地施肥、多层次大力造林,争取快速成林、快速覆盖。

3、加强领导,强化地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在层面确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责任,研究防治的重大问题和相应的措施。在统一协调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一节 土地综合整治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村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规划期间,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673.00公顷。

一、土地整理

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开展耕地整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采取迁村并点等模式,逐步集中形成中心村(中心集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07.49公顷。

二、土地开发

加强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价,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规模和用途,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有组织、有步骤地适度开发利用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557.27公顷。

三、土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历史遗留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8.2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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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规划期内,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适时有序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到2020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达到5000.00公顷。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应优先保障农民搬迁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调剂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使用。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所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及扶贫工作。

2006-2020年,全区规划村庄整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1271.20公顷,规划整理采矿用地914.49公顷。

第八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

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按照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引导和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城乡宜居环境的形成。

到2020年,苏仙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940.6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87.5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339.73公顷。

2、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

加强对城镇闲散用地进行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提高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研究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引导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工业生产立体配置技术改造。

3、大力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结合城乡生态建设,加强规划统筹和引导,合理利用缓坡丘岗地,加强将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引导,优先对荒草地、裸地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因地制宜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

1、合理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明确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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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规则和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2、科学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鼓励采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镇用地开发模式,调整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生态保障等用地的比例,促进建筑密度高中低合理搭配的用地结构的形成,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加快对城中村的改造,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用地和普通住宅用地,促进城镇和谐发展。

3、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

以国家产业发展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原则,着力改变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用地现状,促进工业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工业用地的综合效益。

4、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和设计,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格局。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有的超标用地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三、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一)统筹布局交通用地

加快干线公路网建设,促进公路配套成网、有效衔接,重点建设G107苏仙区良田绕镇公路工程、S207苏仙区白露塘至大奎上公路、京港澳高速苏仙区许家洞北互通、京港澳高速公路良田互通连接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飞天

山镇前大道、栖凤大道、栖凤渡望江路、五里牌至许家洞道路工程 、翠江北路、翠江南路、郴江路—坳上古民居、G107良田绕镇至宜章五岭乡、S215坳上至良田提质改造工程、栖凤渡至桂阳东成。

(二)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坚持兴利除害并进、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重点,加大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

(三)保障能源和环境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步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严格项目用地管理,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大力加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一、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2020年城镇用地控制在6239.12公顷以内;2006-2020年新增城镇用地控制在4337.76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1348.28公顷以内。

以城区为核心,郴州大道、郴永宜城际大道为纽带,推进良田文化古镇、坳上物流小镇、栖凤渡商贸小镇、五里牌工业小镇、许家洞温泉小镇、飞天山旅游生态小镇、五盖山猎奇小镇等城镇群建设,形成“一心两走廊、三极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城区发展主要向东、南扩展,以“东进”为主。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447.86公顷以内;2006-2020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552.3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321.29公顷以内,同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对空心村及废弃宅基地进行复垦,共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1271.2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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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积极引导村庄集中,促进村庄紧凑发展、集中建设,为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造条件,推进中心村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实现村庄用地的相对集中化和集约化。

3、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

2020年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1100.61公顷以内;2006-2020年新增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53.3公顷以内,主要用于满足选址有特殊要求,不宜在城镇或村镇内布置的采矿及其他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适当安排已有建设用地及采矿用地中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改扩建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场等用地需求。采取措施逐步对现有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中的“两高”、“五小”企业用地实施退出。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17.12公顷以内;2006-2020年新增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685.69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217.84公顷以内。

规划新增交通项目主要有G107公路、S207改造工程、京港澳高速苏仙区许家洞互通工程、苏仙区五里牌至许家洞公路、通用机场等。

规划期间,确保来洋洞水库及灌区配套、天鹅湖水库及灌区配套、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苏仙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苏仙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开发等水利设施用地得到保障。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388.97公顷以内;2006-2020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78.8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0.61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苏仙区全力推动旅游发展“456”工程,即围绕中心城区和东、南、北四大板块,重点突出许家洞温泉小镇、桥口旅游小镇、五盖山休闲小

