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进一步进一步深化德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突出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素质国家未来的健康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在新法中,统一性,一直是贯穿始终的一个思路。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增大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信任;不管什么样的家庭成员经济发展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能与人能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出色。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性,带来了私立学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和县级以上地方应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改善弱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中小学,保障家庭中国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参与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加强对薄弱私立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第三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或非重点重点学校。这些前进方向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特征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行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横向控制法的核心是,企业的具体事务从领导的权力中分离出来,用流程化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管理。
企业的具体日常事务是指接单、做计划、买物料、出货等,这些事情不应该由领导管,而应该由流程管。很多企业的厂长在做计划、审批发物料等,这是不应该的。
“把企业的具体事务从领导的权力中分离出来”,是指在这些具体的事情上要领导的权力,分离是。厂长不能做计划,不能管收发物料,不能管加工物料。因为厂长是领导。
让领导管事不是不可以,但前提必须是每一件事都认真管。很多企业的厂长在采购单上签字的时候,并不清楚仓库到底有没有物料,那么,他认真也可以,不认真也可以;他高兴就认真管,不高兴就不认真管,随心所欲。与其这样,还不如把这件事情从领导的权力中分离出来,事情不归他管。
确定从哪里开始?从规矩开始。定了的规矩就不能违反,这就叫做控制。
所以,要变通,就要从领导的权力开始,在流程管理的范围之内,应该让领导的权力受到。因为领导的身份特殊,只要他能介入,好多事情就不确定,他可以这样拍板,也可以那样拍板。
了领导的权力以后,是用流程化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化方式的核心就是流程前后的岗位互相管理。做横向控制的关键就在这里。
一定要让企业中流程的前后岗位之间担负起管理和被管理的职能来。也就是说,一定要让企业里那些不是领导的管理岗位发挥作用,这是关键。让物控员控制采购员,物控员是采购员的前工序,采购员是物控员的后工序;让仓管员监督采购员,仓管员是采购员的后工序,就是让他们这样互相监督。这就是流程式管理的基本规则。
要做好横向控制,就要懂得将权力横向分配,而不是纵向分配。权力怎么横向分配呢?以物控员、采购员、仓管员为例,这是根物料链条,那么,就要让物料购买的决策权归物控员,执行权归采购员,监督权归仓管员、品管员,把一个权力分成三个部分。很多企业采购员拥有了这三个权力,那么,他想卖多少就买多少,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质量不合格谁也不去管他。表面上看,谁都可以给采购员下采购指令,但其实一切由他自己作主,谁的权力大或者谁和他的关系密切,他就先买、先跟催谁所需要的,管理一定没法做。另外,采购员拥有了这三个权力后,很容易产生。
所以,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在采购员手里。很多企业物料能不能及时回来,是采购员自己监督自己。
中小企业很多的管理岗位都是自己监督自己,管理肯定做不好。
那么,就要仓管员监督采购员。仓管员要是不负责任呢?财务人员就可以监督仓管员。因为财务部门付钱的时候就知道仓管员是多收了还是少收了,多收了财务部门不付款,处罚仓管员。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所以,要给这些不是领导的管理者以权力。
出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东亚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八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影视业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密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大力推进作出了有关规定。助推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积极主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含意一件具有开端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构成积极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退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民办小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社会工作,充分体现了这届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基本保障,让这些有身障的孩子、这些家庭成员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发展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数学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经营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战略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健康发展的空间,义务教育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存储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独特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家庭教育行为,但是对于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法律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普通法,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和教育阶段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行政部门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名次越来越重视。前几年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高度关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包括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强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会受到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我们做教师的来说,确实很难。因此,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集成中,学会处理好这些关系,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师生成长尽第二份心,效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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