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电真空公司以10件铂铑合金贵金属零部件偿付所欠公司部分款项的关联交易表示赞成,并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电真空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电真空公司无能力用现金偿还所欠本公司款项,在现有情况下采取此种交易方式对实现公司债权最为有利。
2、本次交易的10件铂铑合金贵金属零部件的具体性状属实,权属明晰。 3、本次交易是保护公司资产完整,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4、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交易资产进行了评估,聘用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能力,评估方法的选用和评估结论合理。
5、本次交易是依据独立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定价,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
6、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程序,交易方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鉴于此,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有助于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赞成。
独立董事: 于刃刚
韩志国
张军浩
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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