镇、望仙生态小镇、良田历史文化古镇五个节点,着力打造郴州大道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带,郴江路(原槐万路)—107国道历史文化与红色旅游带,西河水生态民俗展示风光带,飞天山丹霞旅游风光带,白露塘-五盖山工矿旅游及户外拓展旅游带,造香路温泉养生养老休闲旅游带六大主题。打造旅游精品品牌。结合苏仙历史、文化、民俗等特色文化,自然生态景观等资源,推动历史文化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打造《飞天·苏仙》大型山水实景演艺、王仙岭文化旅游度假区、苏仙岭文化体育公园,许家洞温泉小镇、飞天山旅游文化产业园等文化旅游品牌。发展休闲度假农庄。围绕郴资桂—郴永宜旅游经济走廊、西水河生态休闲风光带和飞天山丹霞风光带,发展壮大一批包括仙乐休闲度假村、绿岛营地、恒悦休闲农庄等为代表的10家上星级的乡村旅游区(点)、星级农庄。同时,重点保障飞天山文化产业园建设用地需求。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1、范围

规划中确定允许作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区域,全区划定允许建设区11940.68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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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中确定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全区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639.06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建设区

1、范围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村庄和其他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全区划定建设区1117.57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1、范围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全区划定禁止建设区7862.8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

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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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事处土地利用

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与规划目标

苏仙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涉及观山洞、卜里坪 、白鹿洞街道、王仙岭街道、南塔街道、苏仙岭街道六个事处、白露塘镇的香山坪村、珠江桥村、柿竹园矿、柿竹园村、板桥村、金田村、坪田村、田家湾村、白露塘村、飞天山镇的朱堆村、麻田村、石虎铺村。

一、中心城区规模边界的划定与空间布局

苏仙区中心城区作为郴州市中心城区中的“东城区”,是郴州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湖南省重要的有色金属、能源、电子工业基地和旅游服务基地。中心城区东至朱堆村,柿竹园矿,柿竹园村,南至田家湾村,西至下湄桥街道,官庄坪村,北至金田村。

苏仙区中心城区在改造、完善现状建成区的基础上,依托武广高铁客运站,向东部发展发展,形成二个组团:以新型工业和综合服务职能为主的东河组团;以高等教育和体育职能为主的白水组团。按照“东进”的发展思路,强力推进扩容提质。

二、发展方向及扩展边界划定

苏仙区中心城区扩展边界即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共同围成的范围线。

苏仙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是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发展趋势判断、空间拓展模式、主要发展方向、基本农田调整潜力等因素分析确定的。苏仙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为1697.79公顷,主要位于白露塘村、卜里坪村、官庄坪村、金田村、龙门池村、麻田村、坪田村、上白水村、石虎铺村、柿竹园村、柿竹园矿、锁石桥村、塘湾村、田家湾村、下白水村、仙溪冲村、香山坪村、秧溪村、雅市坪村、朱堆村、珠江桥村。

三、中心城区控制边界划定

苏仙区中心城区控制线是指中心城区扩展边界所涉及的行政村行政边界共同围成的范围线。

苏仙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东至朱堆村,柿竹园村,南至田家湾村,西至下湄桥街道,官庄坪村,北至秧溪村;涉及白露塘村、白鹿洞村、板桥村、北湖街道、卜里坪村、长冲铺村、观山洞村、官庄坪村、金田村、龙门池村、麻田村、苗圃、南塔街道、坪田村、上白水村、石虎铺村、柿竹园村、柿竹园矿、苏仙岭街道、苏仙岭林场、锁石桥村、塘湾村、田家湾村、下白水村、下湄桥办事处、仙溪冲村、香山坪村、秧溪村、雅市坪村、渔场村、朱堆村、珠江桥村。

四、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目标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总规模控制面积为5104.20 公顷,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485.65公顷以内。

第二节 事处概况

一、基本概况

(一)观山洞街道

将苏仙岭街道的湘南学院社区划出,与原白露塘镇的下白水、观山洞2个建制村合并设立观山洞街道。观山洞街道辖2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21.5平方公里,总人口1.52万人,办事处驻郴州大道。

(二)卜里坪街道

将许家洞的茅塘(华湘)居委会划出,原白鹿洞镇的卜里坪、官庄坪、长冲铺、四普庄4个建制村和梁家湾居委会合并设立卜里坪街道。卜里坪街道辖4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1.22万人,办事处驻卜里坪。

