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佳
(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 )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选人、用人、留人、育人环节频出问题导致企业中员工福利无法得到满足,员工和企业之间关系日益紧张,因此现阶段迫切需要企业社会工作的专业介入。本文立足于企业社会工作是在为员工谋福利的基础上达到企业正常利益的本质,分析中小型私营企业表独有的特性的基础上,主要通过理论研究,比较分析多种介入路径的可行性,并总结归纳出一套可落地操作的方案。【关键词】中小型私营企业;介入路径;匹配性研究
中小型私营企业一般属具备私人所有、职工数量不大、投资规模小、自然资金有限、市场竞争力有限的特点,不仅在企业规模上不敌同行业的大企业,受资产和经营规模的,在发展过程中也频频出现员工福利不够、员工关系紧张、工作压力大等问题,因此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就存在很大的必要性。然而在现实情况下,绝大部分企业员工都对社会工作不了解甚至没听过,加之企业社会工作的实施所需要的经费会让原本就不富余的组织更难承受,中小型私营企业实施社会工作的动力源不明确也不强烈。因此结合以上中小型私营企业的特点,本文列举了三种最常见的介入模式进行同一维度的比较,以期匹配出最适合这类企业的介入路径。
一、现有社会工作介入中小型私营企业模式匹配性探究(一)企业社工主要介入路径简析
1.服务外包。这种服务模式在英美国家的中小型企业中比较流行,通过企业的高层与企业外部的民间专业社会工作组织订立合同,由社会工作组织来在企业内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社会工作组织中一般有上十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他们通常在资深督导员的督导下开展工作。大多数的企业社会工作者都不会常驻企业内部,而是在企业内员工需要服务时进行及时沟通,或者定期开展服务活动,有些企业为提高效率会在内部设立临时工作场所方便为员工提供服务。“据统计,美国已有2000多个民问专业机构与数以万计的中小型企业订立了合同,社会工作者不仅运用个案、团体、社区工作等直接方法来开展工作,还运用咨询、督导、研究、行政等间接方法帮助企业员工解决难题。”①
2.企业工会。由工会聘请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企业工会成员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在西方国家,企业的工会组织相对非常发达,各种大中型企业内部都设有工会组织并且在不同企业工会之间会有定期不定期的交流,形成工会联合组织。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工人的合法利益,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与企业社会工作服务目标的一致性增加了两者结合的可能性。
3.企业内置。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部门,类似于美国微软公司的社会工作部和美国3E电气公司的社会工作办公室等的设立,并聘请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企业内部员工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在西方发达社会的大型企业和知名企业中比较常见。一般分为两种形态:专业社会工作部门和由人力资源部门兼职。专业社会工作部门大部分开展传统的“员工协助方案”,以解决员工的家庭、财务等问题,通过有效沟通、压力缓解等途径来帮助员工发展。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社会工作,这种形式会因为人力部门给人熟悉度更高而使协调更易展开,但同时还意味着需要对人力资源部门员工进行专业的社会工作相关培训。
(二)三种不同路径的比较分析
第三方服务外包、企业工会内置、企业内置这三种方式是社会工作介入企业最常见的三种方式,但三种方式之间存在较大差别,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不同的方式相匹配。若是做了错误的匹配,不仅浪费了资源还使得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在决定如何展开企业社会工作,采取何种路径来开展相关工作之前,须将三种路径放在同一平面来进行深度剖析,结合特定企业的特点,进行匹配度试验。本文将主要从可行性和局限性者两点结合中小型私营企业的特点对以上三条路径做全面分析。
1.服务外包。服务外包的方式在英美国家的中小型企业较为流行,主要是其实施起来既简洁方便成本又相对较低,这就好比一般家庭都不会设置家庭医生而是在生病时去医院看病一样。一般企业会有固定合作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组织,与之签订合同之后,当企业员工在个人或家庭、身体或心理出现问题,就可以联系到签约机构,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企业为之提供帮助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企业会设有临时办公场所以便于临时性办公。除了突发性状况之外还附加平时定期开展活动,以帮助预防某些问题的发生,这在某种意义上与人力资源所开展的团建工作相似,希望帮助员工维持心理健康。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起来简单便捷,可行性相对来说比较高,而且成本不大,是救急保障性的措施。反面来讲其局限性在于两点,一是,这种方式是阶段性,应急性的而并非是常态性的,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后期的追踪效果并不佳,无法提供后续持续性的帮助;另外作为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内部的情况了解的没那么细致,容易导致在处理问题时忽略细节,找不到关键所在,也就失去了高效力。中小型私营企业本身在资金方面实力远不如大型企业来得强大,在员工关怀和员工福利方面也关注度不够高,因此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服务外包型更适合中小型企业。
2.企业工会。本身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工人的合法利益,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的组织特性还决定了它维护工益的方法是形成组织化利益,以集体的形式站在与企业想平等的位置上,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为工人争取最大利益,但在员工个人及家庭问题上企业社会工作所起的作用显然有效得多,所以两者之间的结合能够为工人带来更全面的权益保护。由工会介入企业社会工作可行性体现在几个方面上:(1)服务对象一致性,工会的服务对象是工会成员,申请加入工会的企业员工都可以成为工会成员,宏观上讲工会的服务对象包括企业以及企业所在社区,在服务对象上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交叉性;(2)服务目标一致性,工会的本质目标是通过集体协商的形式维护工人的根本利益,企业社会工作者采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助人自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者都是为员工服务,维护其基本权益。另外工会作为最大的工人组织,在企业中受到普遍认可,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资源力量雄厚,是企业社会工作作为新兴服务项目进驻企业的良好平台。但从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在中小型
49管理观察劳 动 保 障 世 界私营企业开展工会工作困难度大得多。中小型企业的工会组织不如大型企业发达,甚至很多小企业不愿意建立工会,认为工会所开展的活动是在占用员工时间,由此可见通过工会的方式来促进企业社会工作落地的措施相比而言更适合大型企业。
