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奸私引证解释

奸私引证解释

来源:榕意旅游网

奸私的引证解释是:⒈亦作“奸私”。亦作“姧私”。⒉奸诈营私。引《韩非子·奸劫弑臣》:“我不去姦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於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汉王褒《僮约》:“奴不得有姧私,事事当关白。”宋周密《癸辛杂识前集·科举论》:“至於怀姦私,坏纲纪,乱法度,及败而逐之,不治之事,已不胜言矣。”清魏源《圣武记》卷十四:“葸耎者不为长,憃愚者不为长,暴横者不为长,愎盭者不为长,奸私者不为长。”⒊指通奸。引《魏书·刑罚志》:“案容妃等,罪止於姦私。若擒之秽席,众证分明,即律科处,不越刑坐。”《北齐书·穆后传》:“母名轻霄,本穆子伦婢也,转入侍中宋钦道家,姦私而生后,莫知氏族,或云后即钦道女子也。”章炳麟《赠大将军邹君墓表》:“学二岁,陆军学生监督姚甲有姦私事,君偕张继等五人,排闥入其邸中,榜颊数十,持剪刀断其辫髮。”。

奸私的引证解释是:⒈亦作“奸私”。亦作“姧私”。⒉奸诈营私。引《韩非子·奸劫弑臣》:“我不去姦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於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汉王褒《僮约》:“奴不得有姧私,事事当关白。”宋周密《癸辛杂识前集·科举论》:“至於怀姦私,坏纲纪,乱法度,及败而逐之,不治之事,已不胜言矣。”清魏源《圣武记》卷十四:“葸耎者不为长,憃愚者不为长,暴横者不为长,愎盭者不为长,奸私者不为长。”⒊指通奸。引《魏书·刑罚志》:“案容妃等,罪止於姦私。若擒之秽席,众证分明,即律科处,不越刑坐。”《北齐书·穆后传》:“母名轻霄,本穆子伦婢也,转入侍中宋钦道家,姦私而生后,莫知氏族,或云后即钦道女子也。”章炳麟《赠大将军邹君墓表》:“学二岁,陆军学生监督姚甲有姦私事,君偕张继等五人,排闥入其邸中,榜颊数十,持剪刀断其辫髮。”。 拼音是:jiān sī。 结构是:奸(左右结构)私(左右结构)。 注音是:ㄐ一ㄢㄙ。 繁体是:姦私。

关于奸私的词语

破奸发伏  洞察其奸  穷奸极恶  私房话  老奸巨滑  剪恶除奸  擒奸擿伏  揣奸把猾  迎奸卖俏  包藏奸心  

关于奸私的成语

朋比作奸  老奸巨滑  破奸发伏  擒奸擿伏  揣奸把猾  发摘奸隐  私盐私醋  卖俏行奸  包藏奸心  穷奸极恶  

奸私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1.亦作'奸私'。亦作'姧私'。2.奸诈营私。3.指通奸。基础解释:亦作/'奸私/'。亦作/'姧私/'。奸诈营私。3.指通奸。

二、网络解释

奸私奸私亦作“姧私”。出自《韩非子·奸劫弑臣》,原文是:“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综合释义:亦作“奸私”。亦作“姧私”。奸诈营私。《韩非子·奸劫弑臣》:“我不去姦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於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汉王褒《僮约》:“奴不得有姧私,事事当关白。”宋周密《癸辛杂识前集·科举论》:“至於怀姦私,坏纲纪,乱法度,及败而逐之,不治之事,已不胜言矣。”清魏源《圣武记》卷十四:“葸耎者不为长,憃愚者不为长,暴横者不为长,愎盭者不为长,奸私者不为长。”指通奸。《魏书·刑罚志》:“案容妃等,罪止於姦私。若擒之秽席,众证分明,即律科处,不越刑坐。”《北齐书·穆后传》:“母名轻霄,本穆子伦婢也,转入侍中宋钦道家,姦私而生后,莫知氏族,或云后即钦道女子也。”章炳麟《赠大将军邹君墓表》:“学二岁,陆军学生监督姚甲有姦私事,君偕张继等五人,排闥入其邸中,榜颊数十,持剪刀断其辫髮。”汉语大词典:亦作“奸私”。亦作“奸私”。(1).奸诈营私。《韩非子·奸劫弑臣》:“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汉王褒《僮约》:“奴不得有奸私,事事当关白。”宋周密《癸辛杂识前集·科举论》:“至于怀奸私,坏纲纪,乱法度,及败而逐之,不治之事,已不胜言矣。”清魏源《圣武记》卷十四:“葸耎者不为长,憃愚者不为长,暴横者不为长,愎盭者不为长,奸私者不为长。”(2).指通奸。《魏书·刑罚志》:“案容妃等,罪止于奸私。若擒之秽席,众证分明,即律科处,不越刑坐。”《北齐书·穆后传》:“母名轻霄,本穆子伦婢也,转入侍中宋钦道家,奸私而生后,莫知氏族,或云后即钦道女子也。”章炳麟《赠大将军邹君墓表》:“学二岁,陆军学生监督姚甲有奸私事,君偕张继等五人,排闼入其邸中,榜颊数十,持剪刀断其辫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