(三)白鹿洞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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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南塔街道的青年路居委会划出,原白鹿洞镇的白鹿洞、龙门池、南塔岭3个建制村合并设立白鹿洞街道。卜白鹿洞街道辖3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0.1平方公里,总人口0.万人,办事处驻青年路(原白鹿洞镇驻地)。

(四)王仙岭街道

将苏仙岭街道的王仙岭居委会划出,与原白鹿洞镇的锁石桥、原白露塘镇上白水2个建制村以及郴州高职院范围合并设计王仙岭街道。王仙岭街道辖2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6.26平方公里,总人口0.62万人,办事处驻郴州大道。

(五)南塔街道

南塔街道辖北街、龙骨井、南街、裕后街、扎上街、东街、曹家坪、八一路等8个居委会,总面积2.4平方公里,总人口3.41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

(六)苏仙岭街道

苏仙岭街道辖四普庄、陈家湾、胜利里、里、鳌头湾、飞虹路、高山背、苏园路、立交桥、龙般头、苏仙北路、苏仙岭、白鹿洞、南岭山庄、六角亭、杨家坪等16个居委会,总面积5.7平方公里,总人口7.24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

二、土地利用目标

规划到2020年,观山洞等6个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707.22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53.7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97.52公顷以内。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性指标,强化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责任,为各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重点

切实加强对乡镇规划各项指标的,明确相应的强制性要求: (1)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指标;(2)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标准,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

(3)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落实空间管制制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4)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和重点区域,严格贯彻执行“先补后占”的相关要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

(5)优先落实基础性生态用地,落实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的“两基”用地布局,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布局。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一、白露塘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白露塘镇划出上白水村至王仙岭街道、划出下白水村、观山洞村至观山洞街道。新设立的白露塘镇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合并后,柿竹园村、白露塘村合并为白露塘村,秧溪村、雅市村合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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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市坪村,香山坪村、竹园村合并为香山坪村,仙溪冲村、塘湾村合并为仙溪冲村,其他2个村保持不变。

白露塘镇位于苏仙区的中部,其部分镇域属苏仙区城区。白露塘镇东临飞天山镇,西与城区接壤,南连五盖山镇,北与许家洞镇毗邻。郴州大道贯穿其中。

功能定位:白露塘镇定位发展以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平台,发展成为郴州市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同时以王仙岭风景旅游区、五盖山国际守猎场为依托,发展旅游业。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4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4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67.01公顷以内。

二、许家洞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许家洞镇与马头岭乡合并为许家洞镇。其中马头岭乡与荷叶坪乡于2012年合并为马头岭乡(湘民行发〔2012〕17号)。

新设立的许家洞镇辖24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3.78万人。 区划调整后的许家洞镇东临飞天山镇、白露塘镇,西与桂阳县接壤,南连北湖区,北与栖凤渡镇、五里牌镇毗邻。距郴州市15公里。境内交通、通讯发达,京港澳高速纵贯全境,京广、资许铁路穿越境内,区道、乡道网连各村组和周边乡镇。

功能定位:许家洞镇定位发展采掘为主、工农结合的工矿型综合城镇。全镇紧紧围绕区委区加快“两横两纵两带”建设,打造“山水名城,美丽苏仙”的总战略,以建设“生态农业大镇、工业产业强镇、休闲旅游名镇”为总目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1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665.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5.1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控制在199.09公顷以内。

三、五里牌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五里牌镇在本乡镇内进行合村调整。

根据苏仙区办公室《关于同意五里牌镇建制村合并方案的批复》(苏政函〔2016〕22号),五里牌镇行政区域做出如下调整:洞庭湖村、界牌村合并为大头垅村,柘源村、湾门前村合并为柘源村,鳌头岭村、牛形坳村合并为翠江村,联星村和碧冲村合并为联星村,秧塘村、罗家村原七个组合并为繁荣村,街洞村、罗家村原六个组合并为街洞村,其他村及社区不作调整,保持不变。建制村合并后,五里牌镇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4万人。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五里牌镇东临资兴市,西与栖凤渡镇接壤,南连许家洞镇,北与永兴县毗邻。镇域内有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过境,境内设有街洞火车站和五里牌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107国道擦肩而过,县道X043横贯东西。