3.企业内置。企业内置,通过设置专业的社会工作部门或者由人力资源部门来接手相关事项,其可行性和优势之处体现在:常态性和信息全面。企业内部设立专业社会工作部门这意味着对企业员工的服务是常态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在维权的过程中还帮助员工充权,而并非是哪儿疼补哪儿;另外企业内部设立对员工的工作生活日常相对来说会更方便了解,也方便“跟踪”问题的后续进度,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等。在此过程中员工关怀和员工福利有效落实,对企业的归属感也会随之增强,有利于企业留用人才。但另一方面,与外包方式向对应,企业内置模式是需要成本的,请专业社会工作者或者培养专业社会工作者,以及日常活动开展方面都需要资金支持,对于中小型私营企业来说,资金是其中最难跨越的一关。企业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为了盈利,对于花大成本去做非营利的活动这件事情本身来说可能性就不大,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企业还缺少原动力和事情发展的推动力。
二、社会工作介入中小型私营企业路径建议
通过以上对中小型私营企业的特点、现存问题、推进困境以及三种主要社会工作介入模式的优劣分析,笔者认为社会工作介入企业要考虑的三大问题是:动力机制、资金和可持续发展。企业本质是盈利,社会工作作为非营利活动无法提供给企业以相应需求,所以首先建议寻求的支持,支持中小型私营企业开展社会工作;模式上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另外给予社会工作专业组织以和资金上的支持。具体实施方案建议如下:
(一)和资金上争取的介入与支持
任何重要的制度的改革和落实都离不开的推动作用。我国经济发展还尚未完善、社会民间组织也不发达的大背景下,在企业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过程当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强有力的行政体系和行政力量都可以提升企业社会工作的认可度,所以在企业社会工作推动的过程中,应该扮演积极的角色。首先对于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应加大宣传,在民间普及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应用的迫切性,鼓励中小型私营企业开展专业的社会工作,中小型私营企业在资金方面比较紧张,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建设企业社会工作,真正为员工福利谋福祉。为了避免资金在企业中被用于其他用途,这笔资金将用于投资在专业社会工作组织上,使得企业与之合作的资金支出相对较少,另外给予相应企业以上的支持,鼓励其承担社会责任,真正为员工谋福利。另外在制度上来说需要健全劳工福利、加强对企业劳工福利实施的监管,加强劳工就业服务,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保障劳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和谐。(上接第43页)规。
首先,由于我国公务员体系庞大,各类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产生情况比较复杂,因此行政监察机关在查处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问题时,在给予其处分时应履行的程序也比较复杂,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不完全一致,这给实践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其次,我国公务员的惩戒监督的实施机关主要是行政监察部门,属于的组成部门之一。从世界各国反贪腐的经验来看,建立一个的、权威的行政监督机构是有效实施公务员纪律惩戒和监督的重要机构保障。近日,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二)模式上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
中小型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并不发达,本身工会的活动推广也遭遇瓶颈,因此虽然在组织形式上工会是一个最大的合法的组织平台,但考虑到这类企业的特殊性笔者不建议采取工会的形式展开。综合考虑动力、资金、身份归属上来说,建议在模式上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由专业的社工组织定期的举办活动、和员工进行交谈,了解员工的问题并针对性解决。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社会工作,其出发点仍是企业的利润,企业在解决员工问题时其标准往往从企业角度出发,是合法合理,而不会从社会角度出发考虑到员工的切实感受;如若由专业社会工作者常驻企业内部又会带来新的身份归属的问题使得其身份很是尴尬;故而采取服务外包形式,为了克服服务外包形式可能存在的不可持续性和社会工作者不了解企业内部细微情况的弊端,与同一企业合作的专业社会机构需要相对稳定,在社会工作者对企业有了长期的了解和掌握再配合定期的活动开展以及和HR部门的交流等,能够使得企业社会工作者在对企业情况较为熟悉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工作。另外可由专业社会工作从业者对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帮助活动有序正常进行。
(三)企业社会责任内化为驱动力
企业组织的发展某种程度上有赖于企业发展及奉献,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应该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而开展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是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员工的努力工作是企业利润的根本来源,特别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往往付出了更多,因此将企业社会责任内化为驱动力,将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化为实际的行动是必要的。另在采用上述第二点模式之外,企业还可通过整合社会价值和企业管理价值,将企业看作“场域”,通过促进企业与社会的融合互动,全方位提升企业内员工的福利福祉。总之,企业考虑员工身心整合的需要是未来企业发展的新转向。
注释:
①王瑞华.国外企业社会工作模式[J].中国社会导刊,2008(27).参考文献:
[1]王晓慧,张婷旖.美国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5,15(1):5-9.
[2]张宏如.企业社会工作的有效路径:本土化员工帮助计划[J].江海学刊,2011(6).[3]周沛.一项急需而有价值的社会工作介入手法——论企业社会工作[J].社会科学研究,2005.
[4]方巍.西方企业社会工作发展与启示[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14(2).
改革的原则是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这次试点实验是我国行政监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最后,现阶段我们应该对公务员职务监督机制的各个子系统进行完善中还应该结合和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提高公务员职务监督机制的行政效率。
参考文献:
[1]刘明波.中外财产申报制度述要———写在我国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实施之际[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2]陈振明.公务员制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
[3]乔亚南.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基本理论到我国实践的理性选择[J]学术研究,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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