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2015年度重点产业项目调整实施方案
为创新扶贫机制,切实推进特色产业扶贫,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产业项目的批复》(湘扶办联〔2015〕18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依托湖南省博盛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委托帮扶、直接帮扶等模式,联结建档立卡贫困户2740人,新建标准化的藏香猪良种繁育中心、养殖基地,扶持部分贫困户发展藏香猪养殖。项目计划投资1326.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683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仔猪0.6万头,出栏成品猪0.34万头,年产值1044万元,年利润232.56万元。实现企业和扶贫户双赢互利,共同发展,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土地流转和整理
流转土地60亩,完成“三通一平”。 2.良种繁育中心
新建标准化猪舍1200平方米,存栏种猪200头,完成贮粪池、沼气池、排污沟、雨水沟、道路围墙、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3.养殖基地
新建标准化猪舍4600平方米,存栏香猪1800头,完成贮粪
池、沼气池、排污沟、雨水沟、道路围墙、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4.智慧农业
新建养殖基地智能控制系统,对养殖环境、禽畜生长情况进行监测管理,达到增产增收的目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打造方便易用覆盖面广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及追溯体系。
(二)资金投入
项目总投资1326.5万元,其中土地流转和整理187.5万元,良种繁育中心、养殖基地投资947万元,智慧农业投资100万元,贫困户养殖投资92万元。项目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83万元,其中支持贫困农户548万元,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计算到贫困户人头分享效益;支持扶贫经济组织13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项目共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40人 三、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依托湖南省博盛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40人,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户”的形式,形成委托帮扶和直接帮扶两种模式,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提前收益”机制。贫困户签定协议且委托帮扶资金到公司账后即可获得收益权,贫困户收益来源为公司原来已产生利润的老产业,同时新建产业项目按项目书实施。2680名贫困对象将财扶资金(2000元/人)共计投入资金536万元,委托到公司,实行资金封闭运行,由市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三方进行监管。二是“增收增效”机制。项目计划投资中委托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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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资金产生的收益100%归贫困对象,公司投入的资金,产生收益额的10%作为基地所在村管理费,实现贫困对象收入稳步增加,公司增效,基地正常有序运转。三是“风险保障”机制。实行由公司统一购买特色农业保险,并对藏香猪利润进行保底,确保每人保底收益不低于560元/年。四是“模式转换”机制。5年委托帮扶期满后,优先自愿的贫困户参与直接帮扶合作。五是贫困农户收益由公司兜底。若公司出现经营不善,贫困农户的收益由湖南省博盛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承担。
(二)直接帮扶模式。扶持有条件、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60人发展藏香猪养殖。贫困户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人均2000元)作为保证金投放到湖南省博盛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先行垫资向每个贫困人口按批次提供仔猪(每批3头,每头15斤左右,每头价值600元),并每月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公司按20元/斤的保底价格回购符合标准的成品藏香猪,回收时相应扣回仔猪款,并提供下一次批次仔猪。合作期限为5年。合作期满,公司应全额返还贫困户担保金。
四、效益分析情况 (一)委托帮扶效益分析 1、以1头藏香猪收益为例核算
单头销售收入:80*30元/斤=2400元/头(按出栏香猪净重80斤,30元/斤销售计算);
单头成本:养殖成本1810元(仔猪成本为600元+饲料成本约645元+兽药等其他成本70元+新建养殖栏舍及土地流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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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元+人工成本22元);
单头利润:养殖利润590元/头。 2、年总收益:
总产值:432万元(2400元/头×1800头); 总成本:325.8万元(1810元/头×1800头); 总利润:106.2万元(590元/头×1800头)。 3、贫困户委托项目年人均利润: 106.2万元×40.4%÷2680人=160元/人 4、委托项目资金年人均返本收益 536万元×20%÷2680人=400元/人
综上所述,贫困户委托项目年人均总收益为560元/人 5、公司收益:一是财政扶贫资金135万元;二是委托帮扶期内年管理费用收入63.3万元(106.2万元×59.6%=63.3万元/年);三是5年委托帮扶期满后,资产所有权归公司。
(二)直接帮扶效益分析
贫困户自主养殖,藏香猪在以玉米、麦麸等为主饲料基础上,调整为食草、地上作物、饭菜残余等饲料为主的喂养方式,饲料成本降低。因农户自身具备栏舍条件,无需新建,投资成本降低。同时,人工成本可忽略不计。
1、以1头藏香猪收益为例核算
单头销售收入:100×20元/斤=2000元/头(八个月出栏香猪100斤,按毛重20元/斤销售计算);
单头成本:养殖成本1270元(仔猪成本为600元+饲料成本约600元+兽药等其他成本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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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头利润:养殖利润730元/头。
每个贫困人口每年养殖出栏3头,年人均净收益为730元/头×3头=2190元。
五、利益维权机制情况
为了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和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相关利益维权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扶贫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项目建设的调度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同时从受益的贫困户中选出5名代表作为项目监事会成员,参与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对项目资金管理采取专款专户专账的办法,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全面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审计验收制和资金拨付制,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数额不减、时效不缓。因建设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的特殊性,留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5%做为质保金,次年度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确保“精准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实行资金封闭运行,由乡镇扶贫办、村委会、贫困户三方进行监管,确保每人保底收益不低于560元/年。在利益联结中,逐步从松散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向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过度,约束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化,明确双方权、责、利,提高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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