功能定位:以苏仙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发展新型工业、仓储物流、特色种植、农副产品深加工、庄园经济等产业,为北片重点发展工业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2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355.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6.7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7.55公顷以内。

四、栖凤渡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4号):由廖王坪乡、岗脚乡、栖凤渡镇合并设立栖凤渡镇,根据苏仙区办公室《关于规范区划调整后乡镇街道及各基层组织名称的通知》(北政办函〔2012〕80号),《郴州市苏仙区关于同意栖凤渡镇建制村合并方案的批复》栖凤渡镇行政区域做出如下调整:栖凤渡镇共减少7个建制村,现辖畔冲村、村头村等18个建制村,街洞社区、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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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社区、栖江社区、火车站社区等4个社区。

栖凤渡镇东临五里牌镇,西与桂阳县接壤,南连许家洞镇,北与永兴县毗邻。镇域内107国道及京广铁路贯穿而过,交通便利。

功能定位:以农业和服务“三农”产业为主,适当发展旅游业的一般建制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8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27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1.4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9.43公顷以内。

五、坳上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坳上镇在本乡镇内进行合村调整。

根据苏仙区办公室《关于同意坳上镇建制村合并方案的批复》(苏政函〔2016〕20号),坳上镇行政区域做出如下调整:沙江村、坳上村合并为坳上村,大开湾村、新丰村合并为集贤村,牛坪村、水龙村合并为天子地村,青龙首村和苏木头村合并为苏龙村,其他村及社区不作调整,保持不变。建制村合并后,坳上镇辖10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2.2万人。

坳上镇位于苏仙区的西南部。坳上镇东临五盖山镇,西与北湖区接壤,南连良田镇,北与王仙岭事处毗邻。境内交通十分便捷,基础设施发达。京广铁路复线和槐万公路由北向西南穿境而过,槐万公路将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出口、厦蓉高速公路万寿桥出口、107国道和107国道绕城公路有机地连接成一体,是郴州城区南北方向出入的重要通道。坳上镇物华天宝、资源丰富。金、银、铁、锰、铅、锌、锡、铋等有色金属资源地下储量丰富。

功能定位:主导发展现代物流、商贸市场、先进制造等产业的西南部一般建制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311.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6.5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控制在622.26公顷以内。

六、五盖山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郴州市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大奎上乡改名五盖山镇。根据苏仙区《郴州市苏仙区关于同意五盖山镇建制村合并方案的批复》(苏政函〔2016〕25号),五盖山镇行政区域做出调整共减少2个建制村。现辖狮子口村、大奎上村等6个建制村,大奎上社区1个社区。

五盖山镇位于苏仙区东南部,东南邻宜章县,西与坳上镇接壤,北面是白露塘镇,距城区约37公里。省道S207线南北向贯穿全镇,全镇基本形成以镇区为中心,以干线公路为骨架,乡村公路为分支的交通运输网络。

功能定位:重点发展花卉苗木、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等产业等的东南部一般建制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744.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6.1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3.24公顷以内。

七、良田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郴州市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3号):良田镇、邓家塘乡、廖家湾乡合并设立良田镇。根据苏仙区《郴州市苏仙区关于同意良田镇建制村合并方案的批复》(苏政函〔2016〕19号),良田镇行政区域做出调整共减少8个建制村。现辖良田村、陈家湾村等23个建制村,良田社区、滨河社区、廖家湾社区等3个社区。

良田镇位于苏仙区最南端,北接坳上镇,东面紧靠风景秀丽的五盖山林场,距苏仙城区22公里。良田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名贤辈出,是岭南古镇和湘南传统教育基地。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是苏仙区的南大门,湘粤古道、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复线、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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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均穿镇而过,并设有京珠高速公路互通口。镇内民风淳朴,商贸繁荣,人流物流活跃,是周边乡镇的城乡统筹引擎和经济中心。

功能定位:是一个以发展现代物流、商贸市场、先进制造、建材、文化古镇旅游为一体的南片中心,综合型新型重点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537.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25.27公顷以内。

