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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营销方案(草案)

来源:榕意旅游网


全员营销方案(草案)

为适应市场新形势,扩大市场营销,抢占市场份额,充分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为公司创造效益,营造全员关注营销、全员参与营销的良好氛围,确保公司2016年利润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全员营销方案。

一、 活动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活动到期后,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延续。

二、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三、 实施办法

1、方案采取采取“全员营销、多销多得”,“高奖励、包费用”的办法。

2、产品价格采取裸价出厂方式,分高效产品与低效产品。低效产品按综合成本(生产材料成本、水电费、税金)乘以1。8系数确定,高效产品按综合成本(生产材料成本、水电费、税金)乘以2。0系数确定,合同签订的销售价格与产品出厂价格之间差价奖励给个人,公关费用、招待费用、

物流费用、技术服务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由个人负责。例如A客户(终端产品),公司以1315。8元/吨(生产材料成本及水电费成本合计731元/吨乘以1。8系数)给个人,个人与A客户商洽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如为1800元/吨,与公司给个人价格的484。2元/吨的价差奖励个人,其中个人承担物流费、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再例如B客户(高效产品),公司以2968元/吨(生产材料成本及水电费成本合计1484元/吨乘以2。0系数)给个人,个人与B客户商洽合同价格为3500元/吨,与公司给个人价格的532元/吨的价差奖励个人,其中个人承担物流费、技术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奖励空间会因合同价格与生产成本价格浮动。

模拟价格操作表 公司成本 个人承担费用 裸价出合同剩余奖励金客户材料水电系厂价格物价格差价技术额(元/其他名称 (元(元数 (元/(元(元/流服务吨) 费用 吨) /吨) 吨) /吨) /吨) 费 费 A 724 7元 1.8 1315.8 100 100 不定 1800 284。2 584。8 B 1477 7元 2.0 2968 100 120 不定 3500 532 1484 备注:剩余差价以生产材料成本及水电费为基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其他费用未统计。(实际下发文件中剩余差价部分的数据删除掉)

3、上游产品出厂价格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个人洽谈成功,签订合同并供货,按照200元/吨予以奖励.

4、专职销售人员实行薪酬费用包干制,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执行,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原销售提成方案不再实行。

5、非专职销售人员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

业余时间、个人资源开展业务.

6、公司承担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相关费用。

7、所有的奖励在货款结算完毕后予以兑现,未完成回款的不予兑现,回款一批兑现一批,当月回款当月兑现。

四、 实施细则

1、公司现有客户根据该方案重新核算奖励(2015年11-12月发货量按该方案核算,11月前仍按原制度执行),按现有销售业务人员分工进行分配。非专职销售人员不得与公司现有客户业务接触,否则,不予奖励,连续三个月未发生业务的单位视为新客户。

2、公司现有客户欠款未清理完毕的,回款50%用于冲抵前期货款,另外50%计入该方案中予以奖励(回款50%的金额不小于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内的货款价值)。

3、非专职销售人员利用个人资源独立开发的新客户并完成订单的,按第三款第2条予以奖励;需公司营销人员、品质人员配合或跟踪的,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开发人员70%,营销人员20%,品质人员10%,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4、所有新开发客户由开发人员自行商务谈判,确定合作意向后报公司备案并进行产品实验及相关成本核算,根据核算结果确定奖励标准,如后期成本变动则奖励标准随之变动,公司与新客户签订合同的同时编制奖励表并告知开发人员,

开发人员应及时与公司保持沟通,确保客户合作成功。

5、有多个开发人员的客户以第一报备开发人员为准,第一报备人员需在15日内确定合作成功,遇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可延续10日,如无实质性进展可由其他开发人员跟踪洽谈.

6、新开发客户需按公司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并对客户实力、信誉、业务量等方面进行了解核实。

7、新开发客户垫资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时,开发人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担保责任.优质客户需提高垫资标准的需报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

8、禁止低价竞争,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破坏现有价格体系,否则不享受奖励.

9、专职销售人员连续两个月销售业绩为0或连续三个月销量达不到40吨/月或月均销量达不到30吨/月的,予以调岗或劝退。

10、为鼓励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努力拓量,另设销量奖励,公司月度总销量达500(由300改为500)吨以上,个人销量第一名奖励3000元(个人销量不小于100吨);公司月度总销量达800(由500改为800)吨,个人销量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个人销量均不小于100吨).半年度及年度业绩优秀者,另行奖励(具体奖励政策另定)。

五、其他事项

1、专职销售人员服从公司劳动纪律管理,保持小步外勤软件正常运行,按时打卡;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活动,保守企业机密,自觉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有违反,取消所有奖励并追究法律责任.

2、财务部做好相关统计及成本核算工作,并根据该方案按月编制相关报表,核算当月奖励报公司审批,奖励在工资中予以发放.

3、全体员工应注意谈判技巧,保守公司信息机密,不得透露产品配方、成本、客户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奖励。

4、本方案未尽之处以后续补充文件为准。 5、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下发后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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