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跟车教师接送幼儿安全责任书
甲方:梁家墩小学幼儿园
乙方:
为了保证坐车幼儿安全上园返家,跟车教师必须尽量做到以下安全责任:
一、 要求坐车幼儿家长准时接送,并有固定人员持卡接送幼儿,如换人接送幼儿,接送车老师要询问事由,并请与家长电话联系,才能让他人接走幼儿,如果没有家长接送,或无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让幼儿自己回家,无卡的要在登记册上签字;必要时幼儿随车返园。
二、 老师对家长,对幼儿态度要和蔼,说话语气要平和。
三、 接送老师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许幼儿在车上打、闹、跑、站、侧坐,把手、头伸出窗外。
四、 幼儿上下车时,老师不得接打电话;上车时老师要快速对幼儿进行晨检,一摸(摸额头是否发烧)、二看(看幼儿暴露部分是否有红、肿、青块、伤痕等,如有要马上向家长问明);下车时老师要先下车将孩子安全的抱下车;不得提着孩子的胳膊让孩子跳车。
五、 跟车老师在幼儿离园上车前,要仔细查清人数,尽量不要出现漏掉现象。
六、 每次幼儿全部下车后,跟车老师要从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车上是否有人有物(千万不能把幼儿滞留在车上)。
七、 跟车老师要把家长交待的事情记录下来(如吃药、交费、换衣、请假、建议或意见等等),特别是收、退现金要记录清楚,在车上收取现金时要看清,点清。
八、 要时刻提醒开车师傅不得超速,超载,高度注意行车安全;幼儿下车时,须多注意左右两边的车辆来往,若车前后有幼儿,不得开车。车未停稳,不得让幼儿上下车。
九、要时刻注意不得让孩子在乘车时吃零食;以及喝饮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误入器官,发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 如若出现安全事故,本园有权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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