八、飞天山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苏仙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84号):塘溪乡和桥口镇合并设立飞天山镇,根据苏仙区办公室《关于规范区划调整后乡镇街道及各基层组织名称的通知》(北政办函〔2012〕80号)及《郴州市苏仙区关于同意飞天山镇建制村合并方案的批复》(苏政函【2016】24号)飞天山镇行政区域做出如下调整:飞天山镇共减少8个建制村,现辖飞天山村、高椅岭村、清江村、石河村、两江口瑶族村、望仙村、麻田村等19个建制村及塘溪社区、硚口社区、市农科所社区、区农科所社区、区园艺场社区、桥口氮肥厂社区6个社区。

飞天山镇位于苏仙区东部,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坐落其中,系郴州市区与东江湖5A级旅游景区的中点和必经之地,且为沿途唯一具有旅游吸引力的乡镇;距国家4A级风景区王仙岭约16公里,距苏仙岭风景区约20公里;境内的郴州大道、郴永大道、郴资公路横穿东西,资五公路、旅游战备公路纵贯南北,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境内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森林覆盖率达85.8%,水力资源丰富,常年雨量充沛,有郴州重要的水源地—山河水库。

功能定位:有色冶金产业、生态旅游业为主导,兼顾农副产品生产的东部片区重点发展建制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674.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67.5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

模控制在998.36公顷以内。

第三节 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各类指标不得突破。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区域土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又要防止有限建设用地指标过度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忽视区域的统筹发展。要做好苏仙区主体功能区在郴州市的空间落实和用地上的互相衔接,逐步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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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律监督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规划自湖南省批准之日起生效,必须严格执行。 2、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通过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划合理利用土地。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内部行政监察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典型检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机制

1、加强土地管理职能

按照《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问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

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在划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内,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镇新区。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

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

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按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进行编制,严格落实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各项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总体布局要求,进行合理土地用途分区,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评估,把约束性指标作为乡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三、健全规划实施的经济

1、加大规划实施投入力度

应加大对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投入力度,创新多元化投入与利益分配机制,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生态环境。

2、严格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征地补偿费标准,综合考虑农用地转用的社会外部性成本、生态环境成本和经济成本等标定不同宗地的价格。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研究制定鼓励闲置土地的处理办法和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措施,更多地运用土地价格与租税费等经济调节手段,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

3、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建立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其他土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将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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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作为国家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逐步构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机制。

四、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1、加大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力度

各级应加大对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力度,重点普及遥感技术、GIS技术等现代化技术,鼓励技术骨干与管理人才在系统内部流动,提高区乡(镇)两级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管理水平。

2、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管理、监测信息系统

建立土地资源利用数据库、规划实施动态信息监测体系以及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3S”技术应用于土地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为规划数据收集与适时更新、大量信息处理、规划方案动态调整与上下协调反馈、规划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

五、推进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1、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示环节,注重多层次、多形式的规划宣传。各地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用地、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提高保护资源重要性的意识。

2、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第十二章 附 则

一、本规划自湖南省批准之日起生效,法定有效组成文件是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规划说明。

二、本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土地开发和利用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划规定,凡涉及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必须与本规划相衔接,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依据本规划编制。

三、本规划由苏仙区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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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附表1

指标名称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总量目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增量目标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补充耕地任务量 苏仙区土地利用主要规划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2005年 16798.09 —— 9171.18 7175. 36.75 — — — — 2020年 14620.00 12700.00 11940.68 9787.59 7339.73 6105.25 5078.97 1941.32 673.00 指标属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附表2 苏仙区2014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土地总面积 耕地 园地 农用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城镇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其他土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采矿用地 小计 2014年 面积 133991.22 168.26 3048.83 92481.4 5357.14 117355.63 2962.31 3584.55 1869.74 8416.6 20.62 340.24 10846.46 57.13 比重 100.00 12.29 2.28 69.02 4.00 87.59 2.21 2.67 1.4 6.28 1.56 0.25 8.09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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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苏仙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2005年 2014年 比重 100 12. 2.41 69.73 4.03 88.7 1.44 2.63 1.28 5.36 1.23 0.25 6.84 4.45 面积 133991.22 168.26 3048.83 92481.4 5357.14 117355.63 2962.31 3584.55 1869.74 8416.6 20.62 340.24 10846.46 57.13 比重 100 12.29 2.28 69.02 4 87.59 2.21 2.67 1.4 6.28 1.56 0.25 8.09 4.32 面积 133991.22 15675.05 2884. 924.88 5072.38 116526.85 6239.12 2447.86 1100.61 9787.59 17.12 388.97 11940.68 5523.69 2020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比重 100 11.7 2.15 69.33 3.79 86.97 4.67 1.83 0.81 7.3 1.32 0.29 8.91 4.12 0.00 -1123.04 -341.91 -538.13 -325.58 -2328.66 4306.82 -1081.28 -613.84 2611.7 110.06 47.74 2769.5 -440.84 地类 面积 土地总面积 耕地 园地 农用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 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其他土地 133991.22 16798.09 3226.45 93433.01 5397.96 118855.51 1932.3 3529.14 1714.45 7175. 16.06 341.23 9171.18 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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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行政单位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表

单位:公顷 耕地面积 2005年 2020年 161.65 1528.97 612.83 2221.58 2840.93 2680.85 973.51 2682.52 1972.21 15675.05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20年 0.00 1311.14 143.24 1674.82 2537.34 2270.71 744.78 2355.65 1665.93 12703.61 观山洞等6个街道 坳上镇 白露塘镇 飞天山镇 良田镇 栖凤渡镇 五盖山镇 五里牌镇 许家洞镇 361.75 1666.53 1356.34 2339.09 2912.31 2597.87 860.68 2732.48 1971.04 16798.09

附表5 2006-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2005年面积 新增建设用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2、农村居民点用地 3、采矿及其他建设用地 二、交通水利用地 三、其他建设用地 总计 7175. 1932.3 3529.14 1714.45 16.06 341.23 9171.18 5340.73 4337.76 552.33 450. 685.69 78.83 6105.25 占用农用地 4410.94 3562.91 539.67 308.36 614.45 53.58 5078.97 占用耕地 1722.87 1348.28 321.29 53.3 217.84 0.61 1941.32 2611.7 4306.82 -1081.28 -613.84 110.06 47.74 2769.5 9787.59 6239.12 2447.86 1100.61 17.12 388.97 119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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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增减 2020年面积

附表6 2006-2020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行政单位 观山洞等6个街道 坳上镇 白露塘镇 飞天山镇 良田镇 栖凤渡镇 五盖山镇 五里牌镇 许家洞镇 合计 基本农田保护区 面积 0 1494.05 161.45 1933.21 3023.06 2632.09 883.85 2659.32 1962.91 14749.94 比重 0 10.13 1.09 13.11 20.5 17.84 5.99 18.03 13.31 100 一般农地区 面积 292.47 494.93 820.1 1747.81 976.73 1234.93 437.78 1324.66 927.92 8257.33 比重 3. 5.99 9.93 21.17 11.83 14.96 5.3 16.04 11.24 100 城镇建设用地区 面积 2470.44 333.25 1853.95 800.65 249.99 162.97 1.92 232.3 136. 6242.01 比重 39.58 5.34 29.7 12.83 4 2.61 0.03 3.72 2.19 100 村镇建设用地区 面积 55.65 134.26 179.34 367.98 468.59 382.53 162.42 319.41 376.27 2446.45 比重 2.27 5.49 7.33 15.04 19.15 15. 6. 13.06 15.38 100 工矿区 面积 27.22 2.01 213.92 198.19 174.38 47.81 69.92 15.36 62.56 1098.37 比重 2.48 26.31 19.48 18.04 15.88 4.35 6.37 1.4 5.69 100 风景旅游 用地区 面积 比重 12.27 17.65 0 0 0 0 27.96 0 0.67 6.4 15.22 6.98 69.5 40.23 0 0.97 9.21 21.9 10.04 100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面积 133.8 0 37.43 12.02 0 0 0 0 221.14 404.39 比重 33.09 0 9.26 2.97 0 0 0 0 .68 100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面积 0 3705.7 0 3358.75 0.19 0 393.77 0 0 7458.41 比重 0 49.69 0 45.03 0 0 5.28 0 0 100 林业用地区 面积 3565.74 9159.49 8141.98 17117.27 13520.03 5132.32 73.48 5066.7 15115. 85792.55 比重 4.15 10.68 9.49 19.95 15.76 5.98 10.46 5.91 17.62 100

附表7 2006-2020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行政单位 观山洞等6个街道 坳上镇 白露塘镇 飞天山镇 良田镇 栖凤渡镇 五盖山镇 五里牌镇 许家洞镇 允许建设区 2707.22 1046.5 2586.17 1792.79 1224.35 707.77 307.07 766.05 802.76 11940.68 有条件建设区 .38 362.23 1127.51 759.81 159.28 123. 0 51.96 0 2639.06 建设区 3961.07 11135.5 8384.36 21492.73 17814.04 9636.73 11093.63 9511.87 18617. 1117.57 禁止建设区 133.8 3705.7 37.43 3370.77 0.19 0 393.77 0 221.14 7862.8 26 / 37

附表8 苏仙区各乡镇主要规划目标表

单位:公顷 总量指标 序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观山洞等 6个事处 坳上镇 白露塘镇 飞天山镇 良田镇 栖凤渡镇 五盖山镇 五里牌镇 许家洞镇 行政名称 耕地保有量 14620.00 0.00 1450.00 400.00 2000.00 2750.00 2580.00 900.00 2624.00 1916.0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2700.00 0.00 1311.00 143.00 1674.00 2537.00 2270.00 744.00 2355.50 1665.50 建设用地总规模 11940.68 2707.22 1046.5 2586.17 1792.79 1224.35 707.77 307.07 766.05 802.76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9787.59 2553.72 756.57 2246. 1367.52 3.63 591.48 236.16 566.73 575.14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339.73 2497.52 622.26 2067.01 998.36 425.27 209.43 73.24 247.55 199.09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6105.25 1418.51 423.04 1935.91 1168.75 341.17 202.83 74.68 338.36 202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5078.97 11.53 366.17 1573.91 986.85 287.26 162.42 65.76 290.02 182.05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941.32 276.33 214.35 718.33 242.35 169.48 . 24.42 137.91 93.61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673.00 0 75 0 113 87 125 123 77 73

附表9 苏仙区中心城区规模控制范围土地用途分区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苏仙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0.77 一般农地区 10.00 城镇建设用地 4480. 工矿用地区 5.11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90.02 林业用地区 80.69 其他用地区 337.07 总计 5104.20

附表10 苏仙区中心城区规模控制范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苏仙区 允许建设区 4703.42 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区 210.76 禁止建设区 190.02 总计 5104.20 27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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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2006-2020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一、交通、水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G107公路 S207改造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 翠江北路 翠江南路 东江南路 飞天大道 枫林路建设项目 工业园配套道路 京港澳高速苏仙区许家洞互通工程 良田村花铃至高雅岭村道路提质 鹿仙大道 码头建设工程 栖凤渡镇公路 栖岗路建设项目 人民东路延伸段建设 苏仙区槐万路—坳上古民居 苏仙区良田水泥厂至高速互通道连接线 苏仙区马头岭至许家洞公路 苏仙区栖凤渡栖凤大道提质改造 苏仙区栖凤渡至桂阳东公路 苏仙区五里牌工业园区至许家洞城市主干道 苏仙区五里牌至许家洞公路 通用机场 瓦窑坪环库区公路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建设性质 备注 28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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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7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项目名称 瓦灶停车坪 望江大道 西河路建设项目 西河水生态风光带建设 小城镇道路基础设施 许家洞能源设施 许家洞物流园 资五路至许家洞造香公路连接线 东江南路 槐万路至坳上镇公路铁路桥下拓宽工程 五里牌绕镇公路 马头岭至许家洞公路(简称马许公路) 九龙水寨森林防火通道(简称九龙水寨公路) 清江大桥 五盖山—狩猎场公路(简称狩猎场公路) 栖五路-莲山庄园公路(简称栖莲公路) 栖凤渡至造纸厂公路 板子楼至荷叶坪公路(简称板荷公路) 仙福路 五里牌高速公路出口扩容提质工程 许家洞黄草村秧溪中桥工程 栖凤渡庄门大道延伸段 大奎上至五盖山狩猎场公路 C293五里牌镇红星村公路改扩建工程 苏仙区栖五路延伸路公路 来洋洞水库及灌区配套 雷溪水库 坳上镇X407县道下穿军用铁路节点改造工程 天鹅湖水库及灌区配套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备注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水利 水利 交通 水利 29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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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二、旅游

建设性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飞天山顺峰旅游文化产业园 中国飞天山(湿地公园)国际钓鱼休闲基地 湖南郴州五盖山狩猎场整体开发 老虎寨旅游项目 旅游景点工艺美术(宝石)街建设 全民多功能健身厅 柿竹园国家矿山公园建设 水墨江南生态城 苏仙区东华园林 瓦窑坪传统村落保护建设 郴州长卷项目 莲山庄园 许家洞温泉小镇 许家洞丰泽园农庄 舌尖云顶游客中心 一河两岸建设工程项目 樱花园项目 水上栈道及爱心码头建设工程 十公里观光旅游工程项目 跨江景观吊索桥项目 铝屋、洞穴、木屋、竹屋等度假酒店项目 郴州市旅游文化综合体(郴州古城) 王仙岭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 三、能源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旅游 1 2 3 4 坳上田家湾海泉变电站 苏仙区20MW光伏发电场 新奥燃气 苏仙区良田风电场二期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能源 能源 其他 能源 30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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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四、其他

建设性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华谊兄弟影视小镇建设项目 宝石产业园建设项目 郴州铁路货运北站搬迁 苏仙区石材交易市场 苏仙区仁通工程机械仓储物流 苏仙区湘粮粮食产业物流(一期) 苏仙区文化中心 湖南省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许家洞马头岭建材仓储 郴州和鑫仓储项目 俊涛矿业贸易仓库 旭帆仓储 鸿富仓储 惠尔物流园 郴州快递产业物流中心 郴州市钢结构市场 郴州市建材综合大市场 万芙项目 万里溪生态农业开发 蝶恋谷 郴州盐业储备配送中心 养怡山庄 丰泽园生态农庄 花溪谷生态农业观光 景田农庄 乡袛园农场 观山洞安置项目 香山坪安置用地 新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31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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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项目名称 雅市村安置用地 易地扶贫安置(各乡镇) 苏仙区城镇棚户区改造 苏仙区高铁沿线危房改造 苏仙区街洞煤矿棚户区改造 苏仙区廉公租房建设 苏仙区栖凤渡国有工矿区棚户区改造 苏仙区栖凤渡特色小镇建设 村级服务平台 地质灾害搬迁点 三口洞异地搬迁 小溪村整体搬迁安置 田家湾村城中村改造 神强混泥土异地搬改 飞天山镇年屠宰18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 飞天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广播电视发射台职工值班用房 花海广场 造乡公路拆迁安置 老园里农庄项目 雷溪河两厢旅游商业街建设用地 良田学校 良田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良田蔬菜冷冻项目 许家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危房改造 普济寺搬迁 太和寺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备注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32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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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项目名称 栖凤渡集中联建 栖凤渡渔粉街建设 蔬菜冷冻厂项目 天堂村二组安置,造乡公路拆迁安置 统筹城乡发展示范点 温泉小镇二期 污水处理厂(各乡镇) 五里牌镇烤烟中心站 西河水生态风光带建设 锡涛化工厂房扩建 湘粤古道博物馆 烟草项目建设 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永利水泥添加剂厂搬迁 振志畜牧水产项目 快速路第一能源设施 环线能源设施 栖枫渡镇北能源设施 万寿桥能源设施 竹园二期及能源设施 郴州市上湾能源设施 郴州新资五路能源设施 柿竹园上湾尾砂库工程项目 柿竹园尾砂库废水处理站 太阳能低温复合膜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项目 郴州市餐厨废弃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中石化煤制气外输管道 竹园北互通能源设施 良田能源设施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备注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33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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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87 88 90 91 92 93 94 95 项目名称 许家洞快捷干线能源设施 浦发能源设施 五里牌工业园 良田小学 栖凤渡小学 北湖工业园 高椅岭青年公寓 郴州市辉腾沥青搅拌项目 郴州市苏仙区三口洞种养专业合作社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